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LV告奶茶店到711告耐克:国际大牌的维权,怎么越来越像生意?

2026年7月,全球零售圈和运动品牌圈同时被一场看似毫无关联的诉讼打破了平静:以线下便利店为核心业务的7-Eleven(以下简称7-11),正式向美国得克萨斯州联邦法院提交诉状,指控运动品牌耐克即将发售的Air Max 95新款运动鞋,抄袭了其标志性的橙、绿、红三色条纹设计,甚至刻意将发售日期定在7月11日——也就是7-11一年一度的品牌纪念日。

这起便利店巨头起诉运动品牌“抄配色”的离奇诉讼,一经曝光就迅速冲上全网热搜,网友评论两极分化,有人支持品牌维护知识产权,也有人直言这是“跨界碰瓷式维权”。而当人们顺着事件往深处追溯就会发现,从此前LV起诉新茶饮品牌茉莉奶白获赔千万,到如今7-11将耐克告上法庭,国际大牌的知识产权维权早已不再是单纯的权益保护,反而逐渐演变成一门自带流量、暗藏商业算计的特殊生意。

一场精准踩中流量节点的跨界诉讼

7-11在诉状中明确表示,耐克这款待发售的Air Max 95运动鞋,采用的橙、绿、红三色条纹配色,与7-11自1987年起沿用、2009年通过美国专利商标局完成注册的品牌商标色彩组合高度相似,极易让消费者将鞋款与7-11品牌产生关联,同时选择7月11日作为发售日期,属于典型的搭便车蹭流量行为。

7-11方面称,在正式起诉前已多次与耐克沟通协商,但耐克明确表示将继续推进该鞋款的宣传与发售,对7-11的知识产权呈现出“冷酷且恶意的漠视”,因此提请法院出具禁令,禁止涉事鞋款全渠道销售、召回已流通产品,并追索相应经济赔偿。据《南方都市报》7月5日报道《天价维权,LV告赢奶茶店获赔千万,斯沃琪向三星索赔12亿》,这起诉讼并非个例,就在半个月前,LV起诉新茶饮品牌茉莉奶白侵害其四叶花卉图形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案一审胜诉,法院判令被告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1030万元,创下国内新茶饮行业商标侵权赔偿金额新高。

耐人寻味的是,这起诉讼的时间点选择堪称“精准”:7月2日正式提交诉状,距离涉事鞋款原定的7月11日发售日仅剩9天,此时该鞋款的配色图已经在海外社交媒体广泛传播,大量鞋友和潮流爱好者都已经注意到这款“撞脸7-11”的新鞋,不少网友留言表示“第一眼以为是7-11和耐克的官方联名”。

在这个时间节点提起诉讼,相当于借耐克新品的预热流量,为自己做了一次覆盖全球潮流圈层的免费品牌曝光。有行业营销人士测算,这起诉讼带来的全球话题热度,相当于为7-11节省了至少数千万美元的品牌营销费用,而这部分曝光的受众,恰恰是此前7-11很难触达的年轻潮流消费群体。

更值得玩味的是,7-11选择起诉的并非已经大规模上市、销售额巨大的成熟爆款,而是一款尚未正式上架、还未产生实际销售收入的新鞋。这种操作几乎把诉讼的传播效果拉到了最大:既不用面对“索赔金额过高”的舆论质疑,又能借助耐克的品牌声量,把自己的三色商标再次推向公众视野,完成一次低成本的品牌记忆点强化。不少网友在社交平台调侃,7-11这波根本不是为了索赔,是花了诉讼费,找耐克给自己做了一次全球级的联名营销。

从LV到7-11:大牌维权正在变成一门流量生意

7-11起诉耐克事件之所以能引发全网热议,核心原因在于它刚好踩中了近年来国际品牌维权的新趋势:知识产权维权早已不再是事后的权益补救手段,而是变成了一种前置性的品牌营销、商业布局工具。

此前LV起诉茉莉奶白案,一审千万元的赔偿金额,不仅创下了新茶饮行业的侵权赔偿纪录,更让LV的四叶花卉图形商标再次在国内消费市场完成了一次深度科普,很多此前对该标识并不敏感的普通消费者,经过这场诉讼之后,都能清晰地认出这个属于LV的经典元素。据《南方都市报》7月5日报道《天价维权,LV告赢奶茶店获赔千万,斯沃琪向三星索赔12亿》,LV的维权对象早已不局限于同赛道的奢侈品品牌,此前还曾起诉过南京一家鸭血粉丝汤店和一家平价餐吧,这种跨品类的维权操作,本质上就是在为自己的商标资产拓展保护边界,同时借助下沉市场的本土品牌热度,完成一次破圈传播。

这种“维权即营销”的生意逻辑,背后有明确的法律规则作为支撑。即将于2027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商标法,完善了驰名商标的保护制度,将禁止在不相同、不相类似的商品上抢注他人已注册驰名商标的规则,扩大至不区分注册与否均禁止抢注,进一步强化了高知名度品牌跨品类的商标权益保护。

而美国商标法也明确保护经长期使用取得“第二含义”的颜色组合,固定配比、固定排布的专属色彩组合,可独立作为识别商品来源的注册商标。对于LV、7-11这类已经经营数十年的品牌而言,他们手中的经典图形、专属色彩组合,本身就是价值连城的无形资产,通过针对性的跨品类诉讼,既能用法律手段把商标的保护边界推得更宽,又能借助被告的本土流量、行业热度,用极低的成本完成一次全民级的品牌曝光,甚至还能拿到一笔可观的赔偿金,一举三得的买卖,自然让越来越多的国际大牌开始效仿。

但这种“维权生意”的边界,也正在引发行业的广泛讨论。有法律界人士指出,单一颜色无法被独占,即便受保护的颜色组合,也必须满足“固定顺序、固定比例、长期使用形成独特辨识度”的严格条件,不能被品牌用来垄断某几种颜色的搭配,更不能把跨品类碰瓷式维权变成收割中小品牌的工具。如果品牌把维权完全当成一门流量生意,动辄以“配色相似”“日期相近”为由提起诉讼,最终只会破坏整个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公平性,让真正需要维权的品牌,反而陷入“过度维权”的舆论质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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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7-07

标签:时尚   奶茶   大牌   生意   国际   三星   品牌   组合   流量   商标   品类   此前   诉状   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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