晓丽的舅舅是一个拆迁包工头,经劳务公司介绍,对一个已搬迁的工厂进行拆迁。开工第一天,公司关闭电源总闸后,拆迁人员对电线进行处理和裁剪,突发意外:工人黄某因触发工业用电当场死亡,初查疑似因原工厂私自接用电线导致的。晓丽姥姥知道这个事情后,急得几次晕厥过去。
那么工地员工因触电死亡是谁的责任?舅舅赔多少?公司赔偿该多少?
首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的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的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其次,综上所述,晓丽的舅舅作为雇主,应当对雇工的死承担责任。但该事故是因为公司员工导致,故舅舅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公司追偿。
最后,具体赔偿金额需要结合证据确定,但仅死亡赔偿金一项有140余万。建议先协商处理,协商处理无果,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解决。
页面更新:2024-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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