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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余华的《第七天》。
浓雾弥漫之时,我走出了出租屋,在空虚混沌的城市里孑孓而行。我要去的地方名叫殡仪馆,这是它现在的名字,它过去的名字叫火葬场。我得到一个通知,让我早晨九点之前赶到殡仪馆,我的火化时间预约在九点半。
第一天,孤独的灵魂,看起来似乎很淡定。
七天过去了,也就安息了。
孑孓而行,出自余华的《第七天》:
浓雾弥漫之时,我走出了出租屋,在空虚混沌的城市里孑孓而行。我要去的地方名叫殡仪馆,这是它现在的名字,它过去的名字叫火葬场。我得到一个通知,让我早晨九点之前赶到殡仪馆,我的火化时间预约在九点半。
孑孓而行,读音jié jué ér xíng。
中华文库源远流长,“孑孓”二字,之前还真不认识。
释义:一个人独自慢慢的走,形容孤独,寂寞,心情失落的样子黯然离去。
孑孓:
解释一:蚊子的幼虫。由蚊卵于水中孵化而成,其体细长,胸部较头部及腹部宽大,游泳时身体一屈一伸。通称跟头虫。
解释二:形容肢体屈伸颠踬的样子。
出自清朝纪昀的《阅微草堂笔记·滦阳消夏录四》:“景州一宦家子,好取猫犬之类,拗折其足,捩之向后,观其孑孓跳号以为戏。”
白话释义:景州有一个官宦人家的孩子,喜欢把猫狗的抓过来,扭断它们的脚,然后扔掉,观察文字游泳当成戏看。
读书学词,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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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照片均为小编拍摄)
页面更新:2024-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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