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那个地窖囚禁X侵未成年少女的案件吗?后续来了:
湘西中院依法对罪犯龙喜和执行死刑。
2021年9月28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将罪犯龙喜和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至此,坏人终于受到了惩罚。
看到这个消息,相信很多人都觉得大快人心。
但也没有那么开心。
要不是我国的法律“到此为止”,以龙喜和的所作所为,死一次真的不够。
那是2019年春末。
16岁的龙如雪打算乘车去探望姑婆。
年过50岁的龙喜和开着三轮车,迎面驶来,招呼她上车。
龙如雪并非毫无警惕。
龙喜和跟她借手机时,她已发现不妥,马上跳车逃跑。
但为时已晚。
她怎么能逃出一个设计了三年的圈套呢?
早在2016年初,龙喜和就在自家房子里挖建了一个专门用来囚禁QJ她人的地洞。
窗边有一张地毯,掀开地毯,露出木板,再掀开木板,露出一条仅供一人通行的暗道。
沿暗道走到尽头,是一架木梯,顺着梯子下去,是一个地洞。(警方关于地洞的描述)
龙喜和还模仿色情影片,在网上购买了铁环、铁链、电棍、人皮面具和女性假发等作案工具。
用三年时间把长1.5米,高1.8米的地洞改造成了地狱。
龙如雪就这样成了第一位受害者。
据悉,龙喜和将龙如雪绑到地洞之后,就用铁链缠住了她的脖子,并用这5把锁锁住。
然后,龙喜和以枪杀、电击等方式恐吓龙如雪,对她进行了多次X侵。
更恐怖的是,龙喜和还在地洞的四角都挂上了结婚装饰用的红花。
洞内阴冷,有很重的潮气,洞内放着一个白色的塑料桶,打开塑料桶盖,是一股浓重的屎尿味。
就在这样的环境里,从2019年2月13日至3月9日,龙如雪整整被囚禁X侵了24天。
每一天,龙喜和都在疯狂X侵她。
被解救时,龙如雪浑身脏臭、手脚僵硬、神情呆滞。
地面上散落着一块面包、一把梳子和一卷卫生纸。
难以想象,还上高中的小女孩,是如何熬过了这生不如死的24天。
这还多亏警方神武破案,否则她还不知要熬到什么时候。
如今,龙喜和被判死刑,再次印证了那句话:正义可能迟到,但不会不到。
只是16岁的龙如雪,早在那24天里,就已经“死去”。
龙如雪的小姨说,如今的龙如雪:
“身体还没恢复好,手被绑很久,被打了很多次,现在也上不了学,手连笔都拿不起来。”
关于被囚禁的事情,“不敢问她,一问就受不了。”
春意暖了人间,却没给她带来希望。
像龙如雪这样的孩子还有很多。
2018年10月4日,10岁的广西钦州灵山县女童丽丽(化名),在卖完百香果回家的路上,被同村29岁村民杨光毅强行拦截抱上山,QJ、杀害抛尸山野。
也就是震惊全国的“百香果女孩案”。
往后数,2020年8月29日,54岁的刘某国,将4岁女童从家门口骗走,挟持到附近一处排水沟内,不顾受害者的反抗,采用暴力手段猥亵并X侵受害者,致其重伤。
送医检查后发现,受害者多个内脏器官感染,身体三处重伤二级,其中一处九级伤残、二处十级伤残。
在同一年,广东一个叫小文的12岁智障女孩被家人发现,她已怀孕2个月。
在追问下才知道,村里的男人们抓住这点,用小恩小惠,或直接下手,QJ了她。
起初一个,后来,有了第二个,怀孕时,小文称已有6、7个男人。
报了警,因为小文的病也无法作证,只能靠男人们自首。
无奈下,小文妈只能带着女儿打胎。
谁料,只过了6个月,小文再次怀孕。
是一个男人骑着摩托车,拉着她到芭蕉树林,强行发生了关系。
这起案件至今只抓了一个54岁的男子,和一个80多岁的老头。
其中老头还属于自首,而且因证据不足最终没有定罪。
还有国外的杰妮·海因斯从4岁到16岁,她一直承受父亲的施暴。
为了躲避父亲的X侵,更分裂出2500个人格。
在韩国一名自称“god god”的男高中生,盯准色情交易平台。
他利用某个阅后即焚的软件,创建了属于他的“天国”,取名:
N号房。
他利用网络兼职、程序漏洞,胁迫女生拍摄。
先是性感照片,后是X视频,最后,演变成线下施暴。
据统计,受害者高达74位,其中16位是未成年人,最小的受害者仅11岁,还是个小学生(网传还有女婴被侵害)。
而观看他们视频的,有整整26万人!
每次看这种与X侵有关的新闻,都让人感到不适。
除了施暴者的丧心病狂,其中最恶心的莫过于那句:
为什么是你?
每每看到性侵事件,很多人都会忍不住问出这句话。
却不知,最想提出这个疑问的,是受害者。
世间人无数,为何偏偏是我?
即便有回答,答案也是令人崩溃的。
比如在龙如雪案件中,有的媒体是这样写的:
不太懂人们为什么要关注这些信息。
“当地娶一个老婆一般要16万元聘礼钱。”
“这些年女的都嫁到了外地,全村有100多个光棍。”
是想说明,彩礼太贵,男人娶不到老婆,老光棍才会去X侵未成年女孩吗?
可这又与受害女孩有何关系?这个村的光棍现象是她造成的吗?
并不是啊。
更何况,谁来给受害者找理由呢?
难道是因为你穿的少,因为你跟受害人说话,化妆,独自走路……
也因此,很多人都在评论区呼吁:
对待强奸犯,就要以暴制暴。
审判这样的人浪费时间,女孩的家长应该直接复仇
不得不说,这种以暴制暴的复仇故事的确让人很解恨。
毕竟,给施暴者找犯罪动机,就是对所有受害者的残忍。
那最终不如大家一起残忍。
但这种行为,解决不了问题,反而暴露了更严重的问题。
就像之前发生在江苏宿迁的一起案件。
当时,五十多岁的女子王某被陈某QJ后,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终于决定自己复仇。
于是在一个月后,王某趁陈某吃晚饭时将七八粒安眠药磨成粉拌入水中让陈某服下。
随后趁陈某失去反抗能力,王某使用丝袜勒住陈某的脖颈,并用剪刀剪陈某的生殖器,导致陈某当场死亡。
在这个新闻被报道出来后,网上议论纷纷,不少人认为王某干得漂亮。
但我们来看下法院最后的审判:
大意是,在X侵发生后,王某没有选择及时向执法机关或者他人寻求援助,而是动用私刑。
所以,她本人将会以故意杀人罪被起诉,即使从轻判处,她也即将面临15年以上的牢狱生活。
可见,当他们从受害者变成了加害者时,也会受到法律的惩罚。
所以,暴力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最多只是解决了产生问题的某个人。
但我们反过来想一下,为什么比起法律的公正,很多人更喜欢将一场正义的审判变成偏离正道的暴力狂欢,或许是因为:
这些受害者确定她拿起法律的武器就能让加害者受到惩处吗?
法律对加害者的惩处对受害者而言会是公正的吗?
抓捕归案后,受害者能重新回归正常的生活吗?
如果这些问题没有正面的答案,我们也许就可以想象到,为什么她会走上这样一条复仇的不归路。
也因此,我们更可以想象到,为什么会更多的受害者选择了以隐忍和遗忘来抚慰自己。
但无论是以暴制暴,还是隐忍承受,都不是一个健康社会该有的样子。
所以,面对X侵案,可能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要保证,不让受害者
陷入走投无路的境地。
其中包括法律的惩罚力度,X侵案的减刑要慎用。
包括媒体舆论引导的精度,别替罪犯抱怨社会。
包括取证审判的深度,精神伤害与身体伤害都需要考虑。
也包括对受害者的帮扶广度,不仅消除其自身的阴影,还要消除舆论对“受害者”的有罪偏见。
总而言之,X侵的本质,从不是X欲,不是天价彩礼,也不是农村光棍。
它是强迫、是侵犯、是罪恶。
X侵的对象,也无关男女,只关乎加害与被害。
不要一边降低伤害女性的犯罪成本,又一边让女性要学会自保。
错的,只有施暴者。
那些愧疚、羞耻和失败感也仅仅属于QJ犯。
这才是我们不断呼吁猥亵、X侵、QJ罪应该量刑从重从严的原因。
而在法律不断完善之前,千万不要低估人性的恶。
要知道虎身犹可近,人毒不堪亲。
当人性泯灭时,是比畜生还可憎的。
最后,性侵就是性侵,不该成为我们冷漠、偏见、鄙视的笑话。
别总是沉浸在自我臆想的狂欢中。
因为无知狭隘,对那些受害者调笑而过,对那些悲剧视而不见。
隔岸观火久了,下一把火,总有一天会烧到我们自己身上。
只有让恶人付出不能承受的巨大代价,让作恶之人无所遁形,才能告慰无辜冤死的亡灵,才能抚慰受害者家属的心灵。
这不仅是捍卫公平正义,更是维护所有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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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
页面更新:2024-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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