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真以为古代离婚很简单?一纸休书远不够,女性想离婚基本不可能

谈起古代的婚姻制度,不知道在座的各位有没有一种谈虎色变的感觉呢?因为古代毕竟不同于如今,古代有很多事情,相较于如今都是显得十分繁琐且枯燥的,相较于如今的一些事情而言,放在古代也许是要经过很是繁琐的一套程序才能够完成。当然了,当时社会的节奏和如今时代的变化,又怎么能够相提并论呢?我们看过的很多古装剧当中,不乏会出现许多这样的情节,逢及男女之间的离婚之事,难道只是“丈夫怒发冲冠”,撇下一纸休书,将结发妻子遣送回娘家这么简单吗?

你真以为古代离婚很简单?一纸休书远不够,女性想离婚基本不可能

关于古代的离婚制度,你可不要以以现代人的思维去衡量,如果只是以我们现在的思想照搬到古代婚姻制度的话,那你可就大错特错了。虽然古代是重男轻女,男子至上的时代,但是男女之间的离婚之事,丈夫对自己的婚姻真的有这么大的决定权吗?2000年的中国封建社会,从西汉武帝开始,“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就成了社会主流思想。而儒家思想的内核,即“三纲五常”(君为臣纲,夫为妻纲,夫为子纲),则最为明显的突出了男性尊贵的地位,反之,女性则显得很没有地位。

“一纸休书”,远远没有我们想的那么简单,既然能够称之为婚姻制度,那么这其中肯定也是包含一套流程的,而且古代又是那么注重伦理道德,对于夫妻之间的那些二三事,一纸休书是远远不能够解决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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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的存续与否,全凭丈夫?

出妻,就是我们俗称的休妻,休妻的字眼里,女方似乎没有任何话语权和地位。但如果仅仅是男方单方面的想要休妻,仅仅是他主动的一纸休书,这还是远远不够的。翻越古代有关离婚制度的史料,我先后整理出了以下几个条件。如果男方想要离婚,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之一,才能够达成离婚的心愿。

①不顺父母:俗话说“百善孝为先”,如果你只是认为古代娶妻,只是为了维系夫妻二人之间的情感,那么你的格局和思想未免显得太过局限了,女性作为妻子的首要任务,而是要与男方的家人和谐相处,简而言之,就是要孝顺父母。以此来赢得婆家人对女性的承认,如果男方父母认为儿媳不够顺从的话,那么夫妻二人之间的婚姻怕也是由不得男方一人的,毕竟古代婚姻大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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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无后为大:俗话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中国古代是一个典型的宗法社会,古人娶妻有一个重要原因,那就是为了延续男方家族的香火而繁衍子嗣,上到皇亲国戚,下到黎民百姓,能否生育,对于女性来说,实在是太重要了。但是翻阅古代典籍,我们不难发现:对于没有生育而离婚的这种现象,古代礼法也有一定限制。

③患有恶疾:在古代立下的律法当中,恶疾主要指两个因素:一个就是不治之症,即天生患有的疾病;另一个就是疠病,即我们口中的传染病。因为,不管是不治之症,还是怪病,这都又会牵扯到“无后为大”这件事情上。因为身体疾病会影响生育问题,家族繁衍实在是至关重要,不能生育这个问题,放在以宗法伦理为核心的古代社会,这都是以父系家族为主的伦理观里所不能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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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三个条件都可以让男方直接一纸休书休掉女方,除此之外,还有“妒忌”、“多言”等因素,总而言之,我们照样还是可以看出这样一个端倪:休掉女方还是有很多途径的,从侧面这也能够突出古代重男轻女的社会思想。

满足以上任意一条,就能离婚?

其实离婚确实还是比较复杂的,和如今的社会比起来,我觉得古人离婚确实要麻烦的多。如果女方符合“三不出”中的任意一条,那么男方也不能任由着自己的性子想离婚就离婚。我们可以将这里提到的“三不出”看做是古代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即:

“为男方父母服丧三年的妻子,不能休”、

“丈夫在贫贱之时迎娶的妻子在富贵后,不能休”、

“当初娶进家门时候的妻子有家人而离婚的时候没娘家的,不能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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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吧,古代的妇女保障法还是不错的吧?古代的这些离婚制度,基本上也是以宗法家族为核心的,但这些都是立足于家族的稳定和发展,不管是男方还是女方,个人的情感基本不会被包括在内。所以说男方想要一纸休书就休掉妻子,不管是放在古代,还是放在如今,都不是那么简单的。

不想离,也必须离?

如果夫妻二人之间确实没有情感维系的话,那么继续生活下去,还有乐趣和必要可言吗?中国古代有强制离婚的制度,这也为一些铁了心想要离婚的男女双方的其中一方提供了便利,这种强制离婚的制度称为“义绝”。

只要夫妻二人之间的关系属于义绝的情况,那么就不得不离,离婚与否就不在男女双方的意愿了。明清律法明确规定:符合义绝条件,但夫妻二人没有离婚,那么夫妻二人都会要被杖责八十,被杖责还算是轻的,有甚者,估计还会坐穿牢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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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郎说

通过我上面的一番口水,不知道大家对古代婚姻制度有没有了解,或许大家现在内心当中会有这样一个疑问:丈夫离婚即是如此,那如果妻子想要离婚,又有什么办法呢?尤其是放在古代那样的社会。妻子离婚同丈夫离婚,道理是一样的,但似乎要比丈夫经过的法律流程繁琐一些,如果妻子想要离婚,那就必须要提出呈诉。

“诉讼离婚”即为古代的“呈诉”,不光女方可以用这种方法,男方也可以用这种方法,只要男女双方,其中一方能够指出对方所存在的错误,并且能够得到当地政府的查证属实,那么就可以在政府的主持下完成离婚。但其实,女性能够通过呈诉完成离婚诉求,放在古代似乎是不太可能的,因为当时的社会总是会有意无意地偏向男性。

你真以为古代离婚很简单?一纸休书远不够,女性想离婚基本不可能

看到古代繁琐的离婚制度,如果让你穿越到古代,想要离婚的时候也必须要经过这一系列繁琐的步骤,你还会坚持离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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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9

标签:休书   古代   宗法   女性   男方   女方   繁琐   妻子   丈夫   父母   夫妻   婚姻   家族   制度   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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