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性侵案被判死刑:是熟人作案

又一性侵案被判死刑:是熟人作案


文/幸知在线特约作者 黄晶


2021年9月18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强jian4岁幼女并致其重伤的罪犯刘维国被执行死刑。这个有着两次强jian前科的恶魔终于迎来了他应得的结局。


又一性侵案被判死刑:是熟人作案


这条新闻并没有引起太大的讨论,甚至没能在热搜上站稳,似乎显得有些太平静,但正是这种平静,显示了该案的司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通俗一点说,就是判得公正、平民愤。


尽管如此,还是有个别声音跳出来说:“强jian不应该判死刑”、“应当废除死刑(废死论)”,甚至有人将韩国“素媛”案拉出来,作为对标参考案例。


又一性侵案被判死刑:是熟人作案


我想说,“素媛”案根本不是什么“废死论”的经典依据,相反,它应该被钉上韩国司法的“耻辱柱”!


我们来看“素媛”案。


2008年12月,韩国一名8岁女孩那英在上学途中,被中年男子赵斗淳袭击后拖入洗手间强j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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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斗淳不仅强jian了娜英,而且为了消灭证据,把娜那英的大小肠都掏出来用水清洗,再用木棍等物塞进小女孩的xiati,造成娜英xiati器官严重坏死,终身残疾。


娜英无法生育、无法自主排便、一辈子都要挂着排便带和尿不湿。


不仅如此娜英还被严重殴打:鼻梁骨折、牙齿松脱,脸上的肉还被赵斗淳生生的咬了一块下来。


之后,娜英被丢进了臭水沟里。


这个惨绝人寰的案子被拍成了电影《素媛》。


然而这样的惨案,罪犯赵斗淳竟然只判了12年监禁,并且在去年12月12日已经出狱了!赵斗淳在狱中毫无悔意,反而不断叫嚣“我就算吃15年、20年的牢饭,即使出来已经快70岁,我也会在监狱里好好运动,你(那英)就等着我出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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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赵斗淳也是这么做的。据赵斗淳的狱友回忆,68岁的赵斗淳能在1个小时内轻松地做1000个俯卧撑!另一位狱友还称赵斗淳的身材就像经常健身的人一样。


韩国法务部为赵斗淳提供了数百小时的心理治疗,但最终在其出狱之前进行的心理测评结果显示,赵斗淳的再犯性极高,甚至高过韩国的连环杀人犯。


这样的体格,再配上这样的内心状态,就问你怕不怕吧?


赵斗淳出狱之前有60万民众先后向青瓦台持续抗议,但他还是顺利出狱了。


赵斗淳出狱当天被无数民众民众围观抗议,甚至有人跳上了赵斗淳乘坐车辆的车顶踩踏,但他还是在警方全力护卫下顺利的回了家。


赵斗淳出狱之后,还顺利过上了衣食无忧的生活——每个月还可以领取各项补助120万韩元(折合人民币7000块)。


看到这里,是不是觉得不可思议?


01

如此邪恶的赵斗淳,只被判了12年?


因为,首先,韩国实际上是没有死刑的。虽然韩国法律上仍保留了死刑制度,但是自1998年以来,韩国没有执行过任何一单死刑。


韩国已经被纳入了“实际上废除死刑国家”的行列。可以说是西方“废死论”价值观的深入践行国了。


然后,根据2008年当时的韩国刑法典的规定,强jian罪可以判处最高15年有期徒刑。


但法官根据韩国刑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如果因为心神障碍,前项所列能力(辨别事物的能力或者决定自己意思的能力)减弱者的行为,得减轻处罚。”


我来翻译一下:就是韩国法律规定,心神障碍导致辨别事物的能力、决定意思能力减弱的情况,是可以减轻刑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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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这种时候人的状态是不能完全承担刑事责任的。它包含了,轻微的大脑麻痹、轻度的精神分裂、轻度癫痫、普通以上的醉酒状态、普通的中毒状态、普通以上的神经官能症等等。


你没有看错——韩国对醉酒的人可以减轻刑罚。法官正是认定赵斗淳当时有醉酒症状,因此符合了心神障碍减弱的标准,故而合法的对其进行了减轻处罚。


至于中国?不存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第四款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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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惹不起,我还躲不起吗?


韩国作为一个大陆法系国家,其实和中国同样遵照的是“罪责刑”相一致原则。所以,如果要想对醉酒的人进行“人道主义价值观的关怀”,最简单的一步就是,对醉酒人的刑事责任能力减弱进行肯定,这样就可以顺理成章的减轻刑罚。


殊不知,一个人对自己的行为是要负责任的,无论饮酒还是醉酒只要不是被迫的,都是个人自主选择的结果,总不能因为因为饮酒就可以随意杀人放火、为所欲为吧。


韩国的法律制定者显然是懂的,你看韩国对饮酒驾车的处罚是远远高过中国刑法的,所以他们不过是选择性的保护某些权利,而忽视另一些权利罢了。


这奇葩的法律下,催生的不仅仅是素媛案,还有震动韩国演艺圈的李胜利案。李胜利身负x暴力犯罪(偷拍、下药)、x交易介绍等九项罪名,最终只判了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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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量刑,轻到韩国民众都问,是去旅行吗?


还有自杀的韩国明星张紫妍事件。张紫妍在2000页的遗书中控诉自己签的经纪公司把自己当成礼物送去给名流政要陪酒陪睡,稍有不服就殴打她或是给她下药。


然而,此案最终的结局是公司老板金承勋被判了一年,缓刑两年。


有判的轻飘飘的,也有判的畸重无比的。例如,同样是以真实故事改编的韩国电影《假日》——池江赫案。


34岁的池江赫和同伙因为偷价值560万韩元的食品入狱,获刑17年;而同期的全敬焕(当时韩国总统的弟弟)侵吞了70多亿韩元的社会财产,才判了7年,并且2年后就假释出狱了。


池江赫和其他罪犯因为感到不公,上诉未果后决定越狱逃跑。


池江赫等人在首尔劫持人质,向外界喊话,痛斥司法不公,社会不平等。而后,池江赫要求最年轻的同伙自首后,并对人质道歉,随后与其他两名逃犯一同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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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江赫向警方要了Begees 的磁带holiday,在音乐声中富含诗意地死去。


看到这里,你以为我会把原因归结为韩国的司法腐败?不。


其实素媛案的罪犯赵斗淳根本没钱,也没有权,贿赂司法人员根本无从谈起。他不过是韩国这个慕强社会的一个符号。


让我们重复一遍天问二:韩国为什么会有这么奇葩的法律规定?!


这一切的根源在于韩国的慕强文化,群体性偏执的向强者认同。


任何一种行为,都有其背后的心理动力,而任何一个人群背后,都有集体的无意识。


如果你仔细去观察,在韩国社会里,很多地方都在进行强弱之分。它以无声或有声的形式,绝对性的、持续的出现。


分强弱,且只有一个原则——弱肉强食。用心理学的术语来表达,即“强者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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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体上的强者认同,形成了韩国突出的慕强文化。


慕强文化的逻辑是这样的:我强我就可以毫无顾忌地凌虐你;而我弱,我就应该被随意蹂lin,任由强者践踏,以强为荣,以弱为耻。弱者只待更弱者出现,角色便更替。


经年的委屈、恐惧、愤怒,都可以发泄在这个新来的、更弱的人身上。


这也是韩国的校园霸凌格外严重的原因。


同样也是“丧”文化、“宅”文化的根源。毕竟只有强者出门才能作威作福,才会有利可图,那么弱者便会倾向于封闭起来,以此保护自己。


惹不起,我还躲不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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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女性:无法逃避剥削压榨,我不婚不孕还不行吗?


03

为何素媛案如此令人愤怒?


除了上文提到的法律不公、慕强文化的社会民众的层层碾压之外,那就是,罪犯赵斗淳本身。


赵斗淳的作案手段极度残忍变态。


他对素媛的强jian采用了极度残酷的,令人根本无法想象的方式。赵斗淳打晕素媛后,对素媛的yin部、耳朵、gang门进行了4次x行为,并且都射jing了。


为了清洗jing液,他用疏通马桶的工具把素媛的大小肠全部吸出来,扔进马桶内清洗,然后再用木棍塞回素媛体内,随后又再次对素媛的yin部进行了2次xing行为,并射jing。


为了把jing液清洗干净,还用厕所的水枪对对素媛进行了整个身体的喷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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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斗淳的快乐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别人越痛苦他越兴奋。


赵斗淳作案时已经58岁。据报道,赵斗淳还虐杀过自己的宠物狗。


素媛之前,赵斗淳就已经有过强jian、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暴力犯罪前科。


一般人犯罪多是为了金钱或权利,而赵斗淳这类人的犯罪则是为了满足自己特殊的情绪需求:x快感。


赵斗淳从未认罪,毫无悔意,他干了如此残忍可怕的事情,但他持续的在否认和狡辩,甚至编出了自己是见义勇为救素媛,才出现在厕所的鬼话。


在提取到jing液DNA证据之后,铁证如山,他竟然可以说自己喝醉了,什么都不记得了。


入狱之后,赵斗淳从未感到内疚感,他不断的写信请愿,强调自己是个好人,甚至在电视采访中,能够轻飘飘的说,小女孩将来都要做这种事的,提前一点有什么问题呢。


做出了这样对别人巨大伤害的事情,他如此轻松地合理化。这样的人,跟魔鬼有什么两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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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学者将“七无”定为反社会人格的标准:即,无社会责任感、无道德观念、无恐惧心理、无罪恶感、无自制力、无悔改心、无真实情感。


一般具备其中三个以上特征,即可诊断为反社会人格。


赵斗淳完美不但符合其中多项,从他在监狱中极度自律,目标明确的行为来看,他甚至可能是更为严重的“冷血精神病Psychopath”。


这样的人做出了这样的行为,难道不应该得到最严厉的惩罚吗?因为普通的刑罚对于这类人来说,是毫无用处的。如果这个时候法律不到位,只会激起人们强烈的愤怒。


这也就素媛案历经十余年仍无法平息大众怒火的原因。


赵斗淳们该不该杀?强jian能不能判死刑?


这个问题几千年的孔子就回答过。以直报怨,以德报德。若以德报怨,何以报德?


大家看看“百香果女孩被jian杀案”,在没判死刑之前引起了多大的民愤就知道了。


在这一片土地上,作恶是要受刑的,杀人是要偿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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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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