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最新服刑人员计分考核新规,这几个重大改变家属要知道

从2021年10月1号开始,《监狱计分考核罪犯工作规定》已经开始实施。与2016年的《关于计分考核罪犯的规定》相比有哪些较大变化呢?下面我列出了几点家属比较关注的变化与大家分享。


2021年最新服刑人员计分考核新规,这几个重大改变家属要知道


改变1:

看守所羁押期间表现纳入监狱入监教育期间的加分、扣分

第四条 计分考核自罪犯入监之日起实施,日常计分满600分为一个考核周期,等级评定在一个考核周期结束次月进行。


第十八条 罪犯入监教育期间不给予基础分,但有加分、扣分情形的应当如实记录,相应分值计入第一个考核周期。

监狱应当根据看守所提供的鉴定,将罪犯在看守所羁押期间的表现纳入入监教育期间的加分、扣分,并计入第一个考核周期。

简而言之,看守所期间没有考核分,但表现会记录在案,移交监狱入监队时会对服刑人员在看守所的表现进行加分扣分。此外,服刑人员在监狱入监队期间没有基础分,但表现好会有加分,表现不好就扣分。


(举个例子:入监队大家基础分都是0分,你表现好了可能加10分,得分10分;表现不好可能扣10分,得分-10分。到了劳动监区,每月基础分100分,你表现好可能加10分,月底得分110分,表现不好可能扣10分,月底得分90分)。


对于有悔改之意想多拿分减刑早点回家的人无疑是重大利好,在看守所羁押阶段就应该好好表现拿分了。尤其对于一些余刑只有一两年的,按照现行的制度大部分下到监狱拿分都没达到提请减刑假释的最低标准。而新规从看守所开始就能攒分减刑,这对刑期短的服刑人员无疑是利好。


而对于那些刺头、骄横跋扈、不思悔改的人,那就悲剧了,意味着可能从看守所开始就被扣分了。


2021年最新服刑人员计分考核新规,这几个重大改变家属要知道


改变2:

考核分值组成变动较大,引入监管改造分

2021年新规

第十条 日常计分内容分为监管改造、教育和文化改造、劳动改造三个部分,每月基础总分为100分,每月各部分日常加分分值不得超过其基础分的50%,且各部分得分之间不得相互替补。

第十一条至第十三条重点 罪犯监管改造当月给予基础分35分;罪犯教育和文化改造当月给予基础分35分:罪犯劳动改造当月给予基础分30分:

2016年旧规:基础分=教育改造分(65分)+劳动改造分(35分);

2021年新规:基础分=监管改造(35分)+教育和文化改造(35分)+劳动改造(30分);


有两大看点。


一是新版引入了罪犯监管改造的计分考核,在新规中也划分了“专职民警”和“管教民警”的职责权限,并且明确了分值(扣12分)以下,赋予民警现场处置问题的权利,进一步保障监狱民警的威慑力。


二是劳动改造分从35分降低到30分。目前大部分监狱都已严格执行“5+1+1”的改造模式。但还有少部分监狱劳动量大,一周六七天都在劳动,这一情况有望得到改善。


2021年最新服刑人员计分考核新规,这几个重大改变家属要知道


改变3:

特殊人群的考核分值组成变动

第二十条 对老年、身体残疾、患严重疾病等经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罪犯,不考核劳动改造表现,每月基础总分为100分,其中监管改造基础分50分,教育和文化改造基础分50分。

2016年旧规,只考核其教育改造的表现,每月基础分为100分。基础分=教育改造分(100分),简单粗暴。


新版规定,基础分=监管改造基础分(50分)+教育和文化改造基础分(50分)。


特殊人群的考核也引入了监管改造,强化了监管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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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4:

因不可抗力暂停劳动的,依旧给予改造分

第十六条 对因不可抗力等被暂停劳动的罪犯,监狱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并结合其暂停前的劳动改造表现给予劳动改造分。

例如刚开始的疫情管控、紧急停电限产等,导致服刑人员劳动被暂停的,结合暂停前服刑人员的表现进行给分。


2021年最新服刑人员计分考核新规,这几个重大改变家属要知道


改变5:

违规处理扣分幅度有所下降

2021新规

第十五条 罪犯受到警告、记过、禁闭处罚的,分别扣减考核分100分、200分、400分,扣减后考核积分为负分的,保留负分。受到禁闭处罚的,禁闭期间考核基础分记0分。

2016旧版规定

罪犯受到警告、记过、禁闭处罚的,分别扣减考核分300分、600分、900分。受到禁闭处罚的,同时取消已有的考核积分和奖励,自禁闭结束次日起重新考核。禁闭期间的考核基础分记0分。

新规关于违规处罚的扣分幅度有所下降,避免一些服刑人员因扣分太多而绝望,在接下来的改造生涯里混日子,破罐子破摔。


不过,扣分虽然变少了,但是影响的范围还是很大的,像处遇、减刑假释等的影响还是很严重的。尤其是减刑假释,虽然扣分少了,但是违规记过还是真实存在的,即便分数还在,但是本批次减刑假释提请就别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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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6:

面向社会的监督,更加公开、透明

第五十条 监狱纪检部门应当在监狱会见室和监区设置举报信箱,及时受理罪犯及其亲属或者监护人反映的计分考核问题。

第五十一条 监狱应当根据狱务公开有关规定,向社会公众公开计分考核内容和工作程序,向罪犯亲属或者监护人公开罪犯考核情况及对结果有异议的处理方式。

监狱应当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召开罪犯亲属或者监护人代表会等形式,通报计分考核工作,听取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监狱应当注重发挥罪犯互相教育、互相监督作用,通过个别谈话等方式,了解掌握情况,听取意见反映。

新规明确要求监狱向服刑人员亲属或者监护人公开服刑人员考核情况及对结果有异议的处理方式,同时也提出了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召开服刑人员亲属或者监护人代表会等形式进行通报,并接受社会监督。


新规花了很大的篇幅讲内部监督、外部监督、社会进度,这说明文明监狱的建设越来越公开透明化。


有些家属经常怀疑亲人是不是在里面被针对扣分了,监狱内部存在暗箱操作等,这些问题都会进一步公开透明。尤其是其中提到的“监狱应当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召开罪犯亲属或者监护人代表会等形式”,无疑是一次重大改变,。

《监狱计分考核罪犯工作规定》全文也已发布在公众号“监所家属”,感兴趣的家属可以看下,受到原创保护的原因这里发不了。

总而言之,监狱越来越文明是因为我们的社会越来越文明,我们的国家越来越文明。


但是不管监狱如何改变,监狱始终是监狱,囚禁你的空间也许从小黑屋到了现在的劳动监区和允许一定的活动范围。

然而囚禁你心灵的枷锁,留下的创伤永远都在。


欢迎关注,一起等他(她)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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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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