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陈小春北京演唱会被吐槽舞台装置严重遮挡视线,现场一度出现“退票”的呼声,相关话题冲上热搜引发热议。
6月22日下午,陈小春发微博表示:“听劝,会改进,在处理退票了。”随后,主办方上海开思文化艺术有限公司回应南都记者:“我们正在积极处理中,有结果会与您联系。”同日傍晚,主办方正式公布处理方案,将为该场次108区域、111区域、112区域,第9-16排,通过官方渠道购票的观众进行全额退票。

主办方致歉,将为指定区域及排数的观众全额退票
主办方表示,陈小春“BIGMAN·人一个”巡回演唱会北京站6月20日场次,部分区域的观众未能获得舒适的观演体验,“我们深表歉意”。

根据主办方公布的方案,该场次108区域、111区域、112区域,第9-16排,通过官方渠道购票的观众将获全额退票。
退票方案如下:
1.申请退票时间:2026年6月22日18:00-2026年6月24日18:00;
2.申请时间内,官方购票渠道为:大麦、猫眼、票星球,携程旅行,已购票用户可通过官方购票平台公布的退票方式进行退票申请;其他渠道购票订单均无法享有此权利;
3.所有退票款项票款仅支持原支付渠道退还;
官方咨询邮箱:bigmanrenyige2026@163.com(仅咨询退票事宜)
有观众花1288元,“整场都在夹缝里找小春”
南都此前报道,6月20日晚,陈小春“BIGMAN·人一个”巡演首站在北京举行,因巨型舞台装置设计不合理,场内多个座位区域的视线被严重遮挡,现场一度出现“退票”的呼声。演出结束后,社交平台上也出现了众多帖子发声吐槽,“一整场没几首歌能看到人在哪里”。

社交平台上部分吐槽帖。
据当晚现场观众反馈与实拍视频显示,该演唱会舞台标志性设计为一座巨型人形装置。该装置尺寸庞大,在呈“平躺”状态时,其高度已超过一般人的身高,当陈小春在“巨人”身体范围内演出时,部分观众“只闻其声不见其人”;而当装置上半身“坐立”时,其宽大的背部更是完全遮挡住后方观众区域的视线。



从“平躺”到“坐立”状态的巨型人形装置。
当晚,现场有观众大声表示“什么都看不见”,陈小春听见后表示无奈:“这是导演设计的,你们要说,说导演吧。”演唱会尾声,陈小春说道:“首场有很多照顾不到的地方,请大家多多包涵。今天的你们不仅是观众,还是验收官,你们有任何的想法建议,发repo(感想),我们会认真听、认真改。”
次日,第二场演唱会进行了改进。据现场观众反馈,改进措施包括调换视线不佳座位,歌手增加全场走位频率,并在下方增加了屏幕等。当晚,陈小春含泪向观众表示:“不好的我们会改,好的我们还会继续进步。”获得不少观众的理解与支持。

陈小春在第二场演唱会落泪。
不过,作为6月20日首场的观众,花费了1288元买票的小文向南都记者表示,“现在全网都在夸第二天观感变好,但再怎么优化后续场次,也掩盖不了第一天到场观众实打实糟糕的观演感受。我们花最贵的票价,直面场内体积最大的遮挡道具,整场都在夹缝里找小春,第一批粉丝的委屈不该被淡化无视。”
王先生则告诉南都记者,他专门从内蒙古到北京支持陈小春演唱会,购买了两张1288元门票,“前一小时全是背影,找不到人”,除了演唱会门票,交通和住宿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据了解,陈小春“BIGMAN·人一个”巡回演唱会出品方为One Fox Ltd.,全程主办方为上海开思文化艺术有限公司,本场主办方为永稻星(北京)文化娱乐有限公司。北京站是该巡演的首站,票价划分1288元、1088元、888元、688元、488元共5个档位。
律师:若主办方未对遮挡尽提示义务,或涉侵权
针对此次争议,上海理振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振武指出,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消费者购买演唱会门票,实质上是与主办方订立了服务合同。“主办方的核心义务是提供一个合理位置、能够正常观看演出的座位。”然而,本次演唱会采用的舞台设计,意味着背面区域的观众从一开始就不可能获得正常的观演体验。“从法律角度看,这已经超出了消费者合理预期的范围。”
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将这种情况认定为“瑕疵履行”。李振武举例,北京东城区人民法院在审理类似案件时明确指出:“演唱会门票的高价本应保证更好的视听体验,主办方提供的服务存在明显瑕疵,构成瑕疵履行。”上海某法院也在“柱子票”案件中认定,主办方未提前告知视线遮挡情况,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构成违约。
李振武还指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作出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的规定。主办方在售票时,如果明知部分座位存在视线遮挡问题,应当作出明确提示和说明。且这种告知不能是一行小字藏在购票页面的角落——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如果主办方没有尽到这一义务,遮挡区域的售票行为本身就构成了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侵犯。”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钟欣
图片:来源于网络
更新时间:2026-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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