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恶劣!广东司机冲断小学生队伍,恶语谩骂负责老师,仅行政处罚

3月4日下午13时45分许,广东省番禺区有一群小学生在老师的带领下正有序通过马路,此时,一辆车牌号为粤A283XX的小轿车未礼让行人,前行快速通过斑马线,惊慌失措的学生们急忙闪躲,随后该车辆驾驶员下车对现场负责老师进行谩骂,恶语相加。

太恶劣!广东司机冲断小学生队伍,恶语谩骂负责老师,仅行政处罚

当地警方接到报警后立即派员展开调查,并迅速锁定了车辆驾驶员韩某,男,32岁,广东人,自由职业。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韩某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韩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太恶劣!广东司机冲断小学生队伍,恶语谩骂负责老师,仅行政处罚

不知道大家看完之后是不是跟我一样的想法:这样的处罚不解气!这样不疼不痒的处罚能达到效果吗?韩某悔改了吗?知错了吗?现场的监控我们可以看到,当时斑马线上至少5名小学生正在通过马路,韩某的车辆与学生们擦肩而过,对学生们造成了惊吓不说,自己还理直气壮的下车谩骂老师,这样恶劣的行为仅仅行政拘留5日,罚款200,违法成本是不是太低了!

我认为韩某的行为完全构成寻衅滋事罪,根据《刑法》第293条的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四)在公共场合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韩某为满足一时之快,寻求精神上的刺激,置他人生命于不顾,尤其面对的是一群无辜的小学生时没有丝毫的收敛,制造事端,严重扰乱了公共场所秩序,其行为非常之恶劣,应给予刑事处罚。

当然,以上只是本人的一些拙见,执法部门的处罚结果相信也是经过深思熟虑,权衡利弊之后给出的,不论处罚的轻或者重,此事激起的涟漪都会随着时间平息,社会秩序还需要我们大家一起去维护,希望大家都能成为守法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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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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