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机构最新管理办法,培训机构教师工资不得明显高于公办教师

为了进一步落实之前的“双减”政策,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于9月2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收费做出了相关要求。小编归纳出了其中的关键点,大家可以看一看。

培训机构最新管理办法,培训机构教师工资不得明显高于公办教师

关键点一: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简单来说,义务教育阶段的校外学科类培训机构由属地政府制定收费基准和浮动范围,上浮幅度不超过10%,下浮不限。培训机构需要按照政府制定的基准和浮动范围收费。

关键点二:按照班型和时长收费

培训机构的班型可以分为三种:10人以下、10人至35人、35人以上。时长分为:线上课30分钟、线下课45分钟,如果实际课时时长不一样,则按比例折算。各地学科类培训机构要结合当地的民生情况,按照班型和时长制定分类收费标准。

关键点三:培训机构人员工资不得明显高于公办教师

通知中还规定培训机构人员平均工资应该在正常合理的水平,不能明显高于公办学校人员平均工资。各地培训机构要建立会计核算制度,准确完整地记录成本、收入,培训人次、课时费等情况。

关键点四:收费信息要公开

各地政府要督促培训机构按照相关规定通过网站、线上、公开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公开收费标准、师资力量、培训时长、培训内容以及上一年度收入、成本、利润等情况。

关键点五:切实组织实施并加强监管

各地政府要在今年年底前出台相关政策,明确收费基准和浮动幅度,并严厉查处违反政策的校外培训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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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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