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在超市拿果冻喂孩子造成孩子死亡,让超市赔钱合理吗?-

不合理

子女把孩子交给你,要时刻把孩子的安全放在第一位。

老人领孩子上超市,超市的东西不管是吃的,还是用的,在交款之前不能拆封。交款之前的所有权仍然属于超市。

老人拿超市的果冻喂孩子,这种行为:

一是违反了超市的规定,在超市内结帐前不得对食品饮料类擅自打开包装,不得吃任何东西。

二是无知,缺乏果冻安全食用的常识。果冻别说小孩子容易被噎死,连大人都有被噎死的案例。

三是没结帐前拿果冻喂孩子,说是小偷严重,说是拿摸行为不冤吧。人一辈子要养成对别人的东西不拿一针一线的良好习惯。人老了还拿摸,说明年轻时手脚不老实。不是老人变“坏”了,而是“坏人”变老了。

四.因你不守超市规矩,手脚不干净不老实,加上无知,拿果冻喂孩子,想不到孩子噎死了。无法向子女交待,也无脸再子女家呆下去。孩子幼小也是一条生命,如果子女告你一状,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也得判个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让超市赔钱,白日做梦去吧。

1.是超市允许拿没交钱的果冻喂孩子吗?超市不仅不会允许,而且是严禁在结帐前吃任何食品的。既使外带的食品也不可在结帐前吃。

2.超市没有过错为何赔钱?民法典有个原则,有过错承担侵权责任。超市无过错赔啥?

3.超市不仅不赔你,而且因拿摸果冻结清货款,不罚款已是客气了。

4.如果超市的果冻经鉴定腐败变质有毒有害,孩子的死与此有因果关系的,超市不仅要承担赔偿责任,还要承担行政处罚责任,超市相关负责人或者责任人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一一这个老人不仅是监护儿童的责任没完成是自己的失职,更有意思的是偷拿超市果冻喂孩子造成孩子死亡,竟让超市赔钱,蛮横无理的述求。

一一不知从什么时侯起,类似这样的事情,出现意外,本来都是自己的某些因素造成的,却都强行的把罪过或过失安在别人头上,哪怕是没有一点关联,也都干方百计地沾边赖。这种心理,是否就是想减少自己最大的经济损失。我是弱者,我弱我有理。利用别人的同情心,来道德绑架另一方。

一一孩子死了,是谁都不忍看到的结果。类似吃果冻发生的事故以前曾经有过发生,所以厂家曾告诫人们,三岁以下儿童不适宜吃果冻。即使吃,也要有大人的监护。还有,曾听说一对老夫妻刚上公交车,老头嘴里吃了一块类似粘糕的食物,公交车刚一起动,老头嘴里的东西一下子噎住了,也发生了意味,就要求公交车司机赔偿。你说,这和公交车有什么关联,司机正常开车,可能刚起动,车子晃动一下,这都是太正常不过的事。再回到本题,孩子偷吃了果冻,超市是让你试吃的吗?如果,让超市赔钱,那么,社会的公序良德何以维护。所以,我认为让超市赔钱不合理。这种不良的风气应该刹住才对。






老人在超市拿果冻喂孩子造成孩子死亡,让超市赔钱合理吗?

1、超市什么情况下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我国《民法典》第1203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产品质量法》第46条规定:本法所称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

《产品质量法》第27条第1款第5项规定: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且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果冻是胶状食品,幼儿食用不当会有窒息等安全隐患。因此,超市销售的果冻在质量上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包装上也要标注安全警示说明,如果销售的果冻不符合这些要求,超市就应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超市有责任,超市也不应该承担全责

 《民法典》第1175条规定: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老人在超市拿果冻喂孩子,老人显然是没有付款的,同时老人因照顾孩子负有保护孩子的责任。老人在照顾孩子时,显然并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老人偷拿食物喂孩子存在一定过错,对孩子的死亡有一定的责任,因此,在超市负有责任时,应减轻超市的责任。




如果超市有任何延误抢救的行为,或者果冻本身品质异常,我觉得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肯定不是主要责任,因为孩子死亡的直接原因是不当喂食




首先老人违背了超市规则,其次果冻上明显写着防止小孩吞食造成窒息类的警告。所以无论从哪方面超市都不该赔,还得追求他偷窃商品的罪行




不合理,没告你算客气了!




无理要求




偷吃东西导致孩子卡死,死因与超市没有因果关系,更没有法律上的厉害关系。这是讹诈,不是侵权赔偿。




不合理,你拿超市的东西吃前都没有想想孩子吃果冻危险不危险?出事了,都去找人陪了,现在某些人都是想钱想疯了。




老人这时是孩子身边第一监护人吧。谁监护,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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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9

标签:果冻   老人   超市   孩子   民法典   过错   不合理   人身   不当   公交车   子女   东西   食品   责任   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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