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上司骚扰男下属! 发黄色笑话、图片, 还做出出格动作!

关注小编的以男性为主,今天小编为男性朋友们普及一点法律知识。

《妇女权益保护法》对女性遭遇性骚扰做出了规定个保护,那么问题来了,男性受到性骚扰怎么办?

案例:

深夜发不雅图,常伸“咸猪手”

家住仙游、二十出头的王晓明(化名)高大帅气,大学时的每次篮球赛,他总能凭借着自己的实力,收到比队友更多的尖叫和欢呼。

去年大学毕业后,他顺利进入一家大型企业。找到工作本是一件开心事,但王晓明却有些苦恼,因为他的直属上司杨姐(化名)总是在夜深人静时,通过微信给他发一些黄色的笑话、图片,以及一些带有性暗示的言语。


女上司骚扰男下属! 发黄色笑话、图片, 还做出出格动作!

王晓明明确表示自己不喜欢这样的交流,但杨姐依旧我行我素,甚至会在两人独处时,有意无意将手放在他的身上。王晓明不堪其扰,向法院起诉。

释法:

除言语、肢体行为,文字、图像也可构成性骚扰

上述人士表示,原先《妇女权益保障法》只是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但在现实生活中,性骚扰受害者主体也可能是男性。《民法典》的出台,从对男女两性提供平等保护的角度,对性骚扰受害者主体未作出性别限制。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第一款明确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此外,《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第二款还规定,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杨姐带有性暗示的言语等行为,已构成性骚扰。”该人士表示,王晓明既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杨姐承担相应民事责任,也可以向公司投诉,要求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所以,当你遭受性骚扰时,可以义正言辞的告诉她,我们男性也是有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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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9

标签:仙游   民法典   民事责任   出格   化名   肢体   受害者   下属   暗示   主体   言语   图像   法院   妇女   男性   人士   动作   文字   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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