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加分政策是高考中的特殊学生加分政策,主要为了弥补高校招生制度的某些缺陷而制定的。由于高考加分政策存在一定的不公平性,在社会上一直存在争议。
其实,高考加分及优先录取虽然涉及不少人群,但实际上要求很严格。那么,高考加分项目有哪些?具体哪些人可以加分?加多少分呢?
一、2014年~2020年广东高考加分项目的增减
2014年起,广东取消了包括中学生各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在内的17项高考加分项目,只保留6个高考加分项目,加分分值统一规范为本科加5分,专科加10分。
1、2014年取消的加分项目
中学生各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各类科技竞赛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项目和省级优秀学生等17项。其中,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国家级和省级获奖者;科技竞赛主要包括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国家级和省级获奖者和广东省省级优秀学生等。
2、2014年保留的加分项目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含聚居区的汉族考生);体育特长生;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和人民警察的子女、立个人一等功以上的军人(含退伍军人)和人民警察的子女;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扶贫开发重点县的考生共6项。
3、2015年起取消的加分项目
(1)取消少数民族聚居区的汉族考生加分项目。少数民族聚居区的汉族考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在同等条件下,高校可优先录取。
(2)取消因公牺牲的军人和人民警察的子女、立个人一等功(含)以上的军人(含退伍军人)和人民警察的子女专科层次加分项目,以上考生报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并经学校考核合格,由高校优先录取。
(3)取消扶贫开发重点县考生加分项目。具有扶贫开发重点县户籍的考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在同等条件下,高校可优先录取。
(4)取消体育特长生加分项目。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和“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考生(含2015年前已取得上述名次和称号的考生),2015年起参加高考不再具备加分资格。相关考生可选择报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或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考试招生,或其他体育学类专业招生。
4、2015年起保留的加分项目
(1)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报考本专科高校可在考生高考文化课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2)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民族院校(普通高校民族班、预科班)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单独划线;报考其他专科高校可在其高考文化课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报考本专科高校可在考生高考文化课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4)烈士子女报考本专科高校,可在其高考文化课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5、2020年增加的加分对象
2020年广东省高考加分政策,新增2类符合高考加分、优先录取资格的对象。
(1)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烈士、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人民警察子女参照公政治〔 2 018 〕 2 7 号文有关规定执行。
(2)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 2 019 〕 37 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2020年广东高考加分和优先录取政策
根据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广东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规定》可知,2020年普通高考考生加分资格和优先录取资格申报工作要求按照《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考考生加分资格和优先录取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18〕64号)执行。
1、广东高考拥有加分资格的考生
2、广东高考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录取资格的考生
(1)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
(2)残疾人民警察考生。
(3)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
(4)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5)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6)少数民族聚居区的汉族考生。
(7)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原扶贫开发重点县的考生。
(8)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青年志愿者的考生。
3、广东高考达到高校投档线拥有优先录取资格的考生
(1)优先录取信息分类。
(2)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
(3)一级到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
(4)平时获得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
(5)战时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
(6)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子女。
(7)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子女。
(8)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的军人的子女。
(9)驻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
(10)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
(11)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
(12)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
(13)军人子女(指报军队院校和国防生的现役军人子女)。
4、资格申请审核流程
(1)考生申请。符合有关政策照顾的考生须于2019年11月 18日前向所在市招生办公室提出加分资格申请和相关材料。未在截止日期前提出申请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2)初审。各市招生办须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于11月25日前将经初审合格考生信息录入到省普通高考管理系统。
(3)复核。各市招办汇总初审合格考生材料,按要求造册后于 2019年11月29日前报送省招生办复核。
接下来的2021年高考加分及优先录取政策是否有调整,我们要多多关注相关部门政策的出台。
页面更新:2024-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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