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第一次给了他,现在分手了,再谈恋爱会因此减分或被嫌弃吗?


把第一次给了他,现在分手了,再谈恋爱会因此减分或被嫌弃吗?

你说的这种情况本不应该发生,但的确可能会发生。

换言之,你仍然是个美好的存在,价值没有一点改变;

但总有人会因自身主观色彩给你扣分,本不应该,但谁也管不了他。


举个例子,你就懂了:

一块宝石曾经碎过,但被修复后仍完好无损,照旧摆在展示台上。有人视之如初,有人却嗤之以鼻。

视之如初的,欣赏的是宝石本身——它的颜色光泽,它的浑然天成,它的独特美感,这些都不会因为它曾经碎过而不复存在,反而因此更添一丝涅槃重生的坚忍和底蕴。


而嗤之以鼻的,排斥的是“碎过”这一经历——它的任何优势都抵不过曾经碎过的事实。碎过,就代表不完整,而不完整,就理应被唾弃,而这个规则,并非法条或道德标准,更多来源于个人主观色彩,是偏激片面且自私的。


不难发现,前者欣赏的是宝石本身,而后者排斥的其实是自身要求。


换言之,女孩子的魅力和优势是客观存在的,并不会被任何人夺走或玷污——而那些口口声声对此介意的,我们都会冠以其“处女情结”之谓,意指原因是“个人问题”,而非女生本身的问题。


密集恐惧症当然不喜欢平铺图案,但不代表平铺图案不好看;

密闭空间恐惧症也会讨厌乘直梯,但直梯的存在仍不容取代;

处女情结无法接受女生为爱献身,但不代表为爱献身的女生低人一等。


那些真正欣赏你的人,首要欣赏的是你本身的价值:

你的好脾气,高情商,个性中的优良特质,两个人的相处节奏,感情中的美好回忆。


而那些因此给你减分或嫌弃你的人,不如说他们一开始就将你当作物品对待:

他们需要你的讨好和迎合,需要你作为女友来满足自身的一系列需求和欲望,需要你完全成为他们喜欢的样子。

如果你拒绝,他们就否定掉你。


把第一次给了他,现在分手了,再谈恋爱会因此减分或被嫌弃吗?


至此,总结出一个结论:

真正值得你爱的人,不会因此减少对你的爱,改变对你的看法,更不会因此作为话柄来戳你痛处——即便他们心里真的有一道过不去的坎儿,也会尽力说服自己;再不济两人清清楚楚把话说开,及时止损,互不耽搁。

而不愿分手也不自我调节,每天拿着话柄来也威胁贬低你的人,本质上跟pua没区别,完全不值得你依赖托付。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这个经历反而会替你过滤掉一部分本就不值得在一起的人。


那么,在面对下一段恋爱时,你需要着重注意哪些方面?

1、调整自我认知,不要物化自己,更不要以此平衡关系中的其他条件

“性”的本质是美好的,是爱的衍生物,是成长的一个环节,本就不存在给了谁,因为都是自愿为之,本质上都是自己给自己的交代。

当你将认知从“受害者”转化为“自愿者”时,其实很多人也就伤害不到你了。


但就怕你一直停留在“受害者”角色,自己物化自己,唯唯诺诺满心以为自己低人一等,还试图在感情中用其他形式来弥补自己的“过错”时,本就给对方提供了得寸进尺的条件。

很多时候,并不是对方看不起你,而是你的反应让对方觉得“看不起你”才是对的。


所以,谈爱之前,先尊重自己。调整好自己的认知,才可能有好的结果。


把第一次给了他,现在分手了,再谈恋爱会因此减分或被嫌弃吗?


2、提前说明情况,观察对方反应,该及时止损时不必留恋

遇到下一个人后,在关系尚未开始前,应当提前说明自己的情况与自己对未来的担忧。

但请谨记:这种说明是光明正大的阐述条件,不必心怀愧疚,更没有对不起谁。条件讲清了,如果是一类人,对方自然会跟你一拍即合,他的态度就足以消融你的担忧;

如果不是一类人,也算及时止损,不必过多纠缠,否则只是害人害己。


3、提升自己其他方面的客观条件,展现自己并不只有身体才值钱

其实,这件事就算退一万步来讲,即使对方并无“处女情结”,但当他发现你身上没什么值得留恋的,更无吸引自己的优点时,他也会逐渐产生“处女情结”。

换言之,他看不到你的内在,就只能看你的外在;看不到你的优点,就只能看你的身体。


这时的你,就失去了主动权。


所以,如果你恐惧因为自己曾经的行为给下一段感情造成影响,就更要提起警惕,有所作为。

具体做法是:

提高自己其他方面的吸引力和存在感,提升自己的客观价值,让他亲眼看到你并不局限于性别和身体,更有货真价实的人格魅力。


如此,他才会忘记肤浅的条件,沉迷于真实的你。


深刻,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书籍《非暴力沟通 · 两性篇》译者,大连市心理协会会员,34岁, 已婚已育,愿意分享我的态度。

把第一次给了他,现在分手了,再谈恋爱会因此减分或被嫌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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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1

标签:话柄   平铺   嗤之以鼻   受害者   主观   认知   情结   处女   客观   感情   身体   条件   恋爱   价值   女生   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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