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第一忽悠大侠
金庸的小说里,要说最会忽悠,当属韦小宝莫属,本着“你不下地狱,谁下地狱”的原则,坑了多少人。其实,“神雕侠侣”里的杨过,已经有点韦小宝的味道,或者说,他已经有点韦小宝的雏形。首先,杨过的感情虽然专一,但是在小龙女之外,他还是很会撩妹的,只是有底线而已,而这个形象发展到韦小宝,就放开了;其次,杨过的形象特色,不是武艺高强,而是会骗人,忽悠人,坑了不少高手,包括李莫愁。
今天要讲的是,也是一个虽然武艺高强,但主要还是靠忽悠混武林的货。
这人叫做段七,是雍正时候的武林高手,传说武艺很高强,“以拳勇闻”。段七还有个漂亮妹妹,叫段珠,据说武艺比段七还高,但是她的颜值更有说服力,以至于大家因为她的美丽而忘记了她的武艺,可以说是一个被美丽耽误了的武林高手,“韶丽秀媚,见者不知其能武也”。
话说这一年,段七去河南办点事,日暮的时候投宿一家寺庙。寺庙的和尚拒绝了,段七直接报上自己的名号,想着看能不能靠着网红的名头混个住宿。
没想到一报名头就来事了。
和尚原来是不让他进门,现在却是不让他走了,说:“原来是那个江湖上鼎鼎大名的段七,我师父常说你功夫了得,要不你就住下来,顺便切磋切磋。”
段大侠就问:你师父谁?
和尚说:颠和尚。
都是在江湖上有巨大流量的大V,听了名字,什么都不用解释,段七点点头,不多说。
对方三十多个人,况且师父又不弱,段七也不敢多说。
吃完饭,就开干,怎么比?
段七提了个建议:咱们关了灯打比赛,行不行?
和尚说:你是客,我们尊重你。
哎,要不怎么说坏人死于话多?打就打,还定什么规矩?
段七进一步完善摸黑比赛规则:咱们就不一个一个来了,你们干脆一块上。灭了灯,地上铺石灰,限定比赛时间,时间一过,点灯看结果,谁的衣服破碎得多,谁身上的石灰多,谁就输,行不行?
行,当然行,你段七这不是找死吗,黑灯瞎火揍扁你,至少也让你吃一嘴巴石灰。
颠和尚的徒弟们都点头了,然后就铺石灰。
然后,灭灯,然后,灭打。
过程就不描述了,按照常规想象一下,那段七得有多惨,三十多个大汉围殴你,不要说段七,段一百都扛不住揍。
见证奇迹的时刻到了。
裁判喊停,再点灯。
画面是这样的:
三十个和尚,衣服全撕碎了,身上白花花的都是石灰。
段七呢?
干干净净,完全是个没事人。
“半晌斗息,三十余僧无不身沾石灰,衣服破碎,七则点灰不染,寸丝未裂。”
你们三十多个人刚才在干嘛?六七十条胳膊都抡不着两条胳膊一个脑袋吗?
第二天,段七得意洋洋地走了,颠和尚回来了,三十多个弟子都说:师傅,段七比你厉害,我们三十多都拼不过他。
颠和尚多长了个心眼,来到比赛现场,稍微一看,就骂起来:“你们这帮二货”,然后指着屋顶上的屋梁。
屋梁怎么啦?要背锅吗?
不是,屋梁上有灰尘,灰尘上有手指印。
三十多个二货顿时明白了,昨晚灭灯的时候,段七根本就没跟他们比试,而是跳到屋梁上乘凉,黑灯瞎火的,就他们三十多个人在互殴。
灭灯,不是为了增加比赛难度,而是为了掩护自己。
武艺高不高的也就算了,这侮辱智商的事就无法容忍了。
颠和尚气呼呼地说:“此辱不可不报也。”
又过了两年,颠和尚终于上门请教,段七不在家,段妹妹在家。颠和尚提出挑战,也提出同一个要求,要灭灯混战。
对一个姑娘提出灭灯混战,这已经不是武艺的问题,而是得道德的问题了。
颠和尚可能是个花和尚。
你可以挑战我的武艺,但你不可以亵渎本姑娘的尊严,段珠妹妹怒了,直接从楼上跳下来,用鞋尖踢中颠和尚的太阳穴。
颠和尚死了。
徒弟死于智商,师傅死于情商,都是一堆二货。
这个故事的主角,听来听去,总觉得是段妹妹。
页面更新:2024-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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