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也得“上楼”,别让侥幸造成横祸,别让他人为无知埋单


思想也得“上楼”,别让侥幸造成横祸,别让他人为无知埋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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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人民网报道,5 月 11 日,在广东深圳,一个6 个月大女婴被楼上掉下的两大瓶洗发水砸中,造成双顶骨、枕骨骨折、蛛网膜下腔出血、多处出血。截止目前孩子还没有脱离危险期。这是一起悲剧,更是一起“人祸”。近几年,高空抛物事件屡见不鲜,导致了不少悲剧,如果要评选城市不文明行为,相信高空抛物必定会榜上有名。

高空抛物不仅仅是不文明行为那么简单,而是不特定的威胁他人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有实验证明,20g的空易拉罐从60米的地方掉下来相当于200斤的人压在身上,60g的鸡蛋则相当于被时速20km/h的车撞击,100g的浴液相当于时速300km/h的高铁冲过来,如果被坠落的小钉子、玻璃碴等东西砸中,甚至可以击穿脑袋,后果不堪想象。

所以,高空抛物不单单关乎道德观念,更触及了法律底线。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明确指出,故意高空抛物是违法的,根据具体情形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同时明确了物业服务企业责任。依法惩治高空抛物,对高空抛物行为我们坚决零容忍。

随手一个不文明的行为,就有可能毁了他人的一生,为什么高空抛物会屡禁不止?

笔者认为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方面是因为建筑布局、设计不合理等客观因素导致,建筑物老化,外墙及广告牌、灯箱等设施未能定期检查加固;另一方面则是居民素质不高,公德意识和法治观念不强,生活习惯不好导致。两个方面归根结底是人的思想意识中没有意识到高空抛物的严重性和危害性。

因此,要想杜绝高空抛物,要广泛宣传高空抛物带来的危害,提高居民道德素养和文明意识,培养良好生活习惯,加强物业企业等管理职责,同时借助科技手段完善高空抛物的监察和防控。

平房改楼房,人人上楼本来是一件好事,但是“思想也得上楼”,要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强烈的法制意识,杜绝高空抛物带来的悲剧,不要让侥幸变成他人的横祸,不要用别人的生命安全来为无知埋单。这样,保护了他人,也保护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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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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