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0日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陕西监管局
发布关于1家银行解散的批复

陕西周至农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解散陕西周至农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请示》(周村银〔2026〕30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解散陕西周至农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你行全部业务、财产、债权债务以及其他各项权利义务由陕西杨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
二、接此批复文件后,你行应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于1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缴回许可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2026年4月7日
来源:陕西金融监管局
编辑:浩然
责编:若文
审核:赖婷




更新时间:2026-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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