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月20日,宜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壶口中队民警在309国道1311KM路段开展专项集中整治行动。
当日13时,民警发现一辆陕A8***X号微型轿车行驶突然缓慢、走走停停,民警随即示意其靠边停车接收检查,检查中,该车驾驶人无法向民警提供驾驶证。
经查,李某(女)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据李某交代,当日她和朋友一起外出游玩,看到路况良好觉得自己技术还行,心存侥幸,便开车上路驾驶。没想到才开出一段就被宜川交警给抓住了。民警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做出处罚。
宜川交警温馨提示: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无证驾驶者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不遵守交通规则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是对交通安全极大的威胁,切不可心存侥幸,害人害己。
页面更新:2024-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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