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不予立案 一个在吃牢饭,钱枫、吴亦凡同案不同命?

一个不予立案 一个在吃牢饭,钱枫、吴亦凡同案不同命?

作为内娱地震年,不少明星因为法律问题频频登上热搜。一瓜未平,一瓜又起,吴亦凡因涉嫌强奸罪被批捕的一个星期后,又有一位艺人又被爆出性侵他人。

网友@小艺希望害人被惩罚在微博上指认湖南台著名主持人钱枫在两年前强制与她发生了性关系!警方也在第一时间进行了通报,本案不予立案。

目前,钱枫除了被停止一些工作之外,并没有被封杀等行为。对比正在“吃牢饭”的吴亦凡,钱枫算是“幸运”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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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枫事件魔幻的48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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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上午,有媒体扒出小艺在今年3月判决的300万元借贷案,从而联系到了小艺的前男友,他表示,女方并不简单,也曾指控其“强迫”,跟钱枫的情况类似。

前男友林力涵认为钱枫也被套路,女方释放出令男方误会的信息,导致两人发生关系。这也让整个事件进入到了拉扯阶段。

但两天前,小艺在微博发文称,自己从事电视演出工作,2018年因受邀彩排湖南卫视综艺节目《天天向上》而与钱枫相识,在19年的2月14日,也就是情人节当天,被钱枫约去吃饭,在喝了疑似加入药物的酒水之后,被钱枫带回家,并发生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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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表示事发第二天她就去往公安局报警,但在做了几次笔录后,就没有了下文,直到选择在网络上曝光此事。

随后,小艺还在网上发布了钱枫带她回家在电梯外拍到自己站立不稳的视频监控,并配上与钱枫因发生关系后的聊天记录。此后她继续发文,表示钱枫曾在审讯室对警方承认过自己强奸。

钱枫事件随之在网络迅速发酵,引起巨大关注。小艺爆料7个小时后,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发布通报,并表示,2019年专案组综合证据情况认为,现有证据不能证明钱枫存在强奸犯罪事实,因此未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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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目前,由于没有新的证据出现,钱枫事件在法律层面没有也没有新的进展。

对比吴亦凡事件,都美竹的爆料之路更加艰难。6月初,都美竹好友@刘美丽同学_发布消息称吴亦凡冷暴力分手,因只涉及情感问题,并未引起太大的水花。

直到7月8日都美竹亲自下场锤吴亦凡,并爆出吴亦凡的“选妃”行为,并称他会专挑未成年下手,甚至会灌醉女生后发生性关系,才开始一起更多人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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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几天,都美竹持续爆料,并表示自己手握证据,随后将报警处理。

7月18日,都美竹再次发文,表示要与吴亦凡决战,里面透露,吴亦凡存在qj(强奸)、mj(迷奸)行为,并再次强调他对未成年人下手。

吴亦凡第二天上午发微博称,如果有诱奸行为,会自己进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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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都美竹此后并没有报警,而是吴亦凡的母亲以敲诈勒索状告都美竹。这也是将吴亦凡事件推向高潮。

在警方调查后,于7月22日发布通报,证实了吴亦凡与都美竹曾发生过性关系,但针对网民举报的“吴某凡多次诱骗年轻女性发生性关系”等事件,警方仍在调查当中。

之后,戏剧性一幕就此发生。7月31日,北京朝阳警方再次发布通报表示,吴某凡因涉嫌强奸罪,目前已被朝阳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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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6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吴某凡以涉嫌强奸罪批准逮捕。

从都美竹第一次锤吴亦凡,到吴亦凡被批捕,过去了一个多月的时间。相比钱枫事件更加复杂,也从而表示,吴亦凡事件的证据更加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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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美竹效应并不适用所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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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网友认为,小艺选择在两年后曝光此事,是受到了吴亦凡事件女主都美竹的影响,想要利用舆论监督,让当事人受到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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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钱吴二人一个不予立案,一个已被批捕,两个事件的走向并不相同,这里的原因究竟为何?

为此,金牌经纪人(y-agent)请到清律律师事务所的左璀璀律师针对此次案件给予了解答,左律师还从法律角度出发,给了相关问题的一些答复。

两个案件看似有着很多共同点,女生当事人都表示自己在醉酒状态被侵犯,都怀疑被下了药,事后都跟男生进行了交涉,但他们的分水岭在于证据,也是钱枫事件并未立案的关键。

左律师称,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立案需要具备两个条件,一,有犯罪事实;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而本案中因未具备法律所规定的“有犯罪事实”这一立案条件,所以公安机关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

有部分网友推测表示,当时警方不予立案是因为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共识。左律师认为,首先,网传消息在未经证实的情况下,其真实性存疑,不能确定公安机关是否对案件进行调解处理;其次,根据上海警方的通报,当时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是因为证据不足以证明存在犯罪事实,与调解没有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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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只有违反治安管理且情节较轻的案件,公安机关才有可能对其进行调解,如果涉及到刑事犯罪,其情节严重程度已经超出治安管理的范畴,案件并不适用治安调解制度,而应适用刑事和解制度,但刑事和解制度适用于刑事案件,本案中,公安机关当时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说明该案并未被认定为刑事案件,根据法律规定应不存在刑事和解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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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网络存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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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枫事件曝光后,同样都是明星性侵案,二者的流程与结果却不尽相同,不少网友也存在很多疑问。为此,金牌经纪人整理了一些问题,左律师也一一给出了答复。

得到不予立案的答复后,小艺并不认可警方的说法,并在网络上发布相关证据,如自己醉酒状态的视频和与钱枫的聊天记录,但这些是否可以证明钱枫存在强奸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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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律师答复称,虽然肖某提供了相关监控视频和聊天记录,但这些材料的真实性都未能获得钱枫承认或者公检法证实。

而对于网络上已定性钱枫性侵,左律师表示不可取,“未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得确定任何人有罪”,这既是《刑事诉讼法》中的明确规定,也是一项广为接受的法律原则。况且,是否构成强奸应交由法院审判确认,吃瓜群众应当谨慎对待,切勿轻易作出有罪结论。

此后,小艺还提出钱枫曾经在调解室自认强奸,这个口述能够当做证据证实性侵的存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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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律师解释称,在刑事案件中,不存在自认一说。即使被告人承认于己不利的事实,也必须有其他证据予以印证,不能轻信口供。如果证据不能达到确实、充分的标准,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

而女方提供的信息在未经证实的情况下,其真实性存疑,不能确定公安机关是否对案件进行调解处理、钱枫是否在调解中承认强奸,对此我们应当保持谨慎理性。

事情发展到现在,事件重新立案的可能性有多大?还需要提供哪些新的证据?

左律师表示,公安机关作出不予立案决定后,如果有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或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将及时立案处理。

本案中,上海警方发布的通报中也对此有所说明“肖某如有其他新增涉案证据,可向警方提供,警方将依法开展调查”。

钱枫事件已经发生两年,现在再次追究责任,又是否过了追诉期?

左律师表示,根据刑法规定,强奸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或死刑,故对强奸罪的追诉时效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本案事发于2019年,追诉时效期限可到2039年,目前该案仍在追诉时效期限内。

另外,如果肖某向公检法提出控告,但公检法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时效期限20年的限制。

如果遇到此类不予立案的情况,还有哪些法律途径?

左律师表示,对于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决定,被害人还有3种救济途径

1.向公安机关申请复议: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7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但本案中,根据上海警方的通报,肖某并未申请复议。

2.向检察院提出控告或申诉: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检察院提出控告或申诉,检察院将根据事实、法律进行审查。本案中,上海警方的通报中也说明肖某可以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

3.向法院提起自诉:如果肖某有证据证明钱枫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自诉。

除此之外,被害人还可寻求民事救济,案发于2019年,根据当时的《侵权责任法》,受害人遭遇此种行为,其人身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其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在今年1月1日施行的《民法典》中,明确规定了受害人有权请求实施性骚扰的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事实证明,在社会上,女性群体更容易受到性骚扰和侵害,保护自己是首要的。但如果发生了一些不可避免的事情,遭遇性侵害,左律师从法律的角度,给出了一些建议,受害人应当做一下4点:

1.及时报警,公安会第一时间处理,并安排法医检查或者到医院进行伤情鉴定。

2.保留可能留存行为人DNA的物件或者痕迹,在接受公安机关安排的检查或者鉴定之前,不清洗私处、皮肤、口腔、指甲等部位以及衣物、床单等物件,因为这些部位及物件极有可能留存有行为人的精液、血液、体液、皮屑等。

3.检查和预防性传播疾病,如淋病、梅毒、艾滋病,因为很多性侵害行为都是高危无保护行为,受害人可能因此被传染疾病。

4.如果受害人是女性,应当服用紧急避孕药,避免怀孕。

而如果怀疑被下药,左律师称,还可进行药物检测,从头发、尿样等中均有可能检出药物成分;如果饮酒,可以进行酒精检测,以证明受害人可能在不知抗拒或不能抗拒的状态下发生性关系。

一个不予立案 一个在吃牢饭,钱枫、吴亦凡同案不同命?

钱枫事件最后的最终会走向何处,目前不得而知。但希望女生都以此为戒,如果遭遇性侵一定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也不要因为明星的光环,发生事情后,说服自己接受事实,而是站出来对他们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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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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