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当延长

产假当延长


据中国妇女报报道,全国政协委员宋治平建议产假延长至3年到6年,以便于孩子在上幼儿园或者小学前能得到好的照顾和教育。(见2021-03-08界面快讯全国政协委员:建议产假延长至3年到6年)

这位委员的建议,在网上受到了广泛的好评。看来延长产假是广大群众的强烈意愿。

产假延长3年到6年,如今可能难以做到。但是产假确实需要延长。因为如今的产假难以满足产妇和家庭抚育婴幼儿的需要。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上海市规定的产假天数算是长点的,但也只有128天,还必须是晚婚晚育。三个月多几天的产假,委实不够啊。家中有老人的还可以马马虎虎对付,没有老人的家庭简直一点办法都没有,只能另外想辙,要么请保姆,要么产妇续假或是辞职。如今请个照料孩子的保姆不便宜,而且不一定让人放心。就是家里有老人照护的,孩子喂奶也是个大难事。

即便如此,这九十多天的产假不是任何用人单位都能给的。在企业这一块,除了国有企业之外,民企尤其是中小微民企,能够按规定执行的,大概是不多的。常见的情况是,女员工要生孩子之日,就是她丢掉工作之时。即便企业给了产假,休产假的女员工其利益也受到一定的损失。虽然现在实行生育保险基金制度,但是给适龄的生育女工购买生育保险还不被每个企业所遵守。即使缴纳了生育保险的,而支付生育津贴的标准也往往低于工资收入。休产假的员工只给基本工资是比较普遍的现象。有的甚至只给生活费。

也不能全怪企业。说句大实话,企业也有企业的难处。让企业独自承担人口再生产的成本是不合理的。再说,如今企业在用人上是“一个萝卜一个坑”,有的是多个坑就一个萝卜。女员工休产假去了,谁来顶岗。这很是个问题。短时间还可以应付一下,时间长了是难以应付的。像中小微企业,短时间都不好应付。所以,应从政策层面上给企业实行女员工产假制度提供实实在在的支持。这位委员就建议,政府可通过退回企业总社保比例数额来给企业补贴,从而减轻企业负担。当然,还有其它的法子。

无论从保护女职工的特别权益来说,还是从有利于我国人口再生产来论,都应该给产妇合理而适度的产假,让她们既能恢复身体健康,又能更好地照料孩子,让孩子健健康康、快快乐乐地成长。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啊。同时还不能增加用人单位的负担。一句话,这位委员的建议不能提了白提。


2021年3月8日星期一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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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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