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发布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安部、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自2021年5月25日起施行。《办法》提出,七部门建立健全线索移交、信息共享、会商研判、教育培训等工作机制,依据各自职责做好网络直播营销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直播营销市场主体依法开展联合惩戒。

随着办法的提出,国家对直播带货的监管越来越严,市场准入门槛也会提升,我建议有条件的都去试下,说不定可以打开新世纪的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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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23

标签:管理办法   公安部   商务部   新世纪   网络   各部门   有条件   美文   门槛   管理工作   线索   市场主体   部门   办法   国家   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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