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府宣布紧急事态宣言期间延长至6月20日,并且紧急事态的地域也在不断扩大中,到东京奥运会·残奥会开幕为止,预定还有9周多(奥运会7月23日,残奥会8月24日开幕)。
在日本国内外,人们对这一赛事的忧虑越来越强烈,如何特别确保“安全与安保”存在着很大的问题,但是最近,一个经常被问到的问题是“日本不能中止奥运会吗?”
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IOC)拥有“中止奥运会的权利”,主办国(主办城市·奥林匹克委员会)可以以“归还举办权”的形式让IOC更改决定。
此次东京奥运会中,东京奥组委基本上没有设想过取消奥运会,而是采取各种措施来举办奥运会。虽然日本设想过无观众空场举办奥运会,但他们希望尽可能还是像其他体育赛事一样,争取在有观众的状态下举办。
在IOC,主办城市东京都和日本奥林匹克委员会(JOC)之间缔结的“东道城市合同”中,在第66条:解除合同中表明,当IOC认为,处于战争状态、内乱、抵制等情况下,或者IOC根据其单独的裁定,为了可以确保本大会参加者的安全,不论理由如何,如果有合理的根据可以相信会受到严重威胁的话,有权解除本合同,中止在举办城市举办的本大会。
关于大会的解除的话,因为合同中只有这个规定,所以说“中止的权限只有IOC”。此外,在IOC解除合同的情况下,主办城市和组织委员会将放弃损害赔偿等权利(=国际奥委会将不要求赔偿)。这样来说的话,奥运会的“东道城市合同”的内容对国际奥委会绝对是有利的。 (这不仅限于东京奥运会。)
“东道城市合同”中没有日本归还举办权、中止、结果履行义务时的“违约金”规定,但另一方面,也并没有适用于天灾、战争等事态的不可抗力条款,因此有举办义务的日本方面如果归还举办权,有可能会被IOC要求赔偿损失。
在新型病毒在世界范围内流行的事态下,日本为了“保护本国人民和世界人民的生命和安全”,不得已无法举办奥运会,因此IOC(或间接电视台或赞助商等)向日本请求巨额赔偿金在社会观念和法律理论上,能被认为妥当吗?
IOC、组织委员会、报道机构等加入了为中止保险而准备的保险,预计东京奥运会的保险金额约为2~30亿美元(按现在的汇率,约12~190亿人民币)。虽然到目前为止的支出和预定的利益并不是全部补偿,但是相当多的金额会用于保险支付。
另外,据日本野村综合研究所的估算,如果中止东京奥运会·残奥会的举办,经济损失将达到1兆8千亿日元的规模。从支出方面来看,东京奥运会的大会经费(总额1兆6440亿日元)由各个部门共同分担。奥运组委会7210亿日元、东京都7020亿日元、国家2210亿日元,门票销售900亿日元(其中,海外销售部分约100亿日元)。
除此之外,预计来自海外的奥运会访日游客等而进行的国内很多民间设备投资,等基本上不能回收的情况很多。
页面更新:202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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