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拐儿童,对买家有必要报养育之恩吗


作者/闵晓萍


被拐儿童,对买家有必要报养育之恩吗

对于一些公众事件,在自己没有一个正确的判断之前,最好不要主观臆断,人云亦云,擅自发表不当甚至毁三观的言论。

郭刚堂寻子事件,轰动全国,甚至以此为原型拍成了电影《失孤》。寻子路上的郭刚堂,20余载,他辗转多地、骑行数十万公里寻找孩子。

好在皇天不负苦心人,郭刚堂在公安部门的帮助下,终于找到了儿子。


被拐儿童,对买家有必要报养育之恩吗

可是,郭新振没有回到亲生父母身边,而是选择留在“养父母”身边!理由是养父母年纪大了,需要人照顾!很多人认为,这是报答养父母的养育之恩。

买他的“养父母”对亲生父母进行了二十多年的情感掠夺!有悖人伦!是非法行为!郭新振不舍这份养育之恩,就是助纣为虐!所以,还请郭新振清醒地认识到这一点!当然,从情感上讲,他做不到痛恨和自己一起生活了二十多年的人。这也是他最为难的地方。

拐卖儿童哪有养育之恩,只有对原生家庭天伦之乐的掠夺。买家对孩子好,是有目的的,是想从小割断孩子的记忆,让孩子建立起和他之间的亲子关系。在孩子的意识中,喂养他长大的人才是他的亲人,所以好多被拐卖的孩子被找到以后,他不会像亲生父母一样哭的撕心裂肺,因为没有从小培养感情。


被拐儿童,对买家有必要报养育之恩吗

郭新振被找到以后,还是选择留在买家身边,这是违法犯罪者的胜利。让人特别心酸,也特别心寒。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对买家和卖家都要严惩,让他们同罪,让买方和卖方都没有市场,这种犯罪才会减少,才能减少被拐家庭的痛苦,才能还社会以和谐清朗。

很多网友说买家养了这20多年,应该报答养育之恩,否则就是白眼狼。这是毫无底线的宽容和宽恕买家的罪恶。表面看是与人为善,实质是纵容坏人,纵容其他犯罪分子继续为恶。因为犯罪不需要付出很大的代价,这对失去孩子的家庭是极其残忍的。

试问,如果这样的事情发生在你的身上,你的孩子被拐卖了,你还能说出让自己的孩子去报答买家的养育之恩吗?即便被拐的孩子养得再好,但前提是买家已经犯罪了,法不容情。


被拐儿童,对买家有必要报养育之恩吗

人贩子和所谓的养父母性质是一样的,都是剥夺了孩子亲生父母的权益来达到自己的私利!这绝对是犯罪!!

郭刚堂最终选择尊重孩子的决定,这是多么无奈而艰难的决定,20余年漫漫寻子路,青丝染白发,摩托车骑坏了一辆又一辆,个中艰辛,只有他自己感受最深。

现在孩子找到了,作为亲生父母,谁不想自己的孩子和自己在一块呢?但他太爱孩子了,不想孩子再受到二次伤害,所以他宁可伤害自己,也尊重孩子的决定,这是多么伟大而又无奈的选择。

买家是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养育之恩存在的,只有泯灭人性的情感掠夺。既然如此,被拐的儿童完全没有必要报答所谓的养育之恩。这与正常的收养是完全不一样的,正常收养的孩子必须报答养育之恩。


被拐儿童,对买家有必要报养育之恩吗

(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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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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