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中介市场经营秩序,落实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管理、从业人员实名登记制度,保障房屋交易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30日之内,前往经营所在地的区(县)住建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受乌鲁木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乌鲁木齐市房地产业协会对全市已完成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名单予以协助公示,本次公示机构合计254家。
按照行政区域划分,备案机构分布情况如下:
一、天山区(共65家)






二、沙依巴克区(共44家)




三、水磨沟区(共37家)



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共44家)




五、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共50家)






六、米东区(共12家)


七、乌鲁木齐县(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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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办理房屋买卖、房屋租赁等居间业务,请优先选择已经在住建主管部门完成备案的正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
尚未办理备案的经纪机构,不受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交易风险较高,请市民谨慎选择。如若遇到经纪机构出现违规经营的行为,可以向属地住建主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住房交易事关重大,建议广大市民核验中介机构备案信息,规避交易隐患,保障自身财产安全。
来源:乌鲁木齐广播电视台
更新时间:2026-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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