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有减刑权力的是人民法院。
但是,我真的建议,减刑权利应该下放到监狱。
因为,监狱才是真正的一线。
监狱只能根据服刑人员表现,提请人民法院对部分满足条件的服刑人员予以减刑。
最终开庭与裁定,还是需要人民法院说了算。
不能说不好,只是毛主席说,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
现实生活中,法院很少能花费时间精力去研讨一名服刑人员是否真的在监狱认罪悔罪。
更多的,是停留在冰冷的文字材料中,不说一定会以偏概全,至少不能尽善。
虽然过了一年,依然还记得很清楚。
在监狱下裁定那天,同一个监区去了十几个人。
因为受到疫情影响,全部是远程开庭。
去的人里各种罪名都有:诈骗、强奸、交通肇事、故意伤害、贪污受贿。
跟我一起去的同监室的同犯:江XX。
强奸罪,余刑还有2年。
一起服刑的一年中,他一直是小组劳动产值前三,在生活中,也很随和。
他一直说,自己是嫖娼进来的,因为价钱没谈拢,对方报警了,事后知道,发生关系的是个未成年。
服刑以来,他没有任何违规扣分。
所有人都认为狱内开庭就是法院走个形式——包括监狱也是这么认为的。
开完庭我们就直接送去了出监队隔离,大概14天后裁定书到了,就可以释放。
还是因为疫情。
各个监室都不能随意进出,当然也不出工,就每天在房间里下象棋、看电视。
他们甚至自己做了一副扑克每天玩。
最后一天,裁定到了。
江XX跟我一起凑过去问民警要裁定书。
民警给了我,然后对他讲:
“你的到了,但不同意假释。”
我跟江XX都以为他在开玩笑,江XX继续说:
“陈警官,别闹,赶紧给我。”
民警淡然地说:
“骗你干嘛?真的不同意啊。”
江XX脸部抽搐了一下,脸色很难看。
他从民警手里接过裁定,渐渐沉默。
当江XX回身坐在床铺上两眼无光时,民警对我说,时刻注意他的情绪和动向,有问题及时报告。
不止他一人,还有另外一个同犯也是不同意假释。
所以你知道,当我看着自己假释裁定中“予以假释”几个字时,内心多庆幸。
当天晚上,指导员来出监队了。
“江XX!收拾东西,回去了。”
那一幕属实很心酸,离释放只有一天,心情简直是过山车。
因为假释不通过,只能减刑(还不能保证一定顺利),他起码要多坐一年多牢。
我看着他扛着行李出门,临了,对我说一句:
“走了,有缘再见。”
那眼神,满是绝望。
这只是稀松平常的一个小故事。
但这种确实对于服刑人员改造的打击是致命性的。
无间道里那句“我想做个好人”,到了现实中,真的挺难的。
监狱民警看见了他的努力,但除了宽慰,也无能为力。
所以我真的建议,监狱可以有减刑假释裁定权。
否则,法院初判,法院复裁。
中间努力的过程,给谁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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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头攒动火树银花之处不必找我。
如欲相见,我在各种悲喜交集处。
页面更新:2024-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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