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我要给女儿开家长会,这是我最不喜欢的事情之一。如果放在以前,我也会纠结:啊,要做不喜欢的事了。
但现在不会了,因为现在我的生活有了一个小目标:每天高高兴兴地去做两件自己不喜欢的事。
不喜欢,但必须做的事,就高高兴兴地去做。这是成年人对自己的责任。
既然你高不高兴都得做,高兴地去做,显然是性价比更高的选择。
把每天的目标细化,完成一个小目标就给自己一点小奖励。
我让女儿每天学半个小时英语,她当然不喜欢。
但我答应她学完level 1,就送她一套“乐高”,为了得到喜欢的东西,她必须去做不喜欢的事。
还有比这更公平的吗?
为了不让我喜欢的事变成我不喜欢的,我每次写完稿子,都会给自己奖励。
有益的事,你再不喜欢也能慢慢坚持;无益的事,你再喜欢,慢慢也会懈怠。
从前我觉得做不喜欢的事是浪费生命,比如我不喜欢运动。
后来迫于要经常参加公众活动,必须保持形象,就强迫自己每周健身两次。慢慢的,好像开始爱上运动了。
但有一次,朋友约我去户外跑步爬山,我疲惫不堪,而她却兴致勃勃。
我忽然意识到,我还是不喜欢运动,如今跟10年前根本没有区别。之所以我不再排斥去健身房,只是因为我享受到了它带来的福利。
所有自律的人,都乐于去做自己不喜欢的事。喜欢是一个暂时的状态,对抗不了时间,更对抗不了人类喜新厌旧的本能。
能对抗时间的,只有自律和利益。
一个成熟又自律的人,就像毛姆说的那样:为了使灵魂宁静,每天要做两件不喜欢的事。
两件是概数,可以是三,可以是一,但如果你一天做的七八件事,都是不喜欢的,就必须做出选择和改变:要么改变生活,要么改变心态。
页面更新:2024-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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