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时代:5月1日起新法规实施,5类电子数据可作为法庭证据

数字时代,新的法律规定来啦。

【5月1日起,5大类电子数据均可作为正式的法律证据使用】

#我要上头条# 这5大类电子数据包括:

1.网页和微博客上记录的信息;

2.手机短信息和电子邮件等通信信息;

3.用户注册、身份认证、电子交易和通信记录等信息;

4.文档图片和视频、音频等电子文件;

5.其他以数字化形式能够证明与案件有关的信息等。

上述这些电子材料,都能在法庭上作为证据使用。

有网友说:手机内存要扩大了。其实,网盘也可以储存这些信息。

您认为这些数据重要吗?该怎样妥善保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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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25

标签:法庭   证据   数据   电子   大类   妥善   案件   电子邮件   音频   形式   内存   通信   文档   正式   数字   时代   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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