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闯红灯被撞——受伤还得负主责

“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这是幼儿园孩子都熟知的交通规则,却总有个别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在红绿灯前把持不住,图快闯红灯,甚至惨酿事故。6月27日下午,浑源发生一起摩托车与轿车相撞交通事故,虽然摩托车驾驶人受伤,但仍要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6月27日18时20分许,浑源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接到报警:恒山北路延路思源社区路口发生一起摩托车与轿车相撞交通事故,有人员受伤。接警后,事故中队迅速赶到现场处置。

视频加载中...

民警们通过调取该路段的监控视频可见:18时13分许,在恒山北路延路思源社区丁字路口,这辆摩托车所在的左转车道信号是红灯,但是摩托车并没有停车等待,而是闯了红灯。此时,由北向南车道直行信号是绿灯,一辆正在通过的轿车与这辆摩托车发生了碰撞,摩托车倒地,驾驶人及乘坐人受伤倒地,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民警们在处理该起事故时发现:摩托车驾驶人不仅未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而且还是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同时,驾驶人和乘坐人均未佩戴安全头盔,致驾驶人头部受伤。为此,在对该起事故的认定中,摩托车驾驶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等的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一款,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防止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第十九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等规定,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负该起事故的主要责任。轿车驾驶人通过路口时未确保安全通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是导致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摩托车属于“肉包铁”,其安全技术标准低,稳定性差,与其他机动车发生碰撞事故,驾乘人员更容易受到伤害,如果因自己的过错而导致事故的发生,所受的伤害和造成的经济损失都要由自己承担。所以驾驶摩托车更应该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到牌证齐全、严格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骑乘时一定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为自己,为他人,为社会,不要任性,别不当回事。(姚建宝)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5-30

标签:驾驶人   恒山   思源   摩托车   信号灯   驾驶证   车道   美文   机动车   红灯   指示   路口   轿车   信号   事故   发生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