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槿惠国情院受贿案疑点重重,故二审法院迟迟不公开判决结果

5月30日,韩国二审法院对朴槿惠国情院受贿案进行庭审,朴槿惠由于健康原因申请没有出庭。二审法院6月20日进行结案判决,预计7月予以公布。但时至今日,法院却迟迟不公开判决结果。

朴槿惠国情院受贿案疑点重重,故二审法院迟迟不公开判决结果

在“亲信干政门”案件审判中新增加闹得沸沸扬扬、也是朴槿惠21项罪名中唯一一件直接涉及贪腐案件国情院受贿案,似乎就要尘埃落定了。不过,从检方量刑到一审判决和二审之前的认定,朴槿惠国情院受贿案却是疑点重重,未免让人去猜测最终的审判结局。

2018年6月14日,检方指控以朴槿惠收受国情院“上供”的35亿韩元(约合2000万元人民币)为由,量刑12年;7月20日一审法院没有以贪污受贿为名,而是以给国库造成损失罪名判决朴槿惠6年徒刑;2019年1月4日,二审法院裁定,朴槿惠在国情院受贿案中涉及2亿韩元(约合122万元人民币)为贿金。

也就是说,检方和法院对朴槿惠国情院受贿案有3种不同的结论:检方认为国情院“上供”的35亿韩元都是贿金;一审法院认为是造成国库损失;二审法院认为有2亿韩元为贿金。

朴槿惠国情院受贿案疑点重重,故二审法院迟迟不公开判决结果

韩国国情院,全称韩国国家情报院。是朴正熙时期按照美国ClA建立的,原名为中央情报部,金大中上台后改为国家情报院。

由于国家情报院职能特殊,韩国对情报院的预算是高度机密的,而这部分预算完全由总统和国情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支出,比如情报调查和国家安全等。不需要详细列出支出帐目,只提供具体预算方案,也不受任何监督和审查。《韩国国情院法》第13条规定:国会进行预算审查、案件审查和监察院的监事时,对国家安全保障有重大影响的国家机密事项进行说明,并拒绝提供资料或答辩。

既然如此,检方仅凭前国情院院长李炳浩和前青瓦台秘书室室长李元钟等人的证词,认定朴槿惠受贿,显然是有悖于法理。因为朴槿惠拒绝承认,并又缺乏书面证据。

而青瓦台前秘书李载晚则称,从国情院收来的钱另行管理,并按照朴槿惠总统的指示使用,从国政运营的角度出发使用资金,并没有违法。

朴槿惠国情院受贿案疑点重重,故二审法院迟迟不公开判决结果

2018年10月22日,一向拒绝出庭的朴槿惠,亲自写了一封长信递交了法院,朴槿惠承认了确实收到了国情院上交的预算。她在信中表示,“自从就任总统以来,就听说了国情院有向青瓦台提供预算的先例,前几届政府也收到过这些资金,而且我还要求部下,可以把这个预算用来开展业务。”朴槿惠否认了公款私用,她说:“不管是青瓦台秘书还是国情院院长,没有一个人说过这个预算是非法的。同时,我也不认为国情院院长们在明知这个预算是非法的情况下,还向青瓦台交钱。”

从朴槿惠这封信里至少阐述了3层意思:一、自已事先不知情,前几届政府都使用过;二、没有公款私用,她要求部下用在开展业务;三、秘书和国情院院长不会明知预算违法还向青瓦台交钱。

在朴槿惠的表述当中,尽管她没有出庭,但可以看做是对国情院受贿案进行了一次充分的辨护。这到底是韩国法律制度的缺陷,还是人为的因素?而朴槿惠认为也没有出庭的必要。这也是检方和法院结论不同的根源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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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对于受贿案件,没有书面证据,仅凭一方证词是很难定案的,况且朴槿惠己经做了说明和否认的辩护。从法律层面讲,朴槿惠国情院受贿案确实难以判决公开,尤其7月4日开始的韩日贸易争端,法院会变得慎之又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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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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