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荣浩抄袭风波升级,私生活被扒,丁克原因曝光,单依纯没说谎

一个以"版权斗士"自居的歌手,在公开怒斥他人侵权不到一个月后,自己的名字从三地版权协会的数据库里悄悄消失了。

这个反转,来得又快又准,快到让人来不及回过神。

那首"100%一样"的歌,藏了十年

故事要从2015年说起。

那一年12月10日,新加坡歌手蔡淳佳发行了数字单曲《小眼睛》,收录于她的专辑《淳+》,是第一波主打歌。

词是马智勇写的,曲——署名李荣浩

歌一出来,就有人觉得耳熟。

不是那种模糊的"好像在哪听过",而是非常具体的耳熟。

很快就有人翻出了日本歌手平井坚在2003年发行的作品《Signal》,两首歌放在一起一听,反应几乎一致:这不是一首歌吗?

到2016年,有音乐博主专门做了扒谱对比,把主副歌结构、和声框架、演唱形式一一拆解,结论是:两首歌相似度超过90%

这个数字摆在那,不是"风格接近",不是"有些像",是高度重合。

这件事之后,在李荣浩的职业生涯里埋下了一颗钉子。

它不是每天都刺人,但只要有人想找,随时都能翻出来。

单依纯"闯关",李荣浩连发四问

2026年3月29日,微博上先是出现了李荣浩的一条发文。

内容不长,但语气很冲。

事情的起因发生在前一天——3月28日,歌手单依纯在深圳举行演唱会,现场演唱了李荣浩的代表作《李白》

这本来是演唱会上常见的翻唱操作。

问题在于,单依纯的团队在此之前,已经正式申请过授权了

他们向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及李荣浩的版权公司发出了申请,涵盖3月28日、29日两场深圳演出。

李荣浩方面的回应也很正式:通过邮件明确婉拒

拒绝通知已发出,对方也收到了。

但单依纯还是唱了。

李荣浩在微博里的措辞直接点明了这一点——"强行侵权"

他还特意解释,单依纯的版本并非改编:"包含李白的部分,从和弦到律动,并无太大变化。

把真鼓改成电鼓,这不构成所谓的改编。"

这一条微博发出去,评论区迅速沸腾。


下午,单依纯做出回应,语气诚恳,承认问题,表示"我会和团队尽快搞清楚状况",并对李荣浩及受到困扰的相关人士致歉,还特别加了一句:"同样作为创作者我深知版权意识的重要性,也一定会把这个红线标清。"

这个回应放在正常情况下,已经是态度到位了。

但李荣浩没有就此收手。

他再次发文,附上了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的情况说明截图,截图上清楚写着:"协会未就该作品《李白》发放任何授权。"

然后他连问四句:"请问你用什么立场、什么权利、什么角度、什么心态演唱?"

最后一句更直接:"我倒要看看今天哪个团队,能把这个明目张胆侵权违法案件糊弄过去。"

这个发言的力度,让整件事的热度直接上了一个台阶。

法律层面的定性也随之而来。

北京京本律师事务所主任连大有解释:根据著作权法第24条、第40条,商业性演出不属于法定许可情形,必须由著作权人个别授权。

单依纯方在已知被拒的情况下仍进行演出,属于故意侵权,需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消除影响的民事责任,同时面临行政处罚和行业惩戒的双重风险。

结局来得很快——当晚,单依纯深圳第二场演唱会的歌单里,《李白》被换掉了

"100%一样,但我没有抄袭"

这场维权风波让李荣浩的曝光度骤然上升。

但有人趁机把那颗埋了十年的钉子重新刨了出来。

《小眼睛》抄袭争议,再度登上热搜。

2026年4月1日,李荣浩发布长文,正面回应这件沉了多年的旧事。

文章一开头就是一句强调:"首先我要说我没有抄袭!!"两个感叹号,力道十足。

但紧接着,他说出了一句更让人瞠目结舌的话——他承认,两首曲子的旋律"100%一样,换了位歌手唱了一遍"。

这个表述放出来,舆论场一度陷入某种奇异的静默。

他的解释是这样的:2000年代,他还在北京做幕后工作。

当时有一种常见的练习方式叫"扒带"——把别人的歌一个音一个音地扒出来,理解它的结构,作为学习用途。

他扒了平井坚的《Signal》,填了新词,做了一个练习版本。

问题出在后来的一次疏忽上。

他把这个扒带练习文件误打包,发给了版权公司。


后续他签约的公司倒闭,沟通中断,他本人也没有及时跟进。

最终这首以他名义作曲的《小眼睛》,在2015年被正式发行了出去。

他的立场是:这是无心之失,不是刻意剽窃。

"就是打死我、骂死我、把我祖坟刨了、把我头剃了,我也不认,我没有抄袭。

"这段话的措辞非常李荣浩,情绪激烈,态度强硬。

但他同时表示,已主动联系海外原作者,着手处理赔偿事宜

这一点值得注意。

主动联系,说明他清楚这件事在法律层面无法回避。

承认旋律一致,同时否认主观抄袭——这两个立场能不能同时成立,需要法律而不是情绪来裁定。

网上的反应没那么温柔。

有人认为解释合理,失误可以理解;更多人的反应是:一个以原创自居、以版权为旗帜的歌手,拿出了一首逐音照搬的作品,这件事本身就说明了问题。


三地版权协会同步除名,"版权斗士"人设崩了

事情的最后一击,发生在2026年8月4日

那天,微博热搜上出现了一个话题:"小眼睛多平台撤销李荣浩作曲"

网友发现,蔡淳佳演唱的《小眼睛》在QQ音乐、酷狗音乐、Apple Music等主流流媒体平台上,作曲一栏里的李荣浩名字已经消失,词曲信息只剩作词人署名。

酷狗音乐的客服给出的回应是:"该歌曲暂有争议性,所以进行短暂下架处理。

若是抄袭原因的话,会有对应部门查询进行下架的,抄袭的话版权方会追责。"

不止平台端在动作。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MCSC)、香港作曲家及作词家协会(CASH)、台湾音乐著作权协会(MÜST)——三地的版权机构,同步撤下了李荣浩在《小眼睛》条目下的作曲人登记资料。

这个动作的意义不只是形式上的。

三地同步除名,意味着版权体系在制度层面完成了一次纠偏。

法律层面的解读随之跟进。

上海理振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振武指出:署名权是著作权人身权的核心。

不享有著作权却长期署名为作者,在法律上更接近于一种"错误标示",而非真正意义上的"署名"行为。

若这种错误标示对原作者造成实质损害——比如影响版税收益或商业机会——则可能引致相应法律责任

这句话说得很克制,但含义很清楚:《小眼睛》发行十余年,产生的版税和版权收益,现在都成了悬案。

那些还没答案的问题

从维权到被撤名,李荣浩这一年经历的舆论弧线,算得上完整。

2026年3月,他以维权者的身份站出来,语气凌厉,四问连发,把单依纯逼得当晚就换掉了歌单;同年8月,他的名字从三地版权机构的登记册上消失,话题再度冲上热搜。

中国蓝新闻的评论说得直白:版权不是"双标工具",无论是公众人物还是普通创作者,尊重原创是绝对的底线。

严苛对待他人,更该严格约束自己,就算真的是无心失误,也不能抵消侵权事实。

这段话,某种程度上也是整件事的注脚。

但截至2026年8月,有几件事情仍然悬而未决:李荣浩是否已向平井坚一方完成公开致歉,目前没有明确消息;《小眼睛》发行十余年来积累的版权收益将如何处置,出版商和版权方没有给出完整答复;更大的问题是,这件事会不会走向法律程序,目前也没有定论。

一首歌,从发行到被质疑,从被质疑到被回应,从被回应到被除名,走了整整十一年。

这个速度,既是版权体系在慢慢运转,也是一个人在漫长时间里为一次失误付账。

至于账单最后怎么结,还需要等待。

#新锐领航权益升级#

#寻找时代的笔杆子#

展开阅读全文

更新时间:2026-08-08

标签:娱乐   私生活   风波   原因   李荣浩   版权   眼睛   协会   著作权   歌手   李白   法律   层面   深圳   音乐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