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器人跑半马撞了人,算谁的

今天,北京亦庄机器人半马跑得那叫一个热闹。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咱们法律人看的是——这铁疙瘩要是把观众撞了,去找谁赔?#机器人半马#

刷视频刷到个事儿,给我笑喷了。100多个机器人挤在起跑线上,有的刚迈步就趴了,零件崩一地。有的跑着跑着脑袋掉了,还往前拱。还有的走着走着开始画龙,跟喝大了似的。弹幕刷屏:“这是马拉松还是机器人大逃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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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归笑,我脑子里蹦出个问题——这铁疙瘩要是把观众撞了,找谁赔?

比赛规则其实挺严的。新京报的报道说,机器人要是轻微失衡,必须自己恢复,不许人扶。倒地了,技术人员可以申请移到安全区,但只能扶正、重启、清理、降温,不能换电池、不能修零件、不能改参数。碰撞还分三级,恶意违规的直接终身禁赛。

听着挺狠。但这是比赛规则,不是法律。终身禁赛只意味着以后不能参赛。机器人要是真把观众撞伤了,比赛规则是解决不了的。

那法律上是咋规定的?

法治网的记者专门去问了律师。盈科律所的王风和律师说得挺直白:我国针对机器人领域的立法体系还不完善,基本处于产业促进性政策的早期阶段。

意思就是咱们的法律还没跟上。

按现在的法律,机器人撞伤人了该怎么办?

《民法典》第1165条,谁有过错谁担责。你操作不当,你赔。机器人本身有设计缺陷,厂家赔,不管厂家有没有错。

听着是挺清楚的。但律师点却出了其中一个大坑——当机器人开始“自己决定”的时候,责任就掰扯不清了。

使用者可以说“我啥也没干,是它自己决定的”。厂家可以说“算法没毛病,是环境太复杂”。那最后找谁?法律上却没有答案。这事远比我们想象的复杂。

我翻了翻手边的资料,有篇法学论文专门讨论过这个问题。人形机器人能自己感知、自己决策、自己执行,但它的算法有个问题——人类搞不清楚它为什么要那么干。

举个例子。机器人撞了人,你说它故意的?它没那个意识。你说它过失的?它又不是人。现有的“故意/过失”这套东西,套在机器人身上根本不灵。

不管怎么抗辩,机器人的生产者、使用者、软件开发者最终要负兜底法律责任。问题是,怎么分?分多少?现在没答案。

好消息是,立法已经在路上了。今年5月1号,《杭州市促进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条例》将颁布实施,这是全国头一部专门管这个事的法规。里面特别提出要搞“沙盒监管”——就是在限定范围内让企业试,出了事给个缓冲,别一棍子打死。

有法律专家建议,以后地方立法可以从两方面下手:一是强制厂家买责任保险,或者设个行业赔偿基金。二是搞“沙盒监管”,既保公众安全,又给创新留空间。

现在机器人跑马拉松,摔了、解体了、脑袋掉了,大家当乐子看。但哪天这玩意儿跑上街、跑进商场、跑进你家小区,出了事就不是“抬担架救援”这么好玩了。现在商场里的送餐机器人,在人堆里钻来钻去,旁边小孩追着跑,看着就揪心。

技术跑得快,法律追得慢。中间的空白期,谁来兜底?

杭州开了个头,但光靠一个地方性法规还不够。得国家层面的立法跟上,搞分级监管、强制保险、沙盒监管这些东西。

您觉得机器人“犯事”该谁来负责?评论区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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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4-21

标签:科技   机器人   法律   比赛规则   厂家   观众   律师   过失   疙瘩   算法   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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