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董必武同志诞辰140周年

序言
2026年3月5日,是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法学家,中国共产党的创始人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元勋,党和国家卓越领导人董必武同志诞辰140周年。从1886年湖北黄安的寒门书生,到1921年南湖红船上的建党先驱;从中央苏区的红色教育家与司法开拓者,到万里长征中坚 韧不拔的革命长者;从抗战时期统一战线的中流砥柱,到解放战争中为和平奔走的忠诚战士;从新中国法治建设的奠基人,到党和人民信赖的老一辈革命家,董必武同志的一生,跨越了中国近代以来最波澜壮阔的百年征程,贯穿了中国共产党从诞生、发展、壮大到全面执政的全部历史进程。
在中共一大13位代表中,有人牺牲殉道,有人脱党离去,有人背叛信仰,有人中途沉沦,唯有董必武与毛泽东同志,始终坚守共产主义初心,历经大革命、土地革命、抗日战争、解放战争的血火洗礼,并肩走到1949年天安门城楼,共同见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诞生。这不仅是一段载入史册的历史传奇,更是一面映照信仰纯度、检验党性硬度、彰显人格高度的不朽明镜。今天,我们以最深切的缅怀、最崇高的敬意,全面回顾董必武同志光辉战斗的一生,深刻感悟他对党忠诚、为民奉献、严于律己、鞠躬尽瘁的崇高品格,传承他留下的宝贵精神财富,为新时代新征程凝聚奋进力量。
1886年3月5日,董必武出生于湖北省黄安县(今红安县)一个清贫的书香家庭,原名董贤琮,字洁畲,号璧伍。黄安地处大别山区,民风淳朴而刚烈,崇文重教的传统与底层百姓的苦难生活,在董必武幼年的心中留下了深刻印记。他的父亲是乡间私塾先生,家境贫寒却坚守气节,自幼便教导他熟读经史子集,立志修身齐家、心怀天下。董必武天资聪颖,勤学苦读,17岁便考中秀才,在当地传为佳话。
在科举制度尚未废除的年代,秀才是步入仕途的起点,是无数读书人梦寐以求的身份,然而,目睹晚清官场的腐朽黑暗、列强瓜分中国的屈辱现实、底层百姓食不果腹的悲惨境遇,董必武毅然放弃了科举入仕的道路。他清醒地认识到,腐朽的封建制度已经无法挽救中国,传统的儒家思想也无法解答民族危亡的时代命题,唯有寻求新的道路,才能拯救四万万同胞于水火之中。
1905年,董必武考入湖北文普通学堂,接触到西方自然科学与进步社会思想,眼界豁然开朗。他积极参与进步学生运动,阅读革命书刊,结识了一批爱国志士,思想开始发生深刻转变。1910年,他以优异成绩毕业,获拔贡学衔,却拒绝了清政府授予的官职,选择回到黄州担任教员,以教书为掩护,向青年学生传播爱国思想。

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武昌城头枪声一响,董必武毅然投身反清革命洪流,加入同盟会,参与湖北军政府的组建与工作,亲历了旧民主主义革命的兴起。又同盟会解散后,又追随孙中山第一批加入了中华革命党。然而,辛亥革命虽然推翻了清王朝的统治,却没有改变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性质,袁世凯窃取革命果实后,军阀割据、战乱频仍,百姓依旧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一次次革命的失败,让董必武陷入深深的思考:资产阶级共和国的道路在中国走不通,温和的改良主义无法拯救中国,究竟什么才是适合中国国情的救国之路?
为了寻求真理,董必武两度远赴日本留学。
1914年,他考入东京日本大学攻读法律,系统学习现代法学知识,同时开始接触马克思主义著作。俄国十月革命的胜利,让他看到了无产阶级革命的曙光,他深入研究十月革命的经验,对比中国革命的成败,逐渐确立了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1917年2月从日本回国后,与张国恩在武昌全办律师事务所,以律师身份为掩护开展革命活动。
1919年五四运动爆发,反帝反封建的爱国浪潮席卷全国,他在上海与李汉俊等进步知识分子一起,深入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探讨中国革命的方向。他明确提出:“中国的独立,走孙中山的道路是行不通的,必须走列宁的道路,依靠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才能实现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这一论断,标志着董必武从一名爱国民主主义者,彻底转变为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
1919年8月,董必武回到武汉,与陈潭秋、包惠僧等人一起,创办武汉中学,以学校为革命阵地,培养进步青年,传播马克思主义。他亲自授课,将革命道理与中国现实相结合,唤醒了一大批青年学生的革命意识,为湖北地区党组织的建立储备了人才。
1920年,在陈独秀、李大钊的指导下,董必武与陈潭秋等人创建武汉共产主义小组,成为中国共产党最早的地方组织之一。他深入工厂、农村,发动工农群众,发展党员,建立基层支部,成为荆楚大地革命火种的“布种者”。
1921年,董必武与陈潭秋作为武汉共产主义小组的代表,奔赴上海参加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上海法租界的会议遭到巡捕干扰后,代表们转移至浙江嘉兴南湖的游船上,完成了会议的全部议程,庄严宣告中国共产党的诞生。在中共一大上,董必武沉稳务实,积极参与党的纲领和章程的讨论,主张立足中国实际、团结广大群众,反对脱离实际的极端倾向,为党的创建作出了重要贡献。这艘小小的红船,承载起中国革命的希望,也开启了董必武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光辉历程。

中共一大闭幕后,董必武回到武汉,全身心投入到党的组织建设和革命运动中。1924年,第一次国共合作正式形成,大革命浪潮风起云涌。董必武根据党的指示,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担任国民党湖北省党部执行委员、常务委员,负责组织工作和工农运动,负责全省国民党组织。他积极贯彻党的统一战线方针,团结国民党左派,打击右派势力,深入发动工人、农民、青年学生,建立工会、农会组织,领导反帝反封建的革命斗争。
在他的组织领导下,湖北地区的工农运动蓬勃发展,成为全国革命运动的重要阵地,为北伐战争的胜利进军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1926年,北伐军攻克武汉,董必武主持湖北省政府的工作,推行革命政策,废除封建苛捐杂税,保障工农群众的合法权益,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爱戴。1927年2月“阳新惨案”后,董必武积极推动通过了两个重要条例:《湖北省惩治土豪劣绅暂行条例》、《湖北省审判土豪劣绅委员会暂行条例》,这是湖北革命政权首次以法律形式惩治土豪劣绅。
1927年,蒋介石、汪精卫相继发动反革命政变,大肆屠杀共产党员和革命群众,白色恐怖笼罩全国,轰轰烈烈的大革命宣告失败。在生死存亡的危急关头,董必武没有丝毫退缩和动摇。他被国民党反动派列入通缉名单,却依然坚持秘密斗争,转移党的组织,掩护革命同志,保存革命力量。他辗转于武汉、上海、日本等地,始终与党组织保持联系,坚定地站在革命斗争的第一线。
面对革命的低潮和敌人的威逼利诱,董必武始终坚守共产党员的信仰,他在给同志的信中写道:“革命的道路纵然艰难险阻,但共产主义的真理永远不会改变,共产党人的气节永远不会屈服。”这种钢铁般的信仰,成为他穿越黑暗、迎接光明的精神支柱。
1932年,董必武奉命进入江西中央革命根据地,投身土地革命战争的洪流。在中央苏区,他先后担任中共中央党校校长、中央党务委员会书记、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最高法院院长、工农检察委员会副主任等重要职务,在干部教育、党的建设、红色法治建设等领域作出了开创性贡献。
作为中央党校校长,董必武亲自制定教学计划,编写教材,为学员讲授马克思主义理论、党的建设、苏维埃政权建设等课程。他授课深入浅出,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培养学员的革命信念和实践能力,为党和红军培养了一大批德才兼备的领导骨干。毛泽东同志多次听取他的授课,称赞他“学识渊博,作风务实,是革命队伍中的良师益友”。

作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最高法院院长,董必武是人民司法事业的最早开拓者。他主持制定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建立起苏区的司法体系和审判制度。他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严厉打击反革命分子和贪污腐败行为,维护工农群众的根本利益,保障苏区的社会稳定和革命秩序。他常说:“苏维埃的法律是为人民服务的,是维护革命利益的,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无论职务高低,违法必究。”在他的领导下,中央苏区的司法工作井然有序,成为红色政权建设的重要保障,也为新中国的法治建设积累了宝贵经验。
1934年10月,由于第五次反“围剿”的失败,中央红军被迫开始二万五千里长征。此时的董必武已经年近48岁,是长征队伍中年龄最大的领导人之一。组织上考虑到他的年龄和身体状况,安排他负责休养连的工作,照顾伤员、病号、女同志和年老体弱的干部。长征路上,雪山草地,饥寒交迫,敌军围追堵截,环境极端恶劣。董必武拄着拐杖,背着简单的行囊,与年轻的红军战士一起翻雪山、过草地,吃野菜、睡雪地,从不搞特殊化,从不享受任何优待。
他关心每一位战友,把自己仅有的干粮分给伤病员,用自己的言行鼓舞大家的士气。战士们亲切地称他为“董老”“胡子队长”,在他的身上,看到了共产党人坚韧不拔、乐观向上、团结互助的崇高精神。长征途中,他始终没有放弃学习,随身携带马列著作,在行军间隙坚持阅读、思考、记录,在最艰苦的环境中坚守着对真理的追求。历经一年的艰苦跋涉,董必武跟随中央红军胜利到达陕北,完成了人类历史上的伟大奇迹,也用脚步践行了一名共产党员的忠诚与担当。
1937年,全面抗日战争爆发,中华民族面临生死存亡的危急关头。董必武受党中央和毛泽东同志的派遣,前往武汉、重庆等地,后担任长江局常委、南方局常委/副书记,长期协助周恩来领导国统区工作负责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工作。
在国民党统治区,特务密布,环境险恶,董必武置个人安危于度外,以中共中央代表团成员、八路军驻武汉办事处主任、八路军驻重庆办事处负责人的公开身份,广泛团结各民主党派、无党派爱国人士、工商界、文化界、华侨界人士,积极宣传党的全面抗战路线,揭露日本侵略者的残暴罪行,批判国民党顽固派消极抗日、积极反共的错误政策,凝聚起全民族抗日救亡的磅礴力量。

抗战初期,董必武作为中共长江局常委,在武汉协助周恩来全力推动《新华日报》创办:先在南京谈判争取到国民党官方批准办报,后因战局转移至武汉,他牵头打通注册、经费、印刷、发行等关键环节,顶住当局刁难与特务骚扰,于1938年1月11日在汉口正式创刊,这是中共在国统区唯一合法公开的全国性党报。他亲自为创刊题词、每日撰写评论、审定稿件、统筹运营,称其为“共产党的嘴巴”,并在报社迁重庆后继续以南方局副书记身份主持保障,让这份报纸成为党在国统区宣传抗战、凝聚统一战线的核心舆论阵地。
董必武温文尔雅,学识渊博,处事稳健,顾全大局,既坚持党的原则立场,又善于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被各界人士尊为“忠厚长者”“不拿枪的将军”。他在重庆主持中共中央南方局的部分工作,与周恩来同志密切配合,开展艰苦卓绝的统一战线工作。他频繁举办座谈会、演讲会,会见中外记者和国际友人,向世界介绍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根据地的真实情况,打破了国民党的舆论封锁,争取了国际社会对中国抗战的同情和支持。在抗战最艰难的时期,他始终坚定抗战必胜的信念,鼓励广大群众坚持斗争,成为国统区人民心中的精神支柱。
1945年,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即将取得胜利,联合国制宪大会在美国旧金山召开。董必武作为中国共产党的唯一代表,随同中国代表团出席大会,并在《联合国宪章》上郑重签字。这是中国共产党第一次正式登上国际政治舞台,向全世界展示了中国共产党的和平理念、国际形象和大国担当。在美期间,董必武生活极其简朴,一套西装穿到破旧,所有剩余的经费全部上交党组织,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展现了共产党人崇高的道德风范和廉洁自律的优良作风。
解放战争时期,董必武继续在国统区为和平民主奔走。他参与重庆谈判、政治协商会议,代表中国共产党与国民党当局进行有理、有利、有节的斗争,为争取国内和平、制止内战、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竭尽全力。当国民党反动派彻底撕毁停战协定和政协决议,发动全面内战后,董必武坚定地站在人民一边,深入发动国统区群众开展反内战、反独裁、反饥饿的爱国民主运动,配合人民解放军的军事斗争,开辟了人民解放战争的第二条战线。他在极端困难的条件下,坚持党的工作,保护党的组织,培养革命骨干,为解放战争的胜利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在解放战争后期,董必武任华北人民政府主席(1948.9—1949.10),一手抓大兵团后勤保障、一手抓新民主主义法治奠基,为决战胜利与新中国政权建设立下关键功劳 。他统一华北财经、成立中国人民银行、发行人民币,统筹粮草、兵员、物资与运输,全力支援辽沈、淮海、平津三大战役,为百万大军作战提供坚实后勤支撑;同时主持废除国民党六法全书,制定政权组织、财经、土地、司法等一系列新法规,建立人民司法体系,为新中国法治建设与中央人民政府组建积累了完整经验。

从1921年南湖红船启航,到1949年新中国诞生,28年风雨兼程,28年浴血奋战,28年初心不改。中共一大13位代表,历经大浪淘沙、生死考验,最终只有董必武与毛泽东同志,始终坚守共产主义信仰,从未动摇,从未退缩,从未背叛,从红船出发,一路披荆斩棘,并肩走到天安门城楼。
1949年10月1日,董必武与毛泽东、朱德、刘少奇、周恩来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一起,登上天安门城楼,见证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的庄严时刻。当毛泽东同志向全世界庄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今天成立了”的时候,董必武热泪盈眶。近半个世纪的救国求索,28年的革命奋斗,无数先烈的流血牺牲,终于换来了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他用一生的坚守,兑现了一名共产党员对国家和人民的庄严承诺。
1949年9月21日至30日,在新中国成立前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于在北平(今北京)中南海怀仁堂召开。董必武作为中共正式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在会上作《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起草报告,并当选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委员。新中国成立后,百废待兴,百业待举。他又先后担任了政务院副总理兼政治法律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代主席、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等党和国家重要领导职务。他不顾年事已高,全身心投入到巩固新生人民政权、恢复国民经济、推进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健全人民民主法制的伟大事业中,成为新中国法治建设的开创者和奠基人。
作为新中国法治事业的开拓者,董必武深刻总结中央苏区和革命战争年代的司法经验,结合新中国的实际情况,1956年在党的八大上明确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法制建设核心要求,强调依法办事是加强人民民主法制的中心环节,为新中国法治建设奠定了思想基础,这一思想成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长期遵循的根本方针。后经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十六字法制方针,彭真则在后续立法与执法实践中大力贯彻、系统阐释这一方针,推动其成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遵循。
他主持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等一系列基础性法律法规,构建起新中国司法制度的“四梁八柱”,结束了旧中国无法可依、司法混乱的局面。他高度重视司法队伍建设,亲自选拔和培养法律人才,强调司法为民、公平正义,要求司法工作人员始终站在人民的立场上,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他多次强调:“依法办事是加强人民民主法制的中心环节,国家的法律一经制定,就必须严格执行,任何人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在他的领导下,新中国的法治事业稳步推进,为国家稳定、经济发展和人民幸福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在国家政权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中,董必武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坚持实事求是。他参与制定国家大政方针,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民情民意,为党中央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他高度重视统一战线工作,团结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各界爱国人士,共同参与国家建设,巩固和发展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他始终保持着艰苦朴素、廉洁奉公的优良作风,身居高位,却从不以权谋私,从不搞特殊化。他的住房简陋,家具陈旧,衣食住行都与普通群众无异。他常对身边的工作人员说:“我们党的经费是人民的血汗钱,每一分每一厘都要用在革命和建设事业上,绝不能浪费分毫。”
董必武对家人和亲属要求极其严格,树立了清正廉洁的良好家风。他经常教育子女:“人的一生要靠自己努力学习,靠正确的思想指导,靠老老实实的工作,不能靠父母,不能靠地位,不能靠关系,要做一个对国家、对人民有用的人。”他的夫人何连芝同志是老革命,按照规定可以提级加薪,董必武却坚决反对,坚持把机会让给其他同志。他的子女从小就自食其力,在平凡的岗位上踏实工作,从不借助父亲的身份谋取私利。董必武用自己的一言一行,诠释了共产党人公私分明、廉洁自律、一心为公的崇高品格,成为全党全社会学习的榜样。
在晚年的岁月里,董必武依然心系党和人民的事业,坚持学习,坚持工作,关心国家发展和人民生活。他始终保持着对共产主义事业的坚定信仰,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对党的事业的无限忠诚。1975年4月2日,董必武同志在北京逝世,享年90岁。他的一生,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一生,是坚守初心、对党忠诚、无私奉献、鞠躬尽瘁的一生。他把自己的一切都献给了党和人民,献给了伟大的共产主义事业,没有留下任何个人财产,却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
董必武同志的一生,是一部波澜壮阔、可歌可泣的革命史诗,是一座屹立不倒、永放光芒的精神丰碑。他的崇高精神和优良作风,穿越百年时空,依然闪耀着真理的光芒,是我们党和国家宝贵的精神财富,激励着一代又一代中国共产党人奋勇前进。
我们要学习董必武同志信仰坚定、矢志不渝的政治品格。从清末秀才到马克思主义者,从南湖红船到天安门城楼,无论顺境逆境,无论生死考验,他始终坚守共产主义信仰,从未动摇、从未改变、从未背叛。在大浪淘沙的历史进程中,他用一生的坚守,诠释了共产党人“信仰如山、初心如磐”的政治本色。今天,我们奋进新时代新征程,就是要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

我们要学习董必武同志对党忠诚、为国奉献的赤子情怀。他一生听党话、跟党走,党叫去哪就去哪,党叫干啥就干啥,把自己的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党和人民的事业。从大革命到土地革命,从抗日战争到解放战争,从新中国建设到法治奠基,他在每一个历史时期都勇挑重担、无私奉献,用行动践行了“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的入党誓言。
今天,我们要传承对党忠诚的政治基因,把个人理想融入国家发展和民族复兴的伟大事业中,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
我们要学习董必武同志一心为民、服务群众的根本宗旨。董必武同志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一生为人民解放和人民幸福奔走奋斗。在苏区,他维护工农利益;在抗战中,他凝聚人民力量;在新中国,他保障人民权益。他始终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用一生践行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今天,我们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站稳人民立场,践行群众路线,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我们要学习董必武同志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董必武同志一生不尚空谈、注重实干,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他在革命和建设中,始终立足中国国情,尊重客观规律,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创造了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业绩。今天,我们要弘扬求真务实的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脚踏实地、真抓实干,以钉钉子精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我们要学习董必武同志清正廉洁、严于律己的道德情操。董必武同志一生清廉、两袖清风,身居高位却艰苦朴素,手握重权却不谋私利,家风严谨、品德高尚,是共产党人廉洁自律的光辉典范。今天,我们要坚守廉洁底线,严守纪律规矩,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做一个忠诚干净担当的共产党员。

我们要学习董必武同志顾全大局、团结奋斗的宽广胸怀。董必武同志心胸宽广、作风民主,善于团结同志、凝聚力量,在统一战线、党内团结等方面作出了卓越贡献。他是党内公认的“忠厚长者”,始终以党的事业为重,以人民利益为重,顾全大局、不计个人得失。今天,我们要坚持团结奋斗,凝聚起全国各族人民的磅礴力量,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共同奋斗。
百年风雨,初心如磐;世纪忠魂,永垂不朽。董必武同志的一生,见证了中国共产党从弱小到强大、从革命到执政的光辉历程,见证了中国从苦难到辉煌、从沉沦到奋起的伟大跨越。他是中国共产党的创始人之一,是人民司法事业的奠基人,是党和人民信赖的革命前辈,是中华民族的优秀儿女。他的英名与业绩,永载党史、新中国史、中华民族发展史册;他的精神与风范,万古流芳、激励后人、永放光芒。
今天,我们纪念董必武同志诞辰140周年,缅怀他的历史功勋,传承他的革命精神,就是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赓续红色血脉、传承红色基因,以老一辈革命家为榜样,坚定信仰、对党忠诚、为民奉献、实干担当。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
董必武同志永远活在党和人民的心中!

参考文献:
[1] 董必武大事记;
[2] 董必武传记;
[3] 《董必武选集》;
[4] 董必武研究文集;
[5] 董必武与法治集;
[6] 其他网络资料。
【作者】
谷新光:湖南岳阳人,红色文化学者、作家、诗人、评论家。
更新时间:2026-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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