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安市关于申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因病或非因公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的通知

一、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具备的条件

1、已停止工作连续医疗休养12个月以上仍然不能工作,并且经三级以上医院确诊医疗终结、有住院或治疗结论性病历;

2、本人自愿申请(没有行为能力的由法定监护人代为申请);

3、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且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二、所需提供材料

1、提供经三级以上医院确诊医疗终结、住院或治疗结论性病历及相关治疗诊断材料;

2、提供申请人工作档案原件、一张近期一寸蓝底免冠照片、一份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填写病退申请书、参保缴费证明(报名时领取)。

三、申报程序

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由单位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名单公示5日后,携带所需材料向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股申报,解除劳动关系灵活就业人员由人社行政部门公示。


申报时间:2021年6月25日至2021年7月23日

申报地址:北安市庆华西路2号市民大厦一楼28号窗口

联系电话:0456-6699915


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23日


来源:路演北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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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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