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不相信你,是不相信人性

我不是不相信你,是不相信人性

文/连苇 2020年第104篇


01.

昨天把“鲍毓明案”的来龙去脉看了一遍。

双方争执的点看似不一样,其实是一个问题:鲍毓明坚持认为李星星是他未来合法的妻子,所以发生关系是理所应当的。

而李星星母亲刘平安坚持认为李星星是鲍毓明的养女,是他的女儿,强迫女儿与之发生关系是性侵。

抛开事事讲求证据的法律,这件事很简单,不管李星星是作为妻子还是女儿,鲍毓明都对她造成了伤害的事实。

可是法律不会这么简单地做出推断。在法庭上,即使你是对的,你是受害者,如果你不能拿出证据证明你的清白,你还是会输。

法官把一切都看在眼里,但他无能无力。


02.

这起案子让人处处充满疑虑,如果要纠错,鲍毓明这样的人渣我们再怎么骂都不为过,但李星星的母亲刘平安也难逃其责。

报道中只是简单一句刘平安有病,所以她要为李星星找一个养父照顾她。

这是罪恶的开始。

这是什么逻辑,为什么她对人性没有基本的认识,她竟然相信一个陌生男人可以把女儿照顾得很好。如果她没有这种错误认识,就不会有这种悲剧发生。

我相信人大多是善良的,但不能否定人性的邪恶。


03.

打算把女儿交给陌生男人是刘平安的第一个错,她的第二错是当鲍毓明因为单身办不了收养手续时,她竟然主动提出等女儿大了直接办结婚手续。

这还是封建社会吗,女儿的婚姻大事由她来包办?

她不会愚蠢到分不清收养与结婚的区别吧,以为结婚=收养,或者随便什么吧,只要帮我养女儿就行。

刘平安的苦衷我不愿意猜测,但无论如何一个母亲不应该把女儿送给陌生人。


我不是不相信你,是不相信人性


况且鲍毓明单身,让女儿与他一起生活就是与禽兽为伍。“收养”,难免鲍毓明为女孩提供吃穿用度,一次两次可以,次数多了可能就生出自己也要占点便宜的心理。

李星星与鲍毓明认识时14岁,鲍毓明43岁,两人相差29岁。收养3年,鲍毓明对李星星数次侮辱、监禁。

不敢想象这个画面,在一个偌大的房子里,粗壮的49岁男人如何对待一个手无寸铁的女孩。

刘平安不会真天真地以为她为女儿找了一个靠山吧,天上掉下馅饼,被她接住了?


04.

还有一个疑惑的点是,鲍毓明43岁,但一直未结婚?查查他的头衔,真是闪瞎我们的眼,这么优秀的男人迟迟不结婚,让人匪夷所思。

他不喜欢女人,没女人对他主动追求?不合逻辑,这背后一定有什么秘密。

这么大的疑惑为何刘平安把女儿送到人渣手中时竟没一点疑问?

如果说鲍毓明是一个十恶不赦之人,那李星星的母亲刘平安也是女儿受害的始作俑者。


05.

昨天听到一个故事,一对儿收破烂的夫妻吵架,两人纷纷离开,独留下五岁的女儿在家。村里的光棍汉趁机把女儿带走,实施了无法用语言描述的侵犯。

女孩全身器官受损,下身更是终生无法修复。不知道看着躺在ICU里的女儿,她的父母作何感想。

这两个故事让我明白,父母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孩子。我们无法预料谁是坏人,但我们可以尽己所能思虑周全不给坏人任何一次伤害自己孩子的机会。

尤其是有女孩的妈妈,我想说生了女儿是你的福气,把她保护好也是你的责任。

在女儿未成年没能力保护自己时,你不要给她任何与异性相处的机会。对,与任何异性相处,你都要站在中间。即使是孩子的爸爸,你也要横在中间。


06.

是我偏激吗?我不认为。女孩与父亲的关系无法言明,如果有妈妈在旁边,一切和谐无恙。如果母亲长期缺席,独留女儿与父亲在家,这样的相处让人别扭。

亲生父亲需要如此,别的男性呢?尤其那些父母分开,母亲重新认识的男人。小心为妙。

这个世界上总是有太多稀奇古怪,我们无法理解但确确实实在发生的故事。就像我搞不明白成年男子为何要伤害小女孩一样,她明明就是一个小姑娘,有些事不是两情相悦的事吗?为什么要强迫一个柔弱的女孩?

我想相信人性本善,可是罪恶每时每刻都在发生。天灾我们无可奈何,人祸却接连不断。

所以你可以选择相信人,但不能不提防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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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30

标签:言明   吃穿用度   人性   养女   美文   罪恶   坏人   父亲   女儿   母亲   父母   发生   孩子   女孩   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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