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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丨DL
凌晨三点,一张“吴越”的脸正在直播间里喊“闭着眼睛囤”。真正的吴越在睡觉。她醒来之后只问了一句话,那个靠她的脸赚了快五十万的人,连名字都改了。
一个账号,两张名人脸,七千多笔订单,五十万左右的估算销售额。造假的人大概以为,脸是偷来的,钱是白捡的,脏水泼出去就收不回来。可他们算漏了一件事:吴越不是那种忍一忍就过去的人。

事情的时间线并不复杂。
2026年10月18日凌晨三点多,演员吴越在微博发了一条动态,开头四个字:“一觉醒来。”后面跟着的句子,几乎没有修饰:“谁在利用Ai肆意抓人替自己作恶?这位‘花姐’你骗了多少人的钱?请如数奉还!太恶劣!!!”

她贴出的录屏里,一个叫“花姐美肤日记”的视频号发布了一段AI合成的“吴越”带货视频。
画面里的“吴越”拎着一款护肤品出场,口型和声音对得上,说的是“这个产品不是他们找我,是我找他们的……效果是真的非常直观”。吴越本人从没有推荐过这东西,更没收过一分钱。

被“代言”的产品,是一款名为IRY的重组胶原蛋白精华液,页面标价七十元。截至媒体核查时,仅这一个单品近三十天就卖出了超过七千单,累计好评两千多条,估算销售额约五十万元。
涉事店铺的注册公司指向广州慕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一款七十块的精华液,用一张偷来的脸,撬动了五十万。

那段视频的角落里其实藏着一行提示:“作者提示:含AI生成内容”。字体小到不专门去找根本看不见。造假的人大概以为,这行字就是护身符——我标了,就不算骗。
律师的解读把这条路堵死了。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林斐然说得直白:AI标识只回答“内容是不是AI做的”,回答不了“有没有授权”“内容真不真实”。

即便标了“含AI生成”,未经授权用AI伪造他人形象、声音进行营利性带货,仍然是典型的侵权。视频里还使用了“吴越推荐”的名义,姓名权一并踩了进去。
更关键的是欺诈层面。娱乐法律师李振武指出,虚构“吴越推荐”“联合厂家送福利”,让消费者基于对名人背书的信任下单,侵犯的是知情权,构成的是欺诈。

七千多个下单的人,掏钱的理由不是成分表,不是测评,是“吴越说好用”五个字。而这五个字,吴越本人从头到尾不知道。
“花姐美肤日记”的账号主页上,被偷走的脸不止吴越一张。同一套模板、同一种操作逻辑,视频末尾还挂上了邓亚萍的AI带货画面。

吴越那条微博发酵之后,邓亚萍团队在同一天给出了回应:从未授权邓亚萍的个人形象进行任何形式的AI商业合作,也没有与该产品进行过合作。
团队工作人员对媒体说了一句话,听起来无奈,却几乎概括了所有被AI偷脸者的处境:“网上有很多AI假视频,我们在试图取证,但实在是太多了。”

一个世界冠军的团队,面对批量生产的假视频,能做的也只是“试图取证”。如果被偷脸的是一个没有团队、没有法务、没有媒体资源的普通人,连“试图”这两个字都很难落地。
邓亚萍团队的这句话,比任何愤怒的谴责都更能说明问题的规模:造假的速度,已经跑在了维权的前面。

要理解为什么“花姐”们前赴后继,得看一眼这条链的入口价格。据媒体调查,普通还原度的AI换脸视频,商家报价一分钟一百五十元,半分钟七十五元。
如果想要“真人感”更强、面部表情和动作更自然,价格涨到一分钟七百到一千元。

半分钟七十五块,换来的是一张能够被公众识别出来的名人脸,配上一段足以让七千个人相信的推荐话术,再折算成五十万的销售额。投入和产出之间的落差,本身就是最好的“招商广告”。
这不是某一个账号的临时起意。从温峥嵘到刘欢的妻子卢璐,从霍启刚到靳东,被AI偷走脸和声音的名单在过去两年里越拉越长,而且覆盖的领域越来越宽。

技术门槛在降,变现渠道在成熟,被封一个号,换一个名字就能重来。
第一个“噩耗”来得不算慢。吴越凌晨三点发声,当天上午“花姐美肤日记”就已经搜不到了。微信团队回应媒体:账号被永久封禁,内容清空不可见。

有报道提到,账号在被点名后还曾试图改名,从“花姐美肤日记”换成“小刘打工日记”,想换个马甲继续留着。改名没能救回来。
但封号的时间点值得多看一秒:它发生在七千单成交之后。平台的处置是舆论压力下的反应,不是事前拦截的结果。

账号封了,卖出去的东西已经卖出去了,下单的人已经付过钱了。封号解决的是“这个号还能不能继续骗”,没有回答“已经被骗的人怎么办”。
第二个“噩耗”藏在规则里,比封号更持久。

2026年9月,最高法发布的涉人工智能纠纷案件审理意见已经明确:经营者利用人工智能实施“仿冒名人带货”且构成欺诈的,消费者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主张惩罚性赔偿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通俗地说,退一赔三。七千多单如果逐一进入维权通道,这笔账不是封一个视频号就能勾销的。

而且,这条规则指向的不只是台前那个改名字的账号,还包括背后的经营者。
央广网引述律师的分析提到,单款产品外显销售额已超五十万元,达到多数地区经济犯罪立案标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明星代言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可能触及诈骗罪;虚假广告情节严重的,虚假广告罪同样有适用空间。

吴越不是第一个被AI偷脸的人。2025年,温峥嵘曾自曝刷到AI假冒自己的直播间,进去问了一句“你是温峥嵘我是谁”,下一秒就被拉黑。本尊找上门,对方一键禁言,连对话的机会都不给。
霍启刚在2026年3月说过更具体的数字:过去半年,他处理了几千条与自己相关的AI假内容,还要安排同事专职跟进,每天投诉反馈,每天依然有新的冒出来。

连他的同事都是看了一阵才发现“原来这是AI生成的”。靳东的形象则被反复用于针对中老年群体的情感诱导,维权难度和实际损害之间的不对称,早已不是秘密。
刘欢离世后不到半个月,短视频平台上出现了以“刘欢妻子卢璐”为名的AI视频,声音颤抖地说着“老刘他走了”,情绪铺垫到最满的时候,话锋一转,开始推荐黄精五黑粉。视频页面同样标着“内容由AI生成”,同样有人信以为真,同样有店铺负责人说“我们也管不了”。

把这些事串在一起,指向的不是某一个“花姐”的胆量,而是一个结构性的落差:造假的门槛已经低到用几十块钱就能租一张名人的脸用一天,而受害者要付出的时间、精力、举证成本,仍然高得不成比例。
吴越凌晨三点不睡觉,把这件事捅到台面上,价值不在于“一个明星维权成功”。而在于她把一个被小字标注掩盖的脓包,硬生生挤到了台面之上。

AI 造假带货的灰色路子,早就不是什么无本买卖。靠着盗用别人形象博取信任、收割消费者的套路,现在监管、平台、法律三道防线同步收紧。心存侥幸想走捷径的人,最终大多是偷鸡不成蚀把米。
技术进步的同时,底线不能跟着后退。我们既要学会擦亮眼睛辨别网络里的真假影像,也要支持每一个被侵权的人站出来维权,让滥用 AI 作恶的人,承担该有的代价。


更新时间:2026-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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