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4次起诉离婚失败,她的第五次上诉能成功吗?

5年4次起诉离婚失败,她的第五次上诉能成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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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有个“5年4次起诉离婚”的事情上了热搜,大家都还记得吧?当时办公室的妈妈们都在讨论这个事情,觉得2021年还能发生这样的事特别不可思议。


没想到这事前两天又有了新的后续。而这一次,还是很让人无语。


当事人宁顺花女士第五次起诉离婚,并于20日收到了湖南省衡阳县法院的传票,说是4月23日上午开庭。


5年4次起诉离婚失败,她的第五次上诉能成功吗?


宁女士满怀希望地告诉媒体:这一次“不用写遗书了”。“妇联给我申请了人身保护令,这么多年的折磨,希望能得到一个圆满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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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仅仅隔了一天就出现了神转折:21号法院发了一份通报——开庭被延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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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呢?


因为宁顺花的丈夫陈定华,因为扬言报复被当地警方于4月17日处以拘留10日的处罚。在狱中的陈定华写了一个书面申请,称自己需要收集新的证据。法院同意了。


所以只能等到陈定华出狱以后,找到他不同意离婚的证据,法院才能往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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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我觉得法院这样做无可厚非,哪怕是坏人,也可以享受应有的法律权益。


但我和大多数网友一样不明白:陈定华的合法权益被保护了,那宁女士的合法权益呢?


现在网上一边倒的都是替宁女士发声鸣不平的声音:


5年4次起诉离婚失败,她的第五次上诉能成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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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非网友要用舆论绑架司法,而是这件事实在太让人费解。


要知道宁女士宁可花费5年的大好时光,坚持不懈地走在漫漫离婚路上,并不是因为鸡毛蒜皮的小事在瞎折腾。


首先,陈定华嗜赌成性,屡教不改,还曾因赌博被衡阳县公安局罚款和行政拘留。


其次,从第四次判决以后到现在4年半,宁顺花一直在外打工不敢归家,两人始终处于分居状态。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已经是“感情确已破裂”的有力证明。


再加上更恶劣的,陈定华多次家暴宁顺花,还曾因对其家人和律师有过激言行多次被公安机关拘留,法院也曾多次为宁顺花发出人身保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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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名存实亡而且危险重重的婚姻,还有一丝一毫挽救的必要吗?


最可笑的是,陈定华还对媒体说:“她的幸福只能由我来给。再补我1000万、5000万,我都不同意离婚。”


从中我看不到任何对妻子的感情,只看到一个控制狂让人不寒而栗的威胁。


如果只要“陈定华请求和好的意愿非常强烈”,宁顺花就只能牺牲自己忍受这段婚姻,那这不叫婚姻,而叫“合法的绑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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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4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这是新中国成立后出台的第一部基本法。


在讨论草稿时,大家对婚姻自由的原则无争论,对离婚自由原则基本上无争论。但对"一方坚持离婚可以离婚"这一条有不同意见。


在政法、青年、妇女联合座谈会上,只有邓颖超和组织部的一位同志同意“一方坚持离婚可离”,其余同志都主张“离婚应有条件”。


邓颖超说:“我为什么主张不加条件,一方要离就可离呢?理由是中国长期停滞在封建社会,最受压迫的是妇女,婚姻问题上妇女所受的痛苦最深。早婚、老少婚、买卖婚姻、包办婚姻是普遍现象,所以,一方坚持要离就让离,主要根据广大妇女的利益提出。如加上很多条件,恰恰给有封建思想的干部一个控制和限制离婚自由的借口。过去没有这一条,发生了很多悲剧。”


最后,党中央同意了邓颖超的建议,采用了“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男女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的,经区人民政府和司法机关调解无效时,亦准予离婚”的条款。


5年4次起诉离婚失败,她的第五次上诉能成功吗?

20世纪50年代初,邓颖超在北京市宣传《婚姻法》


在那样整体观念落后的大环境中,邓颖超能力排众议,坚持维护女性的离婚自由权益,真的让人钦佩不已。


所以愈发不能理解,在70年后的今天,这个女性独立浪潮一波接一波的时代,却出现了“离婚冷静期”和“5年4次离婚被驳回”这样的新闻——离婚自由为什么反而成了一种奢侈品呢?


的确,现在离婚率比以前高了许多,想通过一些行政干预手段来增加离婚难度、降低离婚率,初衷也许是好的。


但正如网友所说:“结婚或许可能一时冲动,但是离婚往往才需要更大的勇气。”


结婚时,简单到只要领个证就可以踏入婚姻。而离婚却涉及到责任划分、财产分割、孩子的抚养权等重重问题,即使友好体面结束都不那么容易,何况大多数是一场伤筋动骨的拉锯战。


如果不是攒够了失望,忍到了极限,谁又会轻易走到这一步呢?


“离婚冷静期”短时间内是降低了离婚率,但它长远的影响却是让越来越多的人恐婚恐育。真的是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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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一次讲话中说:


现在提出离婚最多的一方是女方,大概占到74%;而婚姻的七年之痒,已经缩短成了“三年之痒”。


5年4次起诉离婚失败,她的第五次上诉能成功吗?


以前,一个女人的全部价值是相夫教子牺牲自己,所以离婚对于女人来说是被全盘否定的失败、是失去顶梁柱的天塌地陷。


而现在,女性有了更强的经济地位和独立能力,也有了更丰富的精神世界和开阔的眼界,所以越来越能尊重自己的真实感受。


这难道不是时代进步的最好证明吗?


我绝不是鼓动女性朋友们一对婚姻不满意就离婚。婚姻需要用心经营、互相包容,经历过鸡毛蒜皮的磨合,才能拥有细水长流的深厚感情。


但是前提是,男人们也要和女性有着同样的愿望,愿意为家庭付出努力,而不是把婚姻当成爱情的终点,老婆娶回家就当成保姆。


其实现在身边已经有越来越多的男性开始承担家务、陪伴孩子,而这样的家庭,通常幸福度也比较高。


所以,与其通过种种手段阻止离婚,不如在结婚时设立婚姻课程和层层考试,让双方学习两性心理学知识,明确婚姻的责任,并熟练掌握家务、带娃等技能,通过这些考核的,才允许结婚。


当然,且不说实现这一点还有很久,即使真的实现了,婚姻也不是就进入了保险箱,人是不断变化着的,未来永远是未知的,所以无论到了什么时候,离婚自由都是合乎人性、人情的权利。


套用一句老话:若离婚不自由,则婚姻无意义。




参考资料:

1、《婚姻法》诞生:邓颖超主张离婚自由成少数派 来源:新华网,2010年04月25日

2、周强:超七成离婚由女方提出 七年之痒变三年 来源:澎湃新闻,2019年11月12日


(部分图片来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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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暖妈

北大硕士毕业。中科院儿童教育心理学博士班在读。

当妈后,更关注科学育儿,亲子教育,倡导有品质的生活。

教育类畅销书作家,著有《高效能养育》。

公众号:暖暖妈爱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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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2-06

标签:衡阳县   屡教不改   婚姻法   离婚率   鸡毛蒜皮   女方   法院   妇女   女士   感情   条件   婚姻   自由   女性   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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