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6年暑期“月亮湾风景区”
实行交通管制的通告
为确保2026年暑期泾县蔡村镇“月亮湾风景区”道路安全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决定对部分车辆采取相应交通管制措施,具体内容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
2026年7月16日—10月8日。
二、管制路段:
“月亮湾风景区”S208省道泾县段129公里至156公里(琴溪镇洗马桥灯控路口至蔡村镇爱民村路段);
S341省道泾县蔡村段134公里至143公里(宣城市扎门至泾县蔡村镇);
鼓蔡路(鼓楼铺灯控路口至河冲灯控路口);
宋战路(蔡村镇宋村村至汀溪镇战岭路段)。
三、管制措施:
1.暑期视道路通行状况对大型客车、黄牌货车、低速载货汽车、工程机械、三轮汽车等实行限时通行(应急救援车辆、生活物资车辆除外),每日7时—20时禁止通行(当地货运车辆请错时通行,大型客车、旅游包车将被引导至临时停放点有序停放)。
2.当以上路段车流量达到预定峰值,将对进入景区车辆采取错时、分段放行的临时交通管制措施。
3.暑期逢周末和节假日期间:
(1)鼓蔡路灯控路口往“月亮湾风景区”方向禁止车辆驶入(河冲村村民及河冲开发区企业运输车辆可进入但仅可到达河冲村范围)。

(2)蔡村桥往老街方向车辆禁止左转,前往老街车辆可直行由老九超市路口左转进入。

(3)“月亮湾风景区”鱼鳞坝路段所有车辆禁止通行,仅允许行人通行;
津河坝路段行人禁止通行,仅允许车辆通行。

4.为避免长时间道路拥堵,保障旅游体验,泾县公安交警将根据道路通行情况,在琴鱼坝等重点路段科学组织分流措施,引导车辆分批通行。
5.前往蔡村镇蔡村村赵村组、万村组、河边组等方向的车辆,实行由琴鱼坝驶入、津河坝驶出的单向通行管控措施,泾县公安交警将根据交通流量适时做出调整。

温馨提示:
因沿途加油站较少,建议车辆进入以上路段时保持油量、电量充足,如车辆抛锚或发生事故,请向现场执勤交警求助或及时拨打报警电话,泾县公安交警将在第一时间开展救援。
请沿线企业、群众提前做好物资储备及生产生活安排,请过境车辆随时关注交警提示,提前规划、选择绕行,配合现场执勤交警指挥通行。因交通管制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泾县蔡村镇人民政府
泾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7月16日
更新时间:2026-07-20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61893.com 闽ICP备11008920号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