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19岁男强奸4名女高中生,称"想趁还未成年尽情强奸"

昨天1月25日,日本大津地方法院审理的连环强奸案引发关注。

凶手是来自长浜市的一名男性大学生,今年20岁。

在2019年9月~2020年9月期间,他先后强奸了4名15~16岁的女高中生。

日本19岁男强奸4名女高中生,称

(示意图)

每次作案,他都是先在路边物色好下手目标,

然后以“我的自行车爆胎了,想请你帮帮忙”为借口,将女生带至人烟稀少的偏僻场所。

趁着四下无人之际,男子对好心来帮忙的女生实施强奸,这种套路屡屡得手。

日本19岁男强奸4名女高中生,称


这名凶手被警方逮捕后,供述了自己的动机:

“我想趁着自己还是未成年(适用少年法)的时候尽情强奸,到20岁了就收手……”

这里需要补充说明下,日本目前还是在20岁之前都属于未成年。

要等到2022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民法后,成年的年龄将从20岁下调至18岁。


日本19岁男强奸4名女高中生,称

按照这位男子的说法,

他是想趁着还适用少年法的时候,无所顾忌地去满足自己的兽欲。

案发后,该男子承认“利用了别人的善意实施犯罪”,就此表示道歉。

而他的辩护律师也认为,犯罪事实的确无可辩驳,

但是鉴于事后凶手的父亲发誓将加强监督,同时为了避免与受害者再次接触,凶手一家计划搬家,

从这些体现“反省”的实际动作来考虑,希望法庭能从轻发落。

最后,大森直子审判长认为“受害人身心遭遇巨大伤害,(即使凶手作案时还是未成年),也难逃实刑判决”,判处男子5年半有期徒刑

大森直子审判长指出:“该男子专门物色独行的女生、反复实施犯罪,应该遭到强烈的谴责。”

不过话虽这么说,法庭方面并没有公开变态男子的名字等相关信息,

在我国,未成年人强奸的法律给大家普及一下

  • 未成年人强奸罪的定罪,未成年人强奸的量刑一、未成年人强奸罪的定罪要对未成年人强奸定罪,就必须准确的了解强奸罪的犯罪本质,即违背妇女的意志,强行发生非法的性关系。犯罪的对象为妇女,包括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行为方式为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只有准确的了解强奸犯罪的构成要件,就能解决大部分未成年人强奸的定罪问题,但同时还要注意不构成强奸罪的特殊情形:
  • 如何正确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分析:
  • 1、针对的犯罪主体是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2、衡量一个人的行为是否犯罪,要同时构成三个要件,即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刑法当罚性。如双方是恋人关系或其他关系发生了性行为,没有强迫,完全是出于自愿,对于这样的越轨行为,我们只能通过道德手段加以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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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页面更新:2024-05-23

    标签:日本   最高人民法院   连环   从轻发落   强奸罪   审判长   幼女   未成年人   凶手   法庭   妇女   手段   准确   男子   女生   女高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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