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妇时隔28年想起买过一层楼 收回单位时惊见住着陌生人

深圳一名妇人在1992年于深圳购入一个单位,但之后竟然因为一直很忙而把事情忘了,最近想起这件事时想收回单位,却赫然发现单位竟然住著陌生人。

张女士在1992年花了33.2万元(人民币,下同),在宝安区华天花园购买了一套144平方米(1550平方尺)的单位。张女士付款之后就一直很忙,后续就没有跟进。现在,张女士年龄大了,身体不好,就想把单位收回来。

张女士及其家人却发现,按理应该丢空的单位,却被人装修过,而且还有人住了下来。物业管理处表示,只知道单位的管理费一直是现有住户在交。有知情邻居表示,在2001年前后,单位现在的住户撬门进去,装修完便住进去。这名邻居还表示,现在这个单位已经涨到600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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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湖社区综治办主任则表示,现有住户是在附近做小生意的,单位裡面住了四五个人。住户曾拿出来一份手写的转让合同,还有一份火化证明,表示把单位卖给他的业主已经去世了。

律师:住户涉嫌非法侵佔他人财产

张女士虽然有该单位的房屋买卖合同,但是因为当年没有去办房产证,所以现时张小姐也没办法证明自己的确才是业主。经过律师和协调员的努力,已找寻到当年的物业开发商,接下来会请他们协助补办房产证。

负责为这件事进行调解的律师表示,如果该房产属于张女士所有,裡面的住户就涉嫌非法侵佔他人财产。若达到犯罪立案的标准,该住户就涉嫌构成刑事犯罪。产权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追究租户近几年住在这个单位应当支付租金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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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24

标签:深圳   新安   单位   管辖权   刑事犯罪   房产证   住户   财产   陌生人   邻居   业主   当年   物业   律师   发现   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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