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农村商业银行被罚108.9万元: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

来源:金融一线

9月29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宜宾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宜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原四川江安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被中国人民银行宜宾市分行警告,并罚款 8.82 万元;

宜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因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被中国人民银行宜宾市分行警告,并罚款 22.61 万元;

宜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原四川筠连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占压财政存 款或者资金,被中国人民银行宜宾市分行警告,并罚款 10.33 万元;

宜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原四川屏山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被中国人民银行宜宾市分行警告,并罚款 21.67 万元;

宜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原四川长宁竹海农村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被中国人民银行宜宾市分行警告,并罚款 9.99 万元;

宜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原四川高县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被中国人民银行宜宾市分行警告,并罚款 8.84 万元;

宜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原四川珙县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被中国人民银行宜宾市分行警告,并罚款 7.29 万元;

宜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原四川兴文石海农村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被中国人民银行宜宾市分行警告,并罚款 19.3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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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9-30

标签:财经   宜宾   商业银行   存款   财政   资金   农村   宜宾市   中国人民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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