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唐庄镇四和新村在哪里,只是看了朋友网上文章介绍,那里的农民把还没成熟的小麦割下来,制作成工艺品卖向中外市场,似乎有触犯到法律的“嫌疑”。对于这样的说法,站在农民的角度,我觉得有必要把自己的观点阐述一下。
说到节约粮食,无论是古代先民总结的“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还是我们国家历届领导人亲自倡导的“勤俭节约反对浪费”。都把粮食安全提高到了国家战略的高度。就我们国家人多地少的具体国情而言,珍惜每一粒粮食更显得尤为重要。但如果把还没成熟的小麦割下来制作成工艺品出售,与浪费和法律扯上关系的说法,我觉得似乎就于理不符了。
不错,小麦的用途就是用来吃的,
但必须搞清楚,提前把小麦收割下来,制作成工艺品是不是浪费?我的判断是不以为然。
理由有二。
其一,窃以为,将小麦制作成工艺品出售,本身与所谓的“浪费”就扯不上什么关系。
其二,市场经济环境下,任何行业追求的都是利益最大化。农民当然也不能排除在外。试问,如果小麦制作成工艺品出售,价格要比小麦价格翻上几倍,傻瓜也知道孰轻孰重,用脚思考也知道如何选择对自己最有利。
至于是不是道德绑架农民在这里我们就没必要讨论了。不过有一点我想重申一下:
小麦用来吃是人所共知的,粮食对一个国家的重要性更不必说,在粮食价格持续低迷的几十年间,在农民抛下土地,抛下妻儿老小纷纷选择出外打工维持生计的这段不短时间里,除了国家不断推出的扶贫政策,有多少人体谅过农民的甘苦?又有多少人设身处地从农民的角度思考过问题?
农民想把自己的产品卖个好一点的价钱,想把自己的生活尽快融入当今社会的大节拍中去,想让自己像别人一样活的更潇洒更自尊,错又在哪里?如果农民想把自己的产品卖个好价钱也和法律扯上关系,法律又该如何评判自己?
话就说到这里,区区管见不过是抛砖引玉。话不说不透,理不辩不明。不妥之处敬请朋友谅解。欢迎朋友们留言,
页面更新:2024-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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