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最高法院判例看“玛莎拉蒂撞宝马案”可能的结果

2019年7月3日发生在河南永城的“玛莎拉蒂撞宝马事件”,相信大家依然记忆犹新,23岁的女司机谭明明醉驾玛莎拉蒂连续与多车剐蹭后,继续肇事逃逸,结果在逃逸的途中追尾正在等红灯的宝马,造成了宝马车内2死1重伤,玛莎拉蒂车内的3人也身受重伤。

从最高法院判例看“玛莎拉蒂撞宝马案”可能的结果

2020年1月,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但是至今仍未判决。

而近日有媒体透露此次事件中一位死者贾某的母亲在庭审之后因挂念儿子就不吃不喝,终于近日不幸离世。而肇事者谭明明称已经赔付了三名受害人457万元的费用,但死者家属则称从未收到过赔偿,而且被告至今都未曾有过当面道歉!

从最高法院判例看“玛莎拉蒂撞宝马案”可能的结果

商丘市检察院是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的,分析被告的行为,认定此罪是没有争议的,那么根据媒体披露的细节,被告人谭明明可能判处什么样的刑罚呢?我们结合刑法规定及最高法院的指导性案例来看一看。

从最高法院判例看“玛莎拉蒂撞宝马案”可能的结果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本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是刑法关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量刑标准,本罪为重罪,谭明明的行为造成两死四伤,后果特别严重,应当适用加重情节,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区间量刑。具体怎么量刑,看看以往最高法院的判例。

从最高法院判例看“玛莎拉蒂撞宝马案”可能的结果

案例1、黎景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2006年9月被告人黎景全大量饮酒后驾驶面包车将骑自行车的母子撞倒后继续开车前行,慌忙中车辆调头又二次辗轧被害人致死。事后,黎景全诚恳悔罪,并以其微薄收入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佛山市中级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广东省高院二审维持一审判决,最高法院死刑复核认为被告认罪悔罪态度好,能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最终判处被告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案例2、孙伟铭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2008年5月,被告人陈伟铭无证且酒后驾驶别克轿车,交通肇事后超速逃跑,越过道路中心黄线与对面车道正常行驶的四辆轿车相撞,造成4人死亡、1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的严重后果。案发后,孙伟铭的亲属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11.4万元。成都市中院认定孙伟铭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上诉后,孙父筹集社会捐款,积极赔偿受害人家属,取得受害人家属一定程度的谅解,最终四川省高级法院二审改判被告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从最高法院判例看“玛莎拉蒂撞宝马案”可能的结果

“玛莎拉蒂撞宝马案”的犯罪情节以及造成的危害后果与以上两案相当,遗憾的是“玛莎拉蒂”案被告人谭明明至今不肯对受害人家属进行赔偿,而受害人家属也公开表示不接受被告人的道歉,只希望判处被告人死刑。被告人在事后没有诚恳的悔罪表现,不积极赔偿受害人家属,这将直接影响到法院量刑。

参照判例以及“玛莎拉蒂”案的各种细节,被告人谭明明应该在无期徒刑以上量刑,到底是死刑还是无期徒刑,谭明明及其家属在事后的表现具有及其重要的作用,如果有经济能力而拒不赔偿,可能就丧失了最后争取从宽的机会。

正义从来不会缺席,任何人都要为你的肆意妄为付出代价!

从最高法院判例看“玛莎拉蒂撞宝马案”可能的结果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5-19

标签:最高法院   宝马   判例   商丘市   无期徒刑   被害人   被告人   受害人   有期徒刑   死刑   重伤   被告   家属   危险   方法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