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19年12月9日,河南一名17岁少年为了保护女同学,将猥亵该女同学的男子打伤。时隔一年零九个月,9月9日,这名少年被重新羁押,并赔偿对方约5871元。
时间过去了整整一年零九个月,曾轰动一时的“河南17岁少年打伤猥亵少女者”案,终于有了结果。
2021年9月9日,17岁少年王梁被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重新被羁押,并赔偿对方约5871元。
见义勇为,为何会遭遇此待遇?一切都要从2019年12月8日的那个夜晚说起。
2019年12月8日晚,王梁与女同学霍梦遥和其他三人在当地的一家酒吧聚会,9日凌晨5点左右一群人从酒吧出来时,一名叫霍夫的男生多次骚扰霍梦遥,并想让她跟自己走。
王梁得知女同学的遭遇后,两人想结伴回家,这时又遇到了霍夫,当霍夫再次向霍梦遥表达了想让对方跟自己一起走的愿望时,王梁和其产生了言语纠纷,随后升级为肢体冲突。
事后霍夫被打住院,鼻骨及左侧上顿窦额突骨折,鉴定为轻伤二级,因未满18周岁,行政拘留不执行,只需按期缴纳500元罚款。
王梁主动投案,涉嫌故意伤害他人,于2020年5月7日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被取保候审,11月30日被刑拘,12月15日被逮捕,2021年1月5日和3月16日,两次被取保候审。
出事后,双方家长协商赔偿方面的问题。王梁父亲愿意给对方2万元赔偿,霍夫家属拒绝,提出了8万元的赔偿数额,再后来降到了6万元。王梁家属以经济条件有限,拿不出6万元为由,拒绝了这个方案。
协商失败,此案只能走法律程序。最终于2021年9月9日宣判,王梁因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6个月,同时赔付霍夫约5871元。
王梁家属坚持认为儿子没有错,表示会上诉。王梁为什么不构成正当防卫呢?主要是因为见义勇为和故意伤害,两者不可混为一谈。
当天晚上所发生的事情,有一个很关键的细节。当霍夫第二次问霍梦遥是否愿意跟自己走时,王梁和他的女同学是可以自愿选择离开的。而当时王梁因为被对方激怒了,导致下手没有轻重,已经将对方打倒在地的情况下,二次对其进行了脚踹伤害,法官认为这些伤害是可以避免的,并不影响他们安全离开。
对判决结果起到决定性影响的另外一点,是王梁一方没有对霍夫一方进行民事赔偿,调解失败,决定了王梁必须为自己的冲动承担刑事后果。
一次见义勇为,却以这样的方式收尾,我们大可不必灰心,因为这恰好说明了法律的公正性,任何情感都不可逾越法律存在。
据王梁父亲透露,儿子在取保候审期间,并没有浪费时间,而是一边打工一边学习,还考上了河南一所外贸学校,如果不是被重新羁押,他即将在9月25日入学。
不管过去是个怎样的少年,这起码说明了王梁正在走向正轨的路上,希望他出来以后能够当一名具有法律知识的青年。
未成年人远离酒吧,引以为戒。
页面更新:202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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