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中明确提到:电子化发票是未来的发展趋势,要逐步实行;严厉打击“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等涉税违法行为。
打虚打假持续发力
专项行动延长至2021年6月底
税务机关近年来与公安、海关、银行部门的配合,已经形成了全面覆盖虚开骗税所涉及主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高精准监控打击网络。
自2018年以来,四部委累计查处涉嫌虚开骗税企业32.23万户,挽回损失850.15亿元,抓捕犯罪分子21532人,4312名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国家税务总局会同公安部、海关总署、人民银行决定将已开展两年的打击虚开骗税专项行动延长至2021年6月底。
会议中还强调了要切实强化精确执法,要求执法机关把准执法尺度,创新执法方式,坚决防止和纠正粗放式、选择性、一刀切的随意执法,推广“首违不罚”清单制度。
电子发票改革
逐步实行专票电子化
会议中强调了要实施发票电子化,建成线上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目前,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重庆、四川、宁波和深圳等11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已经实行专票电子化,全国范围内皆可接收使用。
2021年1月21日后,全国的新办纳税人中将逐步实行专票电子化。
实行专票电子化的新办纳税人具体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确定。
这九种行为
将成为新的”红线“
一、虚开发票
无真实业务开发票
在没有发生实际业务往来的情况下,无论是为他人还是为自己开发票都属于虚开发票。包括环开、对开发票行为也会被认定为虚开发票。
有真实业务,但发票上项目、数量或金额与实际业务不符
实际购买的烟酒食品,发票上开的却是办公用品,或金额与实际支出有差异,也属于虚开发票。
三流不一致、四流不一致的发票
三流不一致就是资金流、发票流、货物流不统一。四流一致是除了以上三点再加上合同流。
税局查发票的时候要看证据链条,比对银行账户的资金流,货物的流向与发票上是否一致,以此来判断交易是否真实。
利用离职人员或者编造员工开出虚假工资。“工资表”历来是税局稽查的重点方向,就在实行个税汇算清缴后,税务局就接到了不少投诉电话:莫名其妙“被任职”,凭空多了份“收入”等,而这些被投诉的企业毫无意外的都被税局稽查且重罚了。
所以,不要再在工资上动小心思了。
没有正规发票,只有内部单据甚至白条就直接入账,轻则纳税调增,重则直接罚款并交滞纳金。
个人所得税在2021年也会是稽查的重点。个税申报系统日益完善,冒用身份、编造虚假工资被查出来很容易。企业虽然是代扣代缴个税,但除了问题最终受到处罚的是还是企业。
会被重点监管的三种行为:
任何账户的现金交易超过5万的。
公户转账超过200万的。
私户转账超过20万(境外)或者50万(境内)的
随着电子发票的的普及与多部门的联动,发票开具要实行全票面上传,这也意味着不只是发票抬头、金额,就连开具的商品名称、数量、单价都会被监管。
公司的进销存将完全透明化。只要企业开具的发票异常,马上就会接到税务局电话,或是实地盘查,一旦发现问题,就会涉嫌偷税。
如很多公司会有意无意地忽略印花税这种小税种,造成计算错、少缴、不缴、不申报等,当所缴的税跟业务量不成比例,很难不引起税务局的注意。
还有想像以前一样,骗取出口退税。要知道现在是大数据时代,多部门(税务、海关、银行等)信息早已经共享,老一套办法已经行不通了,而且随着国家对骗取出口退税严厉打击日益升级,企业违法成本也越来越高。
金三系统升级后,多出了两个新的预警项目:进项大于销项,连续三个月零申报。
企业长期零申报也会有五大风险:
①被纳入重点监控
②影响信用等级
③发票被降板降量
④核定收入
⑤吊销营业执照
税负率指的是实际缴纳的税款与销售收入比。虽然税负率并不会作为征收税款的依据,但确实税务机关评估企业是否异常的重要指标之一。
因此一直以来,税负率都是税务稽查的重中之重,如果企业与行业平均税负率相差大,或者波动率超过20%,就会被重点稽查。
页面更新:2024-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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