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7年5月20日,抚顺市河北区人民法院的一纸判决落下,末代皇帝溥仪成了被告,原告是他名义上的妻子李玉琴。
这桩被称作“皇帝离婚案”的官司,卷宗今天仍被单独锁在新抚区法院的保险箱里,不与其他案卷一同陈列。
一份离婚判决为何要单独存放,它到底记下了什么不便与人并列的东西?要回答这个问题,得从十四年前一张照片说起。
一张照片,框住十五年
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法院的档案室里,有一份卷宗单独锁在保险箱中,不与其他案卷一同陈列。
它记录的是1957年那桩“皇帝离婚案”,纸页已经发脆,字迹尚清。为什么单独存放?没人给出过正式解释。
一份普通离婚判决,偏偏要跟别的案子隔开——这件事本身,就比判决书上的任何一行字都耐人寻味。
时间倒回1943年春天。长春南岭女子优级学校,60多个女孩被叫出教室拍照。老师说这是“例行活动”,没人多想。
15岁的李玉琴站在队伍里,刚从公立小学考进来没多久,家在长春郊外韩家沟子屯,父亲在城里打零工。

几个月后,消息传回她家:皇上选中了她。这不是荣耀,是天降的麻烦。她父亲哪有资格跟皇室沾边?
可关东军参谋吉冈安直的人站在门口,话说得清楚——这是皇帝陛下的命令。
要弄明白这张照片怎么来的,得往前推一年。1942年,溥仪最宠爱的祥贵人谭玉龄突然死了,年仅22岁。
死因至今成谜,有说法是日本人动的手,目的是趁机给溥仪塞一个日本妻子,让未来的伪满皇室带上日本血统。
溥仪心里清楚这盘棋。他不想被人摆布,就主动提出要选中国女孩。吉冈安直跑到几所学校,拍回一堆照片,摊在溥仪面前。

溥仪翻了一圈,看中其中一张:眼神清澈,样子素净,一看就是跟日本人没有交集的普通人家的孩子。
那就是李玉琴。
入宫之后她才明白,这是个什么地方。册封仪式走完,赐名“福贵人”,住进同德殿内廷。

随之而来的是一份她被迫签下的“二十一条”,吃什么、穿什么、见什么人,全有规定。连给家里写信,都要先交上去看。
溥仪对她谈不上多少感情。他心里装的还是谭玉龄。两人名义上成了夫妻,实际上像住在同一屋檐下的两个陌生人。进宫整整两年,没有过真正的夫妻生活。
大部分时间,她一个人打发日子。
我的判断是,那张照片从根上就是溥仪拿一个普通人家的孩子给自己挡日本人的棋。依据有三条:谭玉龄死得不明不白;溥仪主动提选中国女孩;
吉冈安直亲自拍照片送上门。三条串起来,李玉琴进宫这件事,从头到尾没人问过她一句。

她后来在回忆里写过宫里的规矩有多细。吃饭不能出声,走路不能回头,见溥仪要先鞠躬再说话。
一个15岁的女孩,从农家院子一脚踏进这种地方,连哭都得找没人的角落。
她进宫那天起,这段婚姻就从来没问过她愿不愿意。
同住一夜,反而死心
1945年8月,伪满洲国说垮就垮。溥仪临走前丢下一句话,“过一两天火车来接你们去日本”。李玉琴信了,收拾好东西等着。
等来等去,什么也没有。她这才明白,自己被丢下了。
一个人从曾经的“皇宫”走回长春旧家,两年前她就是从这儿被带走的。麻烦才刚开始。

解放军的干部找上门,话说得直白:历史前进了,溥仪是人民的罪人,你跟他不能有任何关系。
干部要她公开表态,写离婚声明。李玉琴不肯,她说自己发过誓,不嫁二夫。来来回回推了好几次,最后在父母的哀求下,她哭着落了笔。
这份声明是被逼出来的。她自己清楚,别人也清楚。后来有记者来采访,写了篇《溥仪的第二贵人访问记》登出去,外面就传开了,李玉琴已经改嫁。
消息七拐八绕,传到苏联关押中的溥仪耳朵里。他信以为真,有一种流传较广的说法是伤心了好一阵子。事实是,李玉琴哪儿都没去。

她先投靠溥仪的堂兄溥修,在天津住了一阵。溥修家靠变卖溥仪留下的东西过日子,多一张嘴就多一份难。她一边打零工,一边打听溥仪的下落。
北京、天津、长春,跑了一圈又一圈,没有任何结果。
1953年,她在政府帮助下回到长春,进了市图书馆做管理员。整理书目、办理借阅,日子平淡,却是她自己的。
只是“福贵人”这个身份藏不住,同事背地里议论的有,给她脸色看的也有。
我的判断是,这十四年里真正捆住她的是“福贵人”三个字带来的政治压力和旁人眼光。依据有三层:被逼着写离婚声明,说明她的意愿从来没人在意;

一纸声明就被传成“已改嫁”,说明外界的嘴她堵不住;进了图书馆还被人议论,说明换多少地方这身份都跟着她。
说白了,她不是不想离,是那个年代还没给她一条能站着走出去的路。
1955年8月,她第一次走进抚顺战犯管理所。距离上一次见溥仪,整整十年。那阵子她写的信里还有柔情,亲手准备东西带去,前后来了好几趟。
管理所的人看着这对分开多年的夫妻,主动问她要不要住一起叙叙旧。她答应了。1956年12月底,她第四次过来,当面提出了离婚。
领导一下没反应过来,劝她:溥仪改造得很好,变化很大,分开这么多年不容易,别轻易放弃。李玉琴听着,点头,然后说,她还是要离。

事情往上报,一直传到公安部长罗瑞卿那里。批示的意思很明确:这直接影响溥仪改造,要想办法挽救,必要时可以破例。
所谓破例,就是让他们以夫妻身份同住一夜。管理所腾出一间办公室,从附近旅馆借来被褥,安排了晚饭,门外不设看守。
溥仪自己都知道,这一夜是专门为挽留她安排的。
结果第二天早上,李玉琴离婚的意志更坚定了。她说过一句话,后来被反复引用,“一个长年吃素的人也就讨厌吃肉了……如果没有政治压力就不可能离婚”。

她还当着管理所的人反问:人们总想着溥仪,想着一个战犯的改造,我也是人,我也有人的尊严。
那一夜只是把十四年的空壳婚姻摊开给她看清。越靠近,越死心。破例的一夜,成了压垮这段婚姻的最后一根稻草。
一纸判决,还她余生
诉状递到抚顺市河北区法院,三条理由写得干脆:非自愿、分居十一年、相差22岁。她28岁,他50岁,中间隔着一整套旧规矩。
院长李国章亲自接待,没敢怠慢,书面请示上级法院这案子怎么管。1957年4月5日抚顺中院回函:作一般离婚案件处理,审理前须与战犯管理所联系。
“一般”两个字,分量不一般。这是封建皇权头一回在新中国法庭上,被当成普通被告。

4月30日合议庭组成:审判员王殿贵,陪审员金殿富、张有为,书记员于立侑。四个人,审一桩横跨两个时代的婚姻。
庭审不公开,依的是李玉琴本人的意愿。她到最后还替溥仪保住了那点颜面。
溥仪的答辩书里写:“当我想到她将来美满的家庭生活……我十分满意,完全同意。”那个用二十一条捆过她的男人,落笔时倒像个明白人。
1957年5月20日,判决落章:依1950年《婚姻法》第十七条,准予离婚。从1943年那张照片算起,整整十四年。

这卷宗今天单独锁在抚顺市新抚区法院保险箱里,不与其他案卷同列。一份离婚判决被单独存放,本身就说明它不一般。
我的判断是,这场官司审的不只是一桩婚姻,是封建皇权第一次在新中国法庭上被当成普通被告。

依据就在那句“作一般离婚案件处理”,旧身份被法律一笔勾销。
那年她28岁。1958年嫁给省广播电台录音师黄毓庚,上海人,懂音乐,会英文,最要紧的是他清楚她的过去不是她的错。
文革一来,“福贵人”三个字又把她揪了出来。病重中的溥仪专门写了证明,说明从未给她家人任何特权。这是他能为她做的最后一件事。
1967年溥仪病逝。她活到2001年4月24日,73岁,是溥仪五位妻子里唯一活进新世纪的。婉容死于毒瘾,文绣贫苦终老,谭玉龄死得不明不白。
1983到1993年,她任长春市、吉林省政协委员,捐出宫廷文物,写下《我的宫中生活》《坎坷三十年》。
晚年她说过一句:自己的命比那几位都好,是新中国改了她。

她用十四年把不属于自己的婚姻还了出去,又用几十年把属于自己的人生拿了回来。前半程是被推进去的,后半程是自己走出来的。
那卷单独锁进保险箱、不与其他案卷同列的离婚卷宗,答案就在封皮之内:1957年5月20日依1950年《婚姻法》第十七条准予离婚,原告李玉琴,
被告溥仪,合议庭四人署名齐全。它被单放,是因为被告身份特殊,而判决本身走的是一般离婚案件的程序。
2005年,长春息园名人苑立起一座黑色墓雕,主体断裂处套着一张镂空金属网。黑色是那段历史,断裂是与宫廷的切割,网是她冲破的樊篱。
1928年生在长春郊外韩家沟子屯的农家女孩,2001年4月24日在长春病逝,73岁。
她没留下什么豪言,只留下一个动作:把不属于自己的还回去,把属于自己的拿回来。
那纸判决和这张网摆在一起,后来的人便看得懂,一个人要站着走出门,先得有人肯把门当门来审。
更新时间:2026-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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