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前的黑社会案件,竟然引发我国“废除死刑”的大讨论

据媒体报道,在今年10月8日召开的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上,法国、德国等29国对涉“废除死刑”的议案投下赞成票,而中国等12个国家对此投下反对票,另外有5个国家弃权,最终,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以29:12的投票结果通过了法国提出的所谓“死刑议案”

次日,法国总统马克龙在纪念法国废除死刑40周年的演讲中则表示,法国将发起一场在全世界废除死刑的运动,并认为所有国家都应该效仿法国废除死刑

20年前的黑社会案件,竟然引发我国“废除死刑”的大讨论

对此,中国明确回应称:

死刑问题应当是属于一国主权范围内的立法和司法问题。人权理事会讨论和通过关于死刑问题的决议,应该采取客观、公正、平衡的态度,尊重各国司法主权。我们不赞成将司法问题人权化,更不赞成炒作死刑透明度问题。

面对法国等西方国家的傲慢,中国政府据理力争,明确表达态度及立场,认为死刑问题不应当“人权化”,是否废除死刑应当是一个国家主权范围内自主决定的事项,不应受到其他国家的无理干预!

马克龙呼吁废除死刑的消息传回国内,瞬间遭到了国内网友的群嘲,“废除死刑对大资本家,精英阶层有利,马克龙当然要搞”,“先管好自己的事”,“我怀疑小马在给自己或者家人留后路”……

所以,如今无论是中国政府,还是我国的普通百姓,都是不赞同“废除死刑”的,对西方国家那套“废死”言论不以为然。

然而,你知道吗,在二十年前,曾有这么一个案件掀起了我国“废除死刑”的大讨论!这个案件就是当年轰动一时的“刘涌案”。

刘涌,何许人也?

刘涌,何许人也?可能一些上了年纪的读者可能不会陌生,根据公开资料显示,刘涌为辽宁省沈阳市人,只有初中文化的他,在当时却有着众多光鲜的头衔,包括沈阳市人大代表,中国致公党沈阳直属支部主委、沈阳市和平区政协委员、沈阳市和平区劳动模范、优秀企业家等,除此之外,刘涌名下还有多家企业,身价最高时曾达7个多亿。

然而,刘涌取得这些头衔及财产的手段却是极为残忍的,其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简直可以用“罄竹难书”来形容了,包括:

20年前的黑社会案件,竟然引发我国“废除死刑”的大讨论

据统计,从1995年末至2000年7月的近5年里,刘涌亲自参与或指使授意他人的犯罪行为共27 起,每个案件都可谓骇人听闻!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在2000年7月10日下午,刘涌携妻企图外逃时被边检人员发现,最终被黑龙江省黑河市警方于7月11日晚在一辆出租车里将刘涌及其同伙高伟抓获,等待刘涌的,将是法律的审判。

20年前的黑社会案件,竟然引发我国“废除死刑”的大讨论

一波三折的死刑判决

刘涌从被抓获,到最终被执行死刑可谓是一波三折,官司最终竟然打到了最高人民法院。

20年前的黑社会案件,竟然引发我国“废除死刑”的大讨论

从一审的判处死刑,到二审的“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再到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判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到最终刘涌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即使是在网络并不普及的2003年,关于“刘涌案”的每一个新进展,都会成为人们关注的头条新闻。

“刘涌案”有何特殊之处,竞能在当时引发“废除死刑”的讨论?

刘涌案为什么在当时会引发我国“废除死刑”的大讨论?要想弄清楚,我们还得把视线拉回20年前。

“刘涌案”最引人关注、同样也是争议最大的点在于二审改判死缓。在当时,社会各界都对“刘涌案”非常关注,上到中央领导、法学家等,下到我们这样的平头百姓。对于普通百姓而言,出于朴素的正义感,如果刘涌不被判死刑,可以说是天理不容。

但是,当时的法学家、律师可不这么认为,在这我们可以援引当时辽宁省人大代表、同方律师事务所律师金锡盛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的表态,他认为,“按照法律规定,组织黑社会罪,最高也就是判十年,是无死刑可判的。如果刘涌与王永学致死案无关,也许判死缓都不会”,“世界上有很多国家是废除死刑的,中国根据自己的社会结构与具体情况,至今没有废除死刑,从法理上讲,判处死缓与判处死刑其实都一样,皆为死刑,只是在执行方式上有所区别。中国现在立法的原则,从法的理念与趋势上,就是能从宽就从宽,能少杀就少杀"。

20年前的黑社会案件,竟然引发我国“废除死刑”的大讨论

所以,很多法学学者、律师认为,刘涌一审被判死刑是因为法院畏惧民意而作出的判决,违背了司法的独立性,并且死刑判决不符合法律的规定。此外,当时很多学者在媒体上发表文章,质疑我国死刑存在的必要性,比如这篇发表在中国青年报上的文章——《从对刘涌案的议论说到死刑》,以下是这篇文章某些观点的截图:

20年前的黑社会案件,竟然引发我国“废除死刑”的大讨论

20年前的黑社会案件,竟然引发我国“废除死刑”的大讨论

更甚的是,在“刘涌案”二审阶段,刘涌的辩护律师田文昌邀请北京十四位“知名法学家”联手向二审法院出具“专家意见书”,该专家意见书的内容现在不得而知,大致内容可能是“劝说”二审法院不要判死刑。

所以,面对这些知识分子特别是法学家、律师的口诛笔伐,二审法院进行了妥协,改判死缓。但正是该改判激起了民众的极大的愤慨,一石激起千层浪,面对汹涌民意,最终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刘涌案”,最终判决撤销了二审死缓判决,判决刘涌死刑。

我们现在细思下来,当时那么多知识分子特别是法学家、律师呼吁废除死刑也并不奇怪,因为当时的中国正是“公知”横行的年代,“牧羊犬”们以西方马首是瞻,看到某些西方国家废除死刑,就认为废除死刑代表着“进步”、“民主”、“文明”……然私以为,这都是没有站在中国实际情况下的“无脑发言”,是“跪久了,站不起来了”。

为什么不能废除死刑?

如今,国内鲜有人再公开呼吁我国废除死刑,一方面是因为随着人们认知的提高,不再被“公知”们牵着鼻子走,另一方面是人们也逐渐认识到了死刑在刑罚体系下的必要性。

为什么不能废除死刑?我不想用一些学术性的理由去回答这个问题。解答这个问题的最佳答案,我想就是挪威于特岛惨案

2011年7月22日,挪威人布雷维克先在挪威政府办公大楼前引爆威力巨大的汽车炸弹,然后又在首都奥斯陆以西40公里的于特岛枪杀参加挪威工党青年团夏令营的人群,共造成77人死亡,300多人受伤。

20年前的黑社会案件,竟然引发我国“废除死刑”的大讨论

最终,肇事者布雷维克仅仅被判21年监禁,因为挪威是废除死刑的。这也意味着10年后,这个杀人恶魔就可以出狱了!

值得一提的是,在案件审判过程中,民调显示80%的挪威民众希望判处布雷维克死刑,然而,挪威的法律中没有死刑,显然这种诉求在一味追求所谓“人道”的挪威是无法实现的。此外,布雷维克不但不会死,而且还将在这21年里享受挪威超豪华的监狱,并最终重返社会。

法律大V罗翔老师曾说,“多年前,我曾反对死刑,但现在我的观点早已发生变化。那种忽视公义、滥施恩情的人道主义有着太多的伪善,他们经常会是为了假想的将来而忽视现在的利益,为了抽象的人类无视具体人的悲苦。”

所以,死刑可以放着不用,但是一定不能没有。


关注“法律观察家”,律师带你一起知法、懂法、守法!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4-13

标签:死刑   和平区   最高人民法院   案件   挪威   沈阳市   我国   法学家   死缓   法国   人权   黑社会   判决   中国   年前   律师   法律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