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奥会已经进入倒计时冲刺阶段
在这个特殊的时刻,不少经营者看到了商机—
有人说,把这个“冰墩墩”形象物挂咱家牌匾上“蹭蹭”冬奥热度,肯定能吸引不少客流!
注意!标志不能乱用,您可能已经违法违规!
案件直击
2019年底,丰台区某运动器械经销商为了宣传相关经营产品,在自设网站上发布含有北京2022年冬奥会会徽图形标识的宣传视频,同时虚假发布“与国家体育总局合作,对冰雪体育教练人员进行相关技能培训,并发放国家承认证书”等宣传信息。
该商家同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市场监管相关执法人员责令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停止发布违法内容,并作出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
除了冰墩墩,还有哪些“奥标”不能随便用?一起来看↓↓↓
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了《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规定:未经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委会、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或国际残奥委会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为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
另外,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主题口号”实施保护的公告》,根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对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提交的“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主题口号”予以公告。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对上述标志的专有权,有效期10年。
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将严厉打击未经权利人许可,利用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有关元素发布广告,足以引人误认为与权利人之间有赞助或其他支持关系的、误导消费者的违法广告。对涉嫌构成犯罪的行为,将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在此提醒线上线下所有企业,以上图标均不能用于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和其他商业用途。建议企业在做宣传前,对相关内容进行审核,可别以为只是用几个字是小问题,要知道违法必究!
--------------------------
来源 | 高沃综合市监方正、国家知识产权局
编辑 | 北京高沃知识产权(ID: gaowoip-com)
声明 | 部分图文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侵删~
了解更多
页面更新:2024-05-16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