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十九岁的时候,过完年,跟着村里的大人,就去北京的工地上打工了。
有一天天气特别好,太阳晒的人暖洋洋的,懒羊羊的。吃饭的地方跟住的地方有一段距离,要走一段马路。餐具都是自己在小卖铺买的大碗,比较大的那种。
中午下班去食堂打饭,在食堂吃完,把碗刷了还要带回宿舍,不然若是放在这里,那你下次吃饭的时候可能就没有碗了。
吃完饭往回走,路两边有供行人休息的长椅,天气挺好的,心想着就坐在这里晒晒太阳吧,等下快上班了再回去,在宿舍吵得休息不好。
因为实在工地上弄钢筋的,所以身上也有一层铁色,比较脏,被钢筋划的也是破破烂烂的。我就坐在这里晒着太阳,把碗就这么放在旁边,不知道怎么的,就给睡着了。
当我醒来的时候啊,就发现已经过了上班的时间,转头伸手去拿碗,“卧槽”怎么这么多钱?我这碗里竟然放着有零有整,最大五块钱到最小五毛钱的,竟然有十几块钱。当时我在北京工地上扛钢筋一天也才赚二十五块钱啊!突然感觉,做乞丐比打工赚钱了!
页面更新:2024-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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