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时代,新的法律规定来啦。
【5月1日起,5大类电子数据均可作为正式的法律证据使用】
#我要上头条# 这5大类电子数据包括:
1.网页和微博客上记录的信息;
2.手机短信息和电子邮件等通信信息;
3.用户注册、身份认证、电子交易和通信记录等信息;
4.文档图片和视频、音频等电子文件;
5.其他以数字化形式能够证明与案件有关的信息等。
上述这些电子材料,都能在法庭上作为证据使用。
有网友说:手机内存要扩大了。其实,网盘也可以储存这些信息。
您认为这些数据重要吗?该怎样妥善保管呢?
页面更新:2024-05-25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