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别姬,一部让陈凯歌江郎才尽的电影

90年代,是中国电影发展的黄金时期。这期间涌现了一大批了不起的佳作,像陈凯歌的《霸王别姬》,姜文的《阳光灿烂的日子》,王家卫的《重庆森林》,张艺谋的《活着》等;这真是一个令人向往的年代,改革开放带来的自由与个性,独立和创新,它几乎都展现出来了。我今天要讲的,就是这些电影里的封神之作,霸王别姬。

霸王别姬,1993年拍的,获得奥斯卡最佳外语片提名和金棕榈奖。这是陈凯歌导演目前为止的最高成就,照现在来看,以后也很难超越。这部电影,在我看来,它担得起国内电影之最。所以很多人说陈凯歌拍完霸王别姬后江郎才尽,我是信的。

霸王别姬,一部让陈凯歌江郎才尽的电影

这部电影,由已故香港艺人张国荣,大陆艺人张丰毅和巩俐主演。影片就是围绕着他们三个人饰演的人物的爱恨情仇展开的。

张国荣饰演的程蝶衣(小豆子)是一个悲剧人物,他这一生,就是为京剧,为虞姬而活。他出生在北京的八大胡同,母亲是一个妓女。(蒋雯丽饰演)影片中,第一次出现小豆子,面貌清秀,头上还扎着小辫,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女孩,童年的生长环境和母亲的刻意打扮,或许就给他以后对自己性别认同造成了偏差。因为是男孩,母亲不便继续把他养在妓院,于是带着小豆子到了梨园来拜师。

因为他是六指,关师傅拒绝了。这时候外面响起了货郎卖剪刀,菜刀的声音,一遍又一遍,跟魔咒一样。镜头一转,小豆子多出来的手指就被母亲生生切了。于是,小豆子就留在了戏园。

这个场景,是影片里经典的片段之一。蒋雯丽把小豆子母亲那种面对男人本能的风尘气,又把她切儿子手指的果断,演绎的太深刻了。

做母亲的切了儿子多余手指,送他进了戏班子。做儿子的,又烧掉了母亲留下来的唯一一件大衣。母子之间的情分,也就这样断了。

霸王别姬,一部让陈凯歌江郎才尽的电影

学唱戏,很苦。所谓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在影片中体现的淋漓尽致。京剧的特色,以及背后付出,在这电影中有了很好的展现,这也是陈凯歌导演的厉害之一。小豆子经常挨师傅打,挨师傅骂,京剧师傅抽起人来都是往死里抽。电影中有一个很重要的情节,就是小豆子唱《思凡》,他那时候,还没有把戏当成人生,只把戏当成生活,一种谋生的手段罢了。就一直把台词“我本是女娇娥,又不是男儿郎”念成“我本是男儿郎,又不是女娇娥”,为此,挨了师傅不少打。

记得小豆子在又一次挨打后,他对师兄小石头(段小楼)说:“若是我有一天,被师傅打死了,那我枕头底下的那三大子儿就归你了。”从这,也可以看出来了,小豆子还没真正喜欢上唱戏,他唱戏只是因为被他母亲卖给戏班子,不得不唱。在戏班子,其他师兄多少因为他母亲的身份而欺凌他,但是小石头却对他多有照顾,打小儿就护着他,这也就是为什么后来,小豆子会对师兄生出那样的情愫。

小石头怕小豆子会被师傅打死,借故将他和小癞子偷放了出去。出去后,他们又无意中看到了京剧名角儿的演出,小癞子无不羡慕,感叹自己啥时候能成角儿呢。而小豆子,则是在这时,才体会到了京剧的魅力,才真正爱上戏,而不是将它当做营生。后来,他们又回戏班子了。小豆子被师傅打的半死,而小癞子则因为怕被师傅打,上吊了……从这,可以想象出,京剧大师成为角儿之前,要付出多少汗水,更甚者,要挨多少次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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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凡那一段,小豆子还时有唱错,最后一次在那坤面前唱错,愣是被小石头用烟锅捅了嘴巴,捅好了。在这,我比较赞同知乎上一位博主的看法。烟锅,即为阉割。小豆子的男性身份,已经被他慢慢放弃了。

在少年片段里,还有一个重要情节,就是小豆子被张公公强行猥亵。这大概是压倒他男性身份的最后一根稻草……所以在回去路上,看到弃婴才会不顾师傅反对抱回去。一则是因为“女性”的母爱泛滥,一则就是自己刚被张公公玷污,而这个婴儿,却是干干净净的……

成年后,小豆子和小石头成了角儿,人前人后都称呼他们为程老板和段老板。他们俩唱的霸王别姬,享誉京城。成年后的蝶衣,更加阴柔,也更加绵软了。举手投足之间,都透出一股子闺秀的雅致。真的可以这么说,是张国荣成就了电影里的程蝶衣。

但段小楼,却慢慢变了。变得市侩,他逛窑子。在他为花满楼头牌菊仙出头用砖拍脑袋之后,霸王和虞姬有了第一次争吵。

这里就是程蝶衣那句经典台词的出处:“说好的唱一辈子戏,差一年,一天,一个时辰都不算一辈子。”

“蝶衣啊蝶衣,你真是不疯魔不成活啊。”

“你是真虞姬,我是假霸王。”

霸王别姬,一部让陈凯歌江郎才尽的电影

或许是察觉到了程蝶衣对他不一样的情感,段小楼马上就娶了菊仙为妻。程蝶衣一生,始终认为菊仙是介入他和师兄之间的第三者,到她死,都没喊过一句嫂子。实际,即便没有菊仙,也会其他女人,毕竟段小楼不是真霸王,他把戏和生活,分的很清楚。

四爷袁世卿大概是真正懂程蝶衣的人,他的那句恍惚间,好像看到了虞姬转世。就是对蝶衣最好的评价。有人说四爷很卑鄙,自私。趁蝶衣伤心之时,占有了他。这个看法我很不认同,四爷举手投足之间,都透着股贵气。如果说蝶衣是戏疯子,那么四爷就是个戏痴。整部戏里,也唯有他,算是蝶衣的知己。可惜,他不是虞姬蝶衣的霸王。

霸王别姬,一部让陈凯歌江郎才尽的电影

这部电影的时间跨度很大,说它是一部史诗也不为过。抗战时期的片段,有一幕让我印象很深刻。就是蝶衣在唱贵妃醉酒,中途天上却洒下了很多单页,观众席一片骚动。但蝶衣仍不为所动,继续唱着他的戏。而在观众席上的四爷,以及日本军官青木也是不为所动的看着蝶衣唱戏。从这可以看出,四爷真算是戏痴,算是蝶衣的知己。而蝶衣,真的是戏疯子。也为后面抗战胜利后,蝶衣在法庭上的那句青木如果还活着,京剧早就传到日本国去了埋下伏笔。

这段唱戏,实际还有两次对比,一次是后来抗战胜利后,蝶衣给国民党唱戏,台下军官丝毫不尊重台上的蝶衣,纷纷戏谑他。为此,双方还爆发了激烈的斗殴,而菊仙,也失去了她的孩子。

还有一次就是解放后,蝶衣和小楼为解放军唱戏,唱到一半,蝶衣烟瘾犯了。小楼正要惶惶致歉时,台下的解放军却鼓起了掌,唱起了军歌。

除了这三次登台,还有一场戏,也可以看出京剧的逐渐没落。

就是蝶衣在抗战胜利后,被以汉奸罪逮捕。在法庭上,法官质问蝶衣,是不是给日本人唱了淫词艳曲。堂堂东方莎士比亚的《牡丹亭》却被称为淫词艳曲,太让人心痛了。就像袁四爷说的,如此糟践戏剧国粹,到底是谁……专门辱我民族精神,灭我国家尊严? !

京剧的没落,也是程蝶衣自杀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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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在那个动荡的年月里,被蝶衣收养的小四儿成了一条反咬的毒蛇。夺了蝶衣的角儿,逼着段小楼揭发蝶衣。戏子无义,大概说的就是小四这样的人。

那是一个混乱的年代,那坤揭发段小楼,段小楼揭发程蝶衣,揭发他给日本人唱堂会,抽大烟。被段小楼揭发的时候,程蝶衣的霸王就死了。绝望之下,蝶衣发出了振聋发聩的控诉:“我要揭发姹紫嫣红,揭发断壁残垣。段小楼你狼心狗肺,丧尽天良!只空剩一张人皮了!”

“连你楚霸王都下跪了,京戏能不亡吗?!”

他的师哥死了,霸王也死了,京戏也没落了,让蝶衣赖以生存的东西都没了。实际这个时候,蝶衣就死了。为什么要到十一年后再自杀,应该是他还想跟师哥再唱一出霸王别姬,在台上死,生也虞姬,死也虞姬。师傅说过,人要自个儿成全自个儿,所以蝶衣他自己成全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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菊仙,是整部影片里,除了蝶衣母亲外,唯一的女性角色。李碧华在小说的开头就说婊子无情,这句话对她并不适用。相反,她有情有义。蝶衣一直对她抱有很深的成见,但她却始终对蝶衣怀着一些善意。最后连段小楼都揭发程蝶衣,还把他送的那把剑丢进火堆的时候,是菊仙把剑抢救了出来,因为她明白,这把剑对于蝶衣的意义。

对于蝶衣的揭发,她应该并不怪责。在她看来,蝶衣也是个求而不得的可怜人。真正压垮她的,是段小楼的揭发。自己爱了半辈子的男人,从开始就喜欢他的有情有义,但现在他却变得无情无义。是时代,也是段小楼杀死了菊仙。

霸王别姬,一部让陈凯歌江郎才尽的电影

段小楼,从一开始就分的很清楚。戏就是戏,生活就是生活。唱戏只是他谋生的手段。当唱戏无法让他生活时,所以他也放弃的很洒脱。他烧戏服行头,和蝶衣烧不同,蝶衣烧,是对这个时代的绝望,是对京戏的心痛。而段小楼,则是为了急于和过去划清界限。他看起来有情有义,实际临到关头却自私自利。打小儿长大的师弟,相濡以沫的妻子皆可舍弃。

他们三个人,一开始就是悲剧的。只是时代把这种悲剧推向了顶峰。

很多电影,或多或少,都存在着一些缺陷。但这部电影,我几乎找不到它不完美的地方。说它是大陆电影的巅峰,真的一点都不为过。很可惜,这部影片居然没能获得奥斯卡最佳外语片。

凭这部电影,陈凯歌真的可以炫耀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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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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