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冤无仇,中秋节他却对60岁老人抡起了锄头!出事当天才到家过节

9月20日下午6点,云南昭通发生一起惨案,一名60岁的老人在家门口被邻居抡锄连续4次砸中头部,经抢救无效不幸去世。

无冤无仇,中秋节他却对60岁老人抡起了锄头!出事当天才到家过节

而凶手是一位精神病患者,曾8次到精神病医院住院治疗,案发当天上午他刚被家人从医院接回家过中秋节。

凶手姓代,今年43岁,家中有父母、妻子和三个孩子,家庭比较困难。由于代某患精神病,没有劳动能力,还要住院治疗,因此全家靠代某妻子一人在浙江打工维持生活。

三个孩子里面,大女儿今年18岁,有残疾,二儿子17岁跟着母亲在浙江打工,11岁的小女儿还在读书,平时由爷爷奶奶照顾。

代某妻子因为要回老家办事,因此从浙江打工的地方请假回来,准备过完中秋再返回浙江。中秋节前夕,她经过医生同意接回了代某,准备一起过节,谁能想到,当天就发生了这样的惨案!

无辜的60岁老人本应该到了享福的年纪,却在团圆美满的中秋节前,在家门口莫名被锄头砸死,从此与家人阴阳两隔,实在是太冤了!

代某患精神病,家境困难令人同情,但其有精神问题,有暴力倾向,家属在未治好的情况下接他回家,就要负责任的看好他!

我国刑法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但是惨剧发生后,精神病不是逃脱刑罚的借口,也不是免死金牌!这对无辜被害的人何其不公平?对受害者家属又是何等不公平?

医院在对病人没有治愈的情况下,让其出院,应该也是有一定的责任;家属把一个精神病患者带回家,就应该尽到监管责任,不负责任的任其乱跑,伤害无辜,家属对此事件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不管凶手家庭如何困难,也应该倾尽全力赔偿受害者家属!凶手更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再多的钱也买不回一个完整的家,买不回一个慈爱的父亲,更买不回相依为命的老伴!

这些年精神病患者伤人事件频频发生,希望国家严格管理精神病,也希望精神病家庭一定要对其做好监管,不要让无辜的人再受到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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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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